村级组织干部比拼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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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干部比拼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新一届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激发村社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根据**要求,完善鹤盛镇村级组织、村级干部日常考核和比拼办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系统性、开发性、引领性”要求,建立“可评价、能排名、全覆盖”的村级组织健康运行评价体系,通过开展“村村擂台、月月比拼”活动,全面引导村社班子和村社干部在发展产业、为民办事、自身建设等方面用心用力、激情干事。
二、考核比拼内容
以四大片组为单位对其下辖的行政村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结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部署任务,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全域环境整治、村级平安建设、集体经济发展、民生实事办理、重点攻坚项目等方面开展比拼交流,具体细则由各分管线结合实际确定。
三、考核比拼方式
每月以晾晒重点任务完成指标,进行排名赋分;每季度以开展综合擂台赛方式,进行比拼竞优。
1.月月比拼。
按党建工作办公室(占15%分值)、综合信息指挥室(占15%分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占15%分值)、社会事务办公室(占10%分值)、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占10%分值)、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占10%分值)、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占10%分值)7个科室条线考核内容为7个必考项目(占85%分值),按每月重点工作实际,确定X个重点攻坚比拼项目(占15%分值)。
各比拼项目由各线提前确定比拼指标,每个比拼项目总分各100分,每月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细则,每月末各线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各线考核项目赋分汇总至鹤盛镇村级考核比拼专班,以各项比拼项目占比进行综合赋值,刚性排名。
2.季季擂台。
在每季度初开展擂台赛,主要采取“常态计分+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年初以来的工作进行评价赋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常态计分占60%、集中评议占40%。
常态计分方面,一般取本季度“月月比拼”的月度平均分数;集中评议方面,可采取实地比看、现场打擂等方式进行,由各村党组织书记就今年以来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汇报展示,参会人员当场予以评议打分(参会人员一般为镇班子成员,赋分占评议结果的50%;中层干部,赋分占评议结果的20%;部门站所负责人,赋分占评议结果的20%;县级“两代表一委员”,赋分占评议结果的10%)。
3.挂挡销号。
结合常态指标亮晒和村社擂台活动,按全镇排名前五名和后五名,每个片前一名和后一的对所辖村实行“红旗先进、黄旗后进”挂旗督改。
挂挡销号的下一季度仍排名末位,或上级、镇级督查仍存在严重问题的,或班子会研究认为存在严重履职不到位的,原则上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末位。
四、结果运用
成立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鹤盛镇村级考核比拼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具体奖惩办法如下:
1.对“月月比拼”线上排名后五位的村主职干部,由分管领导约谈,分别扣发月考绩工资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村委会副村监会主任按县定比例扣除),各线后五位排名叠加扣除,月考绩工资扣完为止。
综合排名末三位的村主职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约谈,分别扣发月考绩工资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村委会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按县定比例扣除),与线上后五位排名叠加,月考绩工资扣完为止。
连续两次综合月排名末位或一年内累计四次综合月排名末位的村,其主职干部由党委书记约谈,并扣发全部月考绩报酬,年终考核定档基本称职或部称职。
对综合排名前五的村主职干部,分别奖励月考绩工资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村委会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按县定比例奖励)。
2.季度擂台比拼和年度综合述职排名结果作为村干部考核考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季度、年度排名后三位的村,其村干部一般不得作为各类先进推荐人选,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视情对存在问题开展核查,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3.各类排名后五位的村赋分高于第一名90%的,或由特殊原因导致的,由班子会研究免于处罚;各类排名赋分低于第一名70%的,或由上级和镇级督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存在村干部严重履职不到位情形的,由班子会研究处以按末位同等处罚。
4.根据村人口数和难易情况进行难易程度赋值,总分按综合赋分×难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