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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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方案.docx

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固本强基,为六大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经研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派出所与各个社区及街道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全面理清辖区各类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底数;以警格+网格、短期+长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破解管理难题,确保流动人口数据鲜活、准确,为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安保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

1、各社区上报辖区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小区)名单。

该房屋包括标准被命名的居住小区、未被命名的居住楼幢、公寓楼等一切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

该项工作各社区于2022年3月5日前以表格(附件一)的形式上报平安办。

2、派出所提供目前登记在册的各类出租房底数供排查中参考(2022年2月28日前提供长租公寓、中介出租房、二房东、业主自租出租房名单)

3、派出所负责制作“西湖好业主”流动人口二维码制作(2022年3月7日前制作完毕)

4、对排查出的所有具有居住功能的房屋根据网格区域进行分工,由各网格员进行上门排查,4月1日前排查完毕,并填写排查表(附件二)

5、沿街商铺由市场监管所进行排查。

4月1日前排查完毕,并填写排查表(附件三)

6、建筑工地由城建线进行排查。

4月1日前排查完毕,并填写排查表(附件四)

7、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重点对出租房出租责任人、间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和采集。

8、各排查小组在排查中张贴流动人口申报二维码并对出租人和租客进行扫码宣传。

 

9、各小组排查完毕后将排查表反馈给街道平安建设办(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各社区根据排查整理确定的各类出租房名单,完成“一表通”内建房及标签化处理(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实时更新

一是社区网格员要把走访登记出租私房做为日常工作内容之一,每次走访要对房东履职情况、登记人数、实际居住人数进行核实,并在一表通内进行完善。

每名社区网格员每周走访检查出租私房不得低于5户,每月不得低于网格内出租私房总户的1/3,每季度走访检查完毕网格内所有出租房。

二是派出所同我爱我家中介公司建立信息互通,2月28日之前我爱我家将截至当日整租和普租的辖区出租房名单发送给派出所,后续每月30日前将新增和注销名单发送给派出所。

三是派出所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出租房清查,轮流对流动人口聚集区域进行围剿式集中清查,排摸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变动信息。

四是根据派出所内部管理机制,各岗位民、辅警对走访、接待、接处警及办案中发现的居住在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核实、流转和登记。

五是依托目前已经建设完毕的智安小区平台,派出所每日对平台中未落地的人员进行核查工作,对居住在我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采集并登记。

(三)形成机制

1、建立线上+线下数据采集制度。

一是推行“西湖好业主”流动人口申报系统二维码,业主自租出租房、二房东出租房、长租公寓出租房房东以扫码形式上报流动人口的新增和注销(截至2022年4月1日前完成所有出租房二维码的张贴)。

二是推行房屋中介公司通过“中介远程申报”系统上报流动人口的新增和注销(截至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对房屋中介公司的申报培训)。

三是推行建筑工地安排专职人员使用PC端“西湖好业主”系统上报流动人口的新增和注销(截至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建筑工地的申报培训)。

四是推行长租公寓安装前台登记系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前台登记人员需做到对每一位租客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五是各警务室外勤严格落实上级部门下发大数据对比疑似未登记人员名单核实工作,并按期反馈核实结果。

2、建立警格+网格数据共享制度

一是建立浙政钉“街道信息交流群”社区及警务室落实专门人员进入该群。

二是警务室工作人员在每周一将上周新流动人口登记与注销名单以及户籍常住人口变动名单流转给社区干部,供各社区完善一表通内人口信息。

三是社区每周一将上周走访中发现的出租私房、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变动或新增名单流转警务室。

同时,将上周收到的户籍常住人口变动名单核对结果(人户一致、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反馈给警务室。

3、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一是社区网格员定期重点对网格内业主自租出租房“西湖好业主二维码”张贴是否完好、房东是否履行扫码申报职责内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派出所社区民警重点加强对二房东出租房、长租公寓出租房扫码(西湖好业主)申报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中介出租房“中介远程申报”系统”申报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社区网格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出租房负责人(单位)未按规定扫码申报或未按规定远程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由派出所一律按照法律规定对房屋出租责任人予以顶格处罚。

四是城建线、安监线在日常对建筑工地和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过程中将流口检查做为内容之一,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社区和派出所。

五是针对检查中发现多次不按规定报送信息的房东,由街道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住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查处。

六是推行部分具有规模经营的长租公寓在进出口安装人脸闸机,并联入公安人口系统,实现人口实时上传比对。

由派出所负责2022年3月30日前排摸确定拟安装名单,6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并运行。

七是继续推行辖区封闭式小区人口管理设备(云镜)建设工程。

八是选取以古荡湾新村为代表性的部分流动人口集中的封闭式小区,在进出口安装人脸闸机,并联入公安人口系统,实现人口实时上传比对。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出租房出租人信息报送、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职能部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出租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住建部门、消防救援大队依照各自职权依法处理。

2、严格落实社区日常出租房走访、检查、采集等职责。

对社区网格员未按照规定落实职责及“一表通”数据排名连续三个月后三名的社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做书面说明及整改措施。

3、严格落实派出所出租房管理职责。

各社区民警带领协管员对辖区出租私房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房屋出租人履行主体责任,对发现以及收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公安机关内部考核中,辖区流动人口登记不达标的社区民警,取消当季度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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