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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镇人居品位,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森工作顺利开展,现对照《**省森林城镇考核验收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森林城镇创建为目标,以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为主题,以“移民小镇、生态家园”建设为出发点,按照连江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亮点,高起点、高标准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观光林,休闲采摘园,休闲公园,S101线绿色长廊森林生态体系工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在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全民参与原则。

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标语横幅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我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

目标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连江森林城镇创建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

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创建过程中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镇景观绿化。

重点做好新政府广场、幼儿园休闲园、政府前生态园、镇新农贸市场生态园建设以及镇级主要骨干路段的绿化和美化,特别是S101线绿色长廊建设,努力形成路成荫、点成景的绿化景观;加大南河公园建设,使集镇居民休闲娱乐有的好去处;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村庄片林建设,形成居民能接触到绿地、享受到绿荫、观赏到美景的舒适环境,提高城镇景观绿化水平,营造宜居休闲的优美生态环境。

(二)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针对性地开展植树增绿,组织实施植树周专项活动。

实施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植树增绿活动,促进我镇的林木面积有明显增加。

加强林木培育管理,全面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完善建成绿化养护机制,建立村级绿化管护队伍,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使我镇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

河道绿化。

全面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建设,形成县级河道32.745公里和镇级河道14.74公里的良好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生态林带。

2.森林长廊建设。

全力做好S101线、路蒋路、南郭集路、张二路等主要骨干路段的植树造林,使镇区骨干道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形成全镇贯通的绿色通道网络。

3.连江金岗山农业示范区绿化。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金岗山市级农业示范区苗木花卉建设,辐射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和绿化,使周边绿化得以进一步提升。

4.高效经济林建设。

连江镇地处江淮分水岭脊背地区,是省级江淮分水岭重点开发乡镇,适合发展经济林,境内经济林主要以葡萄、油桃、水蜜桃、苗木花卉为主。

202**年秋季,连江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结合连江镇情、村情,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在原有经济林种植规模的基础上,在金岗山市级农业示范区大力实施木本油料林薄壳山核桃推广工作,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一个二百亩以上薄壳山核桃集中连片示范点,且优化油桃、水蜜桃品种,提升品位档次,建立采摘园。

(四)提升生态休闲功能。

结合集镇建成区、美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不断增加绿化面积和绿化苗木品种、类别,让全镇的生态休闲功能随着森林城镇的推进更为相得益彰。

(五)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建立森林生态科普基地,设立森林生态科普园,开展生态绿化科普活动,促进生态绿化知识的普及。

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广泛开展公共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青年林、三八林、八一林等多类纪念林基地,使全民义务尽责率达90%以上。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镇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居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四、职责分工

(一)镇林业站负责落实森林城镇建设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农田林网、河道绿化、村庄绿化等工程,并指导全镇森林城镇建设工作。

(二)江巷社居委会负责落实镇建成区、街道主要骨干道路的绿化工程等工作。

(三)涉及的村(居)委负责集镇街道以及县乡主干道路绿化工程。

(四)镇文化站负责做好对森林城镇建设的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切实提高镇民对森林城镇的知晓率。

(五)各村(居)委员会以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为重点,开展村内主要道路、河道的绿化,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六)李集村、高庙村、东风村集中精力,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确保森林村庄创建任务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年10月——202**年3月)

    收集资料。

完成森林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成立组织。

成立连江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规划编制。

完成连江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森林城镇建设实施意见制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年3月——202**年7月)

宣传发动。

召开全镇森林城镇建设动员大会(202**年3月),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森林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设实施。

分期分批启动绿化工程建设,各村和有关单位根据森林城镇建设规划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确保完成森林城镇建设的各项建设任务。

(三)创评验收阶段(202**年7月——202**年10月)

    考核验收。

202**年8月底前,根据连江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分别对相关村、各办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创建申报。

对照安徽省级森林城镇申报办法和主要评价标准,适时申报省市级森林城镇创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党委、镇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牵头协调森林城镇建设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负责森林城镇建设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时序安排及面上工作指导、工作开展的督查等具体事务,确保森林城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

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森林城镇建设的投入和补助,镇政府对村级造林工程、森林村庄的创建实施补助和奖励。

  1.对验收合格的造林按照森林增长工程的补助标准由财政部分发放补助。

  2.各村也要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绿化工程建设。

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森林城镇建设,努力构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多赢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健全监督管理。

依据总体规划要求,加强绿化项目建设的审核审批,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招标投标、质量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

责任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种植和管养护长效机制,确保保种保活,成片成林。

(四)落实考核机制。

从202**年开始,将森林城镇建设工作列入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各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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