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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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及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暨退役军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回族自治区202**年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2**〕40号)要求,结合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矛盾纠纷攻坚化解巩固年”活动安排,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及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推动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实体化运转、精准化服务,切实打通服务保障“一公里”,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202**年底,实现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目标,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新民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其余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

通过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让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成为退役军人的“温馨之家”。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1.根据《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2**〕46号)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深刻把握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完善政策制度、加强阵地建设。

2.严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能力、创新方法、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凝心聚力、提振士气、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把握舆论主导权,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阐释好,把退役军人工作的成效宣传好,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

4.选树一批在脱贫致富、就业创业、道德美德、见义勇为方面涌现出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发挥优秀退役军人群体示范引领作用。

(二)切实开展“三基”建设工作。

5.根据《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2**〕26号)精神,聚焦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坚持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实施补短强基、固根强业、塑魂强能行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基本、着力强化服务管理保障、着力提升工作队伍素质,打造“基层建设过硬、基础工作过硬、基本能力过硬”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重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将烈士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村(居)退役军人接待室、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退役军人保障服务信息平台、双拥广场(双拥一条街)等列入我区“十四五”项目建设规划,早日投资建设,进一步夯实退役军人基层基础。

(三)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7.根据《***回族自治区202**年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2**〕40号)精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新民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严格按照《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回族自治区创建全国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试行)》,于10月初完成创建工作。

8.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严格按照《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帮扶援助、权益维护等8项内容于10月初完成示范创建工作。

(四)认真开展政治文化建设。

9.根据《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宁退役军人发〔202**〕46号)要求,加强退役军人“荣誉室”“光荣榜”及宣传栏建设,注重用先进文化教育人、熏陶人、塑造人。

10.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加挂习近平强军思想等相关内容、悬挂英模画像,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及拥军优属相关政策,给广大退役军人“归队”和“回家”的感觉。

11.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按照要求,乡级服务站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或工位,村级服务站做到门前有牌子、室内有册子、墙上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

(五)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工作。

12.健全制度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号)要求,建立我区退役军人荣誉激励制度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完善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13.根据《全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试行)》(宁退役军人厅发〔2019〕18号)要求,修订完善区、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信访办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切实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来访咨询、政策解答、问题受理、诉求答复以及走访慰问、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确保工作运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六)积极推进信息数字化建设。

14.根据《***区退役军人保障服务档案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红退役军人局发〔2019〕123号)要求,围绕基本情况、党员管理、生产生活、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优抚安置、褒扬激励、利益诉求和帮扶解困十个方面,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档案建设,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15.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服务大厅设置政策查询机,轻松查询并掌握中央、自治区、***市及***区各级政策,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转载播放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及征兵宣传片,在全区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

     

16.开展网格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建立精准、高效、方便管用的“网格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实现由“被动反应向主动服务,局部管理向全面保障,混合服务向定向服务”的转变,促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精细化、信息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确保每个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理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达到网格覆盖无死角、管理无盲区、服务无盲点的工作目标。

   

(七)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攻坚化解巩固年活动。

17.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退役军人较多的村(居)设立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小组,将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役军人推荐到人民调解组织中,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退役军人利益诉求,依法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18.建立完善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21号)要求,完善我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工作、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的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与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的渠道、丰富服务退役军人的内容,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强化专业干部队伍建设。

19.加强区、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各级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交流学习力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者队伍,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信息通报到位、沟通联系到位、规范管理到位。

20.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支农惠农、脱贫攻坚、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救助、帮扶解困十大政策,切实增强对退役军人开展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对退役军人开展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型、标杆型创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型、标杆型创建工作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照创建标准,逐级申报、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业务指导。

创建全国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而且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区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带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好日常工作,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四)强化考核督查。

将创建全国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政府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进度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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