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5739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结合XX区实际,制定《XX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XX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经营者。

(二)XX区限额以上商贸单位、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及其经营者(以下简称“商业企业”)。

(三)在XX区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十强”企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十强”备选企业。

1.工业企业

(1)当年申报纳税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500万元(包括出口企业当年申报免抵税额);

2.商业企业

(1)当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亿元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300万元。

(二)“十快”企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十快”备选企业。

1.工业企业

(1)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200万元(包括出口企业当年申报免抵税额);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较上年度增幅达到10%以上。

2.商业企业

(1)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超100万元;

(2)当年实现入库税金较上年增幅达到20%以上;

(3)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限上或规上企业标准。

(三)“特殊贡献”企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入围“特殊贡献”备选企业。

1.当年在区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入库税收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

2.企业积极妥善做好农民工薪酬保障工作,能及时化解矛盾,未引发不良信访事件(区人社局负责)。

以上指标,根据区经济发展实际,可每两年调整一次。

三、考核内容

(一)“十强”企业:

对入围备选企业,依据下列内容进行评分,综合评出“十强”企业。

1.工业企业

(1)申报纳税销售收入(30 分);其中总量 20分、增幅10分;(由区税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50分);其中总量 40 分、增幅 1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3)亩均税收贡献率(20分);(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税务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提供数据)。

(4)其他贡献(10分);企业产业方向符合我区重点发展方向,对我区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该项为加分项。

2.商业企业

(1)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40分);其中总量 20分、增幅 20分;(由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40分);其中总量20分、增幅2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3)企业创新转型(20分);企业积极转型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农产品等其他商品网络销售,达到一定网上销售额与增幅;企业积极参与美食节、省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创建,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

(由区商务局负责)

(二)“十快”企业:

对入围备选企业,依据下列内容进行评分,综合评出“十快”企业。

1.工业企业

(1)申报纳税销售收入(30分);其中总量10分、增幅20分。

(由区税务局负责)

(2)实现入库税金(50分);其中总量20 分、增幅 30分;(由区税务局负责)

(3)亩均税收贡献率(20分);(由区经信局牵头,区税务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提供数据)。

(4)其他贡献(10分);企业产业方向符合我区重点发展方向,对我区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该项为加分项。

2.商业企业

(1)实现入库税金(60分);其中总量 20 分、增幅40分;(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20分);其中总量10分、增幅10分;(由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负责)

(3)企业创新转型(20分);企业积极转型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农产品等其他商品网络销售,达到一定网上销售额与增幅;企业积极参与美食节、省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创建,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

(由区商务局负责)

(三)“十强”“十快”企业评分细则

(1)工业企业申报纳税销售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实现入库税金以企业或企业集团当年度在XX区税务局实际入库的税金总数为准;亩均税收贡献率以企业入库税金除以占地面积为准。

(2)单项得分可采取以下公式计分:

单项得分=(该企业数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指标总分。

(3)对入围备选的企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位,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工业、商业企业综合评选出“十强”和“十快”;对落选的“十强”企业,可结合实际,参与“十块”评选;“十强”和“十快”企业原则上不重复。

(四)“特殊贡献”企业:

对入围备选企业,根据当年实际纳税额大小,结合实际,评选若干名“特殊贡献企业”。

(五)优秀企业经营者

“十强”“十快”企业的经营者均为优秀企业经营者,名单由企业推荐。

四、评比流程

(一)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提供全区企业实现入库税金及申报纳税销售收入情况,区统计局提供全区企业产值、零售和营业收入等情况;

(二)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所有入围企业名单,依据考核内容,对入围企业进行评分,提出建议名单;

(三)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

五、表扬奖励

1.对全区“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予以通报表扬。

2.对“十强”“十快”“特殊贡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奖金由区财政支付。

3.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展示,重点宣传企业家及其企业在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制度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六、本办法由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