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性健康、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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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女性健康、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服务和保障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妇女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认真推动落实**文件要求,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关爱女性健康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配合“巾帼健康行动”齐鲁行活动,引导妇女关爱自己、关注健康,为推进健康中国贡献巾帼力量。
以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助力家庭发展及社会建设,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家庭安康保障方案(200元,女性和男性可分开购买)
家庭安康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费
参保对象
女性
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
40000元
100元
16-65周岁健康女性
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20000元
意外医疗费用
4000元
男性
罹患原发性食管、胃、结肠、直肠、支气管和肺、阴茎、前列腺及睾丸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
20000元
100元
18-50周岁健康男性
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20000元
意外医疗费用
4000元
1、保险期限
一年期,自中国人寿收费承保并出具团体保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于次年生效对应日24时合同终止。
2、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限内,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按本合同约定连续投保不受90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约定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女性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男性罹患原发性食管、胃、结肠、直肠、支气管和肺、阴茎、前列腺及睾丸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费用补偿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偿。
注:
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导致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内容按保单所附《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国寿男性安康团体特定疾病保险》、《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执行。
(二)方法步骤
1、大力宣传,实施推动(202*年3月12日-4月12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新媒体等,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宣传推介家庭安康工程、普及家庭健康知识。
2、层层部署,全面开展(202*年4月13日-5月13日)。
各级各部门要将“关爱女性健康幸福千万家庭”家庭安康工程作为专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组织开展投保动员、集中承保等工作。
3、核查校对,集中突破(202*年5月14日-7月30日)。
保险公司将对参保妇女信息核查、校对,做好财政补贴发放相关工作。
日常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理赔案件,争取做到赔付服务满意率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步推进落实。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家庭安康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原则,把家庭安康工程与改善妇女民生发展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切实提高家庭健康和参保积极性。
(二)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区妇联与中国人寿兰山支公司要加强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协作,互相配合。
区妇联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予以通报。
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及理赔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赔尽赔。
(三)审核相关材料,实行财政补贴。
区财政局对所有参保的16-65周岁兰山区籍妇女每人补助5元,区妇联根据各单位提报的实有投保人数及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补助金额直接拨付到中国人寿兰山支公司。
(四)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
各单位和中国人寿兰山支公司在实施家庭安康工程中,要热情耐心、严谨细致,坚持自愿参保原则和“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要求,将家庭安康工程真正打造为“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