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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园区”创建细则

“无废园区”创建指标满分为100分,附加分5分,评估达标基本分不低于90分为达标,主要分为组织管理、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宣传教育、附加分等5大块,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25分):

环境管理体系15分、环境监督体系15分

1、环境管理体系

1.1、入区企业要按照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组织和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并支持区内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分);,涉及国家规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3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对接区发改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确定开发区滨海新区需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名单,对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但未开展的企业联合区发改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整治(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②组织宣传动员活动鼓励并支持入区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1.2、滨海园区需单独通过规划环评评审,并按规划环评要求实施相关工作(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提供滨海新区区域环评及审批意见(责任部门:

投资促进科)。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1.3、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要参照ISO14000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且达到50%以上的认证通过率(3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滨海新区规模以上企业按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确保开展企业数量达到50%以上(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滨海新区规上企业联企领导)。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1.4、开发区管委会需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和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分);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建立开发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和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园区内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2、环境监督体系

2.1、开发区管委会需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5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委托第三方开展管委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工作(责任部门:

办公室;配合部门:

社会事务科)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2.2、建设较为完善的信息平台:

园区内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5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以二污普企业为基数,核查滨海新区投产企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签约入网率情况,督促各企业完成固体废物网上注册等工作,确保园区内投产企业固体废物上网率达80%以上(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②建设较为完善的信息平台,核查滨海新区企业是否有自己的信息公开网站用于固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

二、循环经济(25分):

绿色生产与源头控制(13分)、废物资源化利用(12分)

1、绿色生产与源头控制

1.1、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4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建设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物流中心、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点等(牵头部门:

规划建设科;配合部门:

产城融合办、社会事务科);②采集园区循环化改造相关工作信息,提供第三方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如宁波的搭把手等(牵头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

产城融合办、规划建设科);③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可强调下环保相关方面的要求(责任部门:

投资促进科);④开展园区内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1.2、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4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提供滨海新区招商引资项目中存在产业链关系的企业清单(责任部门:

投资促进科);②核查开发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清单和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去向,列出详细清单(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递交相关纸质资料。

1.3、实现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者负增长(5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核实园区内现有在产企业名单,统计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梳理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危废企业名单②根据产废企业名单,收集企业2019年及2020年产废量及当年工业增加值,计算出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对工业固废产生量增长率高的企业开展整治(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

经济运行科)。

评价方式:

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

2、废物资源化利用

2.1、固体废物、废水、废气或副产物的处理取得一定效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5分);生活垃圾可回收由专门的回收企业回收(3分);厨余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并综合利用(3分);倡导绿色包装,对废弃包装进行统一收集和回收利用(1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核查各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和管理计划填报情况,统计园区内当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产生量、往年综合利用贮存量,根据相关公式进行计算,对未进行综合利用和网上填报的企业进行指导(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②核查各企业、小微园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回收情况和回收企业资质,列出回收公司清单和服务数量清单,对未委托回收的企业进行整改(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蓝天保洁公司、各企业);

评价方式:

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等相关平台数据。

三、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40分):

工业固体废物(25分)、生活源固体废物(7分)、其他设施(8分)

1、工业固体废物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3分);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分类与贮存(3分);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2020、GB18597-2001等建设要求(3分);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率达95%(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全面核查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统计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开展治理(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工业固废收集处置单位)。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等。

1.2、园区内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工业固体废物企业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年度任务(1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根据区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完成园区内绿色工厂建设工作(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经济运行科;配合单位:

绿色工厂创建企业)。

评价方式:

递交相关纸质材料。

1.3、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园区内实验室废弃物纳入集中统一收运体系(3分);园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100%(3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全面核查滨海新区内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固废处置情况,对未明确固废去向的企业加强整改,要求其纳入一般固废处置集中收运体系;②全面核查滨海新区内企业实验室存在情况,要求其纳入小微危废集中收运体系(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存在实验室的企业);③核查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情况,互联率需达100%(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递交相关纸质材料、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等相关平台数据。

1.4、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合规的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5分);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逐年提高(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全面核查各企业工业固废产生量、处置量、工业固废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②统计滨海新区2019年及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处置委托、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委托、一般固废处置点建设等关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的投资额,同时统计2019年、2020年园区关于水、土、气、固废等相关环节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核算固废处置投资比例(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递交相关纸质材料、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等相关平台数据。

2、生活源固体废物

2.1、落实禁塑限塑、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相关要求,提出绿色包装、绿色办公等绿色生活方式(1分);落实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2分);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2分);餐饮点产生的垃圾和废水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1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1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核查企业绿色包装、绿色办公等绿色生活方式开展情况,是否落实禁塑限塑、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②核查各企业和小微产业园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垃圾分类和将工业固废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小微园开展治理(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各企业);③核查滨海社区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废水等处置去向情况,并列出清单(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科);④核查滨海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处置去向和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蓝天保洁公司)。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递交相关纸质材料。

3、其他设施

3.1、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实现园区污染集中治理(4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4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核查各企业污水去向情况(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②收集莼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相关资料(责任部门:

规划建设科);③核查各企业接入开发区市政雨污管网情况,列出接入点位、数量相关清单(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规划建设科、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踏勘。

四、宣传教育(10分):

信息公开(4分)、环境宣传与教育(6分)

1、信息公开

1.1、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分);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园区内企业在其网站上公开企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信息,如产废信息、处置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信息、处置去向等,(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

办公室);②根据2021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核查滨海园区内重点企业相关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情况,如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信息,产废信息等(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单位:

重点污染企业)

评价方式:

网络查询等。

2、环境宣传与教育

1.1、组织1次及以上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科普活动(2分);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2分);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组织1次及以上“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科普活动,设置“无废城市”宣传栏并定期更新(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

各企业)。

评价方式:

现场查看、活动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

五、附加分(5分):

命名表彰(2分)、特色活动及媒体报道(3分)

1.1、获得过国家级、市级命名表彰的园区,如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2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①如有,则提供相关文件(责任部门:

社会事务科)

评价方式:

相关命名表彰文件。

1.2、结合园区特点,开展“无废园区”专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3分)。

工作内容及分工:

根据“无废园区”创建情况,对其开展方式及成效情况进行相关报道,办公室积极发布关于宣传活动的信息,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衔接,大力宣传开发区“无废园区”建设工作(责任部门:

办公室;配合部门:

社会事务科)

评价方式:

现场查看,图片、影像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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