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宣传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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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宣传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厅、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
二、工作目标
通过“110宣传日”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示新时代公安新举措新成效、新成果新亮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讲好新时代“110故事”,做到“三个坚持、三个确保”:
一是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网上传播与网下互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最大限度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拓宽宣传受众面和覆盖范围,确保宣传活动有热度、有广度。
二是坚持突出主业,展示风采。
大力宣传新时代公安110依托新警务机制、新技术应用,快速响应、精准打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成效,特别是在创新拓展接处警服务、应急处突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犯罪、“飓风肃毒”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确保宣传活动有感染力、亲和力。
三是坚持以案释法,正面引导。
曝光虚假报警、恶意扰警等典型案例,宣传安全防范与正确报警知识;积极推广“公安110为民保安宁,12345服务找政府”理念,宣传公安110与12345、12348等便民服务热线职责分工与联动处置机制,宣传开展社会化移车、开锁,警媒合作“公益寻人”,110志愿服务力量建设等新举措、新成效,确保宣传活动接地气、冒热气。
三、步骤安排
(一)预热准备。
202x年12月下旬至202*年1月初为筹划部署、预热准备阶段,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集中宣传。
202*年1月上旬为集中宣传阶段,掀起宣传热潮。
其中,202*年1月10日为集中宣传日,全力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三)持续推进。
202*年1月11日至1月底为持续推进阶段,将集中宣传、日常宣传、长效宣传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提升“110宣传日”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四、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孙建雄为组长,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黄秀炫为副组长,成员由报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公关办、警保、各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五、活动形式及责任单位
(一)紧扣“主题主线”。
紧扣“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主题,精心设计宣传要点,创新宣传形式,延伸宣传触角,全面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全方位营造警民携手共建共创平安福建的良好氛围。
(二)打好“组合拳”。
重点突出“四大行动”。
牢牢守住守好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文展示等方式,宣传110职责以及防范新型诈骗、防灾减灾应急常识等内容,促进群众增强防范和安全自护意识的同时,又切实感受到公安的新气象。
1、集中宣传行动。
1月10日上午9时至12时由县局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巡特警、刑侦、交警、禁毒、法制、扫黑办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110社会联动单位,在新华都广场开展“110”宣传咨询和“110”社会联动咨询活动。
主要以图展、广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110报警电话的职责范围,引导群众正确拨打110和12345,开展110接处警、火灾事故、多发性侵财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通事故的宣传、咨询,与群众近距离互动,增强宣传活动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
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要精心制作宣传口号、宣传标语,借助LED显示屏、户外标语、网站弹出框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派出所在所在地组织开展咨询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指挥中心、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扫黑办、公关办,各派出所。
2、恳谈走访行动。
组织民警进企业、入校园、下社区、到行业,结合宣传公安110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正确报警和安全防范知识,与广大人民群众就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互动,进一步聚合民心警魂、凝聚奋进力量。
争取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自觉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责任单位:
公关办、局属相关警种部门、各派出所。
3、警示曝光行动。
集中曝光一批恶意报警扰警、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强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110、理解支持110、关心爱护110。
责任单位:
指挥中心、督察大队、公关办,各派出所。
4、融媒体行动。
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110宣传日”的各项活动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并在1月10日当天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提升“110”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公安新风采。
重点突出110接处警工作职责范围、反诈骗宣传、扫黑除恶宣传、禁毒宣传、中心城区交通整治情况,同时通过网络微博直播。
责任单位:
公关办、指挥中心、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县局扫黑办,各派出所。
(三)塑造“微品牌”。
充分运用公安“两微一端”网络新媒体宣传阵地,开辟“110宣传”专题专栏,形成集群效应。
一是开展“微互动”。
主动贴近基层、贴近一线,发起网络互动交流,听民声、纳民智、集民意、解民忧,密切警民联系,增进警民情感。
二是讲好“微故事”。
精心挑选公安工作中有感染力、亲和力和有深度、有温度的精彩案例,制作微视频、微动画、微漫画等,以小见大地体现公安民警、警辅人员的良好面貌。
三是普及“微常识”。
大力宣传12345便民服务事项,110与12348联动处置纠纷机制,常见灾害事故应急避险、防灾自救知识,识别防范新型违法犯罪手段、骗术,以及正确报警求助常识,向群众发送知识性、趣味性强的公益性提示。
四是进行“微警示”。
通过制作警示微博微信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
五是推广“微服务”。
推介运用“互联网+110”手段,创新110服务渠道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
公关办、指挥中心、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超前谋划部署。
“110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是锻造公安工作品牌、展示公安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推动公安发展进步的重要载体。
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早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做到“三个参与”、实现“三个到位”:
即县局“一把手”要参与、主要警种部门要参与、邀请联动单位参与,声势到位、覆盖到位、效果到位。
县局已成立 “110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警种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要严守警务工作秘密,遵循“内外有别”原则和“谁主办、谁负责”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宣传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二)多方协同,形成整体合力。
要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形成公安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广泛动员政府应急管理、电力、燃气、供水等联动部门,以及12345、12348、114等便民服务热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扩大110宣传的实际效果。
要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单位沟通联系,研究商定宣传报道的内容、方式及重点。
要积极配合各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锐意创新,实现聚合效应。
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传播与受众的深刻变化,丰富宣传形式内容,挖掘宣传特色亮点,发挥网上网下聚合效应,着力扩大宣传覆盖范围;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强与群众近距离互动,增强宣传活动亲和力、感召力,提高宣传效果;要强化争创品牌意识,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受群众欢迎的“110”文化产品,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关心关爱110、携手共建110”的强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