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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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执行**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更加科学精进的创新举措,更加规范高效的应对秩序,更加贴心服务的运作模式,在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平稳发展,促进平安建设。
现根据区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街矛盾纠纷多元化频发的实际情况,结合推进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先行先试需要,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源头化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两降两升两防”的工作目标。
两降是:
去省、市相关部门上访明显降低,辖区内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降低;两升是:
处置化解的时间效率显著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水平显著提升;两防是:
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引发社会舆论焦点,有效防范矛盾纠纷由小变大、引发“民转刑”案件。
通过区街所有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到年底建立一支业务技能过硬的矛盾纠纷处置化解专业队伍,为更好的服务辖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组织架构
为更好的建立“经济开发区(街道)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应对指挥体系,区街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信访、工业、征迁、宣传、交通、文教等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
宣传统战科(文化体育科)、监察室、自然资源规划科、工程管理科、征迁安置一科、征迁安置二科、园林市政科、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经济发展科、项目推进科、人力社保科、应急管理办、农业经济科、水利气象科、治水办、教育卫计科、民政残联科、公用事业科、综合整治科、综治管理科(信访维稳)、司法行政科、人民武装科、新居民管理科、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自然资源所、环保所、区街全体村(社区)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管理科并由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的预警、研判、提交、处置、化解、督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统筹操作推进此项工作(请于9月17日前将联络员报综治管理科沈如茂处)。
三、工作职责
(一)区街矛调中心
区街矛调中心具体负责与市级层面对接,并协调日常矛盾纠纷工作及“协同解纷平台”的受理、转交等。
同时按照平台系统操作要求监督转交各成员单位的交办事件,并督促提醒按时回复反馈(平台反馈要求市级层面尚未制定)。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街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协同解纷平台”,并及时受理通过平台转交的各类矛盾纠纷,按需履行职责适时开展处置工作,做好规定时间内将处置结果通过“协同解纷平台”进行反馈。
对同一矛盾纠纷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来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的确存有特殊情况的,再提交办公室进行共同协商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及时通过平台进行反馈。
(三)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由治保主任负责),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按要求录入“协同解纷平台”系统,目前暂定每月录入不少于3起。
同时及时受理区街矛调中心转交的各类矛盾纠纷,并按规定在平台系统上进行反馈。
(四)其他职责
1.各成员单位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能职责,特别是在处置重大、敏感、疑难类矛盾纠纷时,要担当有为、全程参与,尽量防止出现“久拖不决”“由小变大”等后果,最终造成越级信访或给辖区维稳带来压力。
2.全体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能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发挥“三治融合”及“两会三团”的作用,要用好网格员、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想方设法确保辖区平稳,百姓安居乐业。
3.区街相关职能科室办开展24小时手机备勤值班制,工作日8小时内按要求第一时间到场并参与处置,休息日8小时外发生的矛盾纠纷涉及到相关职能科室办的,联络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在线,并随时做好各类应急准备。
4.派出所的“警调工作室”要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战场的优势,与时俱进开展调处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必严的公信力,违法必究的震慑力,尽可能的把110矛盾纠纷消灭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区街110矛盾纠纷联络员和处置化解应急队伍的常态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正规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区街完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维护辖区平稳,开展平安创建的重点工作来抓,工作推进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区街的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处置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明确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部位。
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处置化解。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
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处置化解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平息化解。
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利益纠纷,如宅基地、土地使用、房屋征收等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资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等。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处置化解中的职能作用。
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针对不同渠道获取的矛盾纠纷必须按照轻重缓急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对现有的矛盾纠纷要尽量做到发现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
在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领导,落实监督责任,确保110矛盾纠纷警情联动处置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科室办、村(社区)、派驻机构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对已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按需邀请区街监察室成员进行工作督导,对因工作出色,成绩喜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标表扬表彰;对因工作推进不力、纠纷化解推诿扯皮、引发重大案(事)件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