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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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和市政府第一督查组来洛检查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反馈意见的要求,为确保我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争取强有力的措施指导督促各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通过治理,有效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任务
1.指导督促排放油烟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实现达标排放。
2.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等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对城区范围内的露天焚烧、露天烧烤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露天焚烧垃圾和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二)责任分工
县城管局:
牵头负责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及整改工作,负责城区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及整改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油烟治理、整改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县环境分局:
负责做好餐饮单位油烟超标排放有关信访问题查处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小型餐饮门店油烟治理、整改及日常监管工作。
县科教体局:
负责中小学校食堂油烟治理、整改及日常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
负责医疗卫生系统食堂油烟治理、整改及日常监管工作。
县经贸局:
负责宾馆、酒店、企业食堂油烟治理、整改及日常监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阶段(11月1日至11月4日)。
各责任单位制定职责范围内年度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和市督导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
整改阶段(11月5日至11月24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餐饮油烟治理和市督导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
自查迎检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工作资料,健全工作台账,认真进行自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夯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逐项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餐饮油烟治理、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按时、有序、协调推进。
二要密切配合协作。
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协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解决治理工作中难点、焦点问题。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要按时报送信息。
各责任单位收集整改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相关资料,11月24日前,按照各自职责将工作方案、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总结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县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