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docx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助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80号)要求“政府办公厅(室)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二、评估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市政府部门)。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工作团队,以公众视角采取网络测评、现场走访、电话测评、模拟申请、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相关数据主要通过评估对象的政府网站采集。
四、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六稳”“六保”、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5个方面入手,制定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各自的评估指标。
五、计分方式
评估总得分=基础得分±“政务公开工作效果”指标得分。
(一)区县政府基础得分计算方式。
区县政府评估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完成相关评估指标的,得对应分值,未完成的不得分,得分之和为基础得分。
(二)市政府部门基础得分计算方式。
市政府部门基础得分=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
其中,应得总分为以本部门作为评估对象的指标分值之和;完成以本部门作为评估对象的指标的,得对应分值,未完成的不得分,得分之和为实得总分〔如:
以A部门作为评估对象的指标分值之和为85分(即应得总分为85分),经评估,A部门完成的指标分值之和为76分(即实得总分为76分),则A部门的基础得分为:
76÷85×100=89.4分〕。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X*年10月25日至202X*年11月15日)。
印发《X市202X*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案》,组织评估对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评估指标进行培训和释疑。
(二)自查整改(202X*年11月16日至202X年1月15日)。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照评估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数据采集(202X年1月16日至202X年2月28日)。
第三方机构组织人员对照评估指标,查看各评估对象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截取网站图片、拍摄现场照片等方式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
(四)发布结果(202X年3月1日至202X年3月31日)。
第三方机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数据采集情况,分析总结全市面上情况,形成《X市202X*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七、结果运用
(一)全市通报。
市政府办公厅将评估结果向全市通报,并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说明扣分点、扣分理由、整改要求,“点对点”督促各评估对象进行整改。
(二)纳入考核。
市政府办公厅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评估总得分低于60分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