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服务资金结算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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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服务资金结算办法(修订)
为规范和加强“五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结算方式
(一)补助资金核定。
自治区按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每年预算安排额度以上一年度实际服务发生量确定,即根据上一年度10月份至本年度9月份的服务人数核定各市县下一年度“五免服务”补助资金,在次年下达资金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对上一年度资金进行结算。
(二)补助资金拨付。
服务对象在服务机构直接获得减免,各级服务机构与市级妇幼保健院通过《桂妇儿信息系统》采用“一站式”报账模式进行资金结算。
市妇幼保健院地贫办定期提供相关结算材料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直接拨付资金至市妇幼保健院,再由市妇幼保健院拨付至服务机构。
二、结算流程
(一)地贫血常规初筛基金结算。
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的地贫血常规初筛纳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检查范畴;孕妇地贫血常规初筛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检查范畴,按项目相关规定实行。
(二)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复筛资金结算。
1.免费对象。
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免费对象:
双方或一方为**户籍,且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一方血常规地贫初筛阳性,另一方血常规地贫初筛阴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户籍,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一方血常规地贫初筛阳性,另一方血常规地贫初筛阴性)的建卡怀孕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血红蛋白分析的对象。
2.免费标准。
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复筛结算标准为100元/对。
未孕计划怀孕的夫妇由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统一列支;已怀孕需要进行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复筛的夫妇统筹从自治区和中央财政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免费方式。
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信息查验《桂妇儿信息系统》,确定符合项目免费对象后,直接予免费血红蛋白分析检测。
每人只能免费获得检测一次,不能重复免费检测。
孕期保健夫妇同时需要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注明“已免费地贫血红蛋白分析复筛”字样或印章。
4.血红蛋白分析复筛结算流程。
第一步:
医疗机构采集血标本,同时录入补助信息。
对符合免费的服务对象,医疗机构为夫妇双方采集血标本,同时将补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非血红蛋白检测机构需要将血标本、血红蛋白申请单和一并递送到血红蛋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步:
血红蛋白分析检测机构将血红蛋白检测结果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三步:
血红蛋白分析检测机构与市妇幼保健院对接。
血红蛋白分析检测机构每月5日前从《桂妇儿信息系统》提交上月本机构《血红蛋白检测补助结算申请单》,同交市妇幼保健院审核。
第四步:
市妇幼保健院与血红蛋白分析检测机构结算。
市妇幼保健院核对《桂妇儿信息系统》中补助信息和提供的补助花名册相符情况,按实际录入个案,按标准予以结算,每月将经费拨付至血红蛋白分析检测机构,留存花名册和资金汇总表。
(三)地贫基因诊断资金结算。
1.免费对象。
双方或一方为**户籍,且地贫筛查为双方阳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户籍,地贫筛查为双方阳性的怀孕建卡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地贫基因诊断的对象。
2.免费标准。
免费地贫基因诊断标准为1000元/对,免费罕见地贫基因诊断标准为750元/例,统筹从自治区和中央财政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免费方式。
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信息查验《桂妇儿信息系统》,确定符合项目免费对象后,直接予免费地贫基因诊断。
每人只能免费检测一次,不能重复免费检测。
孕期保健夫妇同时需要每人只能免费检测一次,不能重复免费检测。
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注明“已免费地贫基因诊断”字样或印章。
4.地贫基因诊断结算流程。
第一步:
医疗机构采集血标本,同时录入补助信息。
对符合免费的服务对象,医疗机构为夫妇双方采集血标本,同时将补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采血机构将血标本、《**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转诊卡》、《地中海贫血筛查和基因检测知情同意书》和《市妇幼保健院夫妇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申请单》于3日内用标本运送箱冷藏转送至辖区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保健院接到血标本和相关资料后3日内用标本运送箱冷藏转送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地贫基因诊断。
第二步:
市妇幼保健院将地贫基因检测结果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三步:
市妇幼保健院核对信息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授权拨付资金。
市妇幼保健院每月5日前从《桂妇儿信息系统》打印上月《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补助结算申请单》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补助花名册》,核对《桂妇儿信息系统》中补助信息和补助花名册相符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授权将自治区财政地贫专项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拨付到市妇幼保健院账户,拨付标准为:
地贫基因诊断1000元/对。
留存花名册和资金汇总表。
5.罕见地贫基因检测结算流程。
第一步:
医疗机构采集血标本,同时录入补助信息。
对符合免费的服务对象,若有证据提示可能存在罕见或未明地贫突变的病例,医疗机构召回服务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服务对象采集血标本,将血标本、采血登记表、筛查阳性报告单复印件、地贫基因诊断报告单复印件递送到辖区妇幼保健院,再由辖区妇幼保健院将相关资料上送到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将相关资料送具有罕见地贫基因检测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进行检测。
医疗机构同时将补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二步:
具有罕见地贫基因检测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检测后将结果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三步:
市妇幼保健院接到具有罕见地贫基因检测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反馈的报告单后,将罕见地贫基因检测报告单反馈给医疗机构。
第四步:
具有罕见地贫基因检测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与其所属辖区市级妇幼保健院进行资金结算。
(四)地贫产前诊断资金结算。
1.免费对象。
地贫产前诊断免费对象:
双方或一方为**户籍,且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需要进一步对胎儿进行地贫产前诊断的怀孕建卡夫妇。
2.免费标准。
免费地贫产前诊断标准为1850元/例,统筹从自治区和中央财政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免费方式。
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市妇幼保健院查验《桂妇儿信息系统》,确定符合项目免费对象,同时在本孕期未获得检测和补助的,直接予免费地贫产前诊断。
每人每胎次只能获得补助一次,不能重复补助。
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注明“已免费地贫产前诊断”字样或印章。
4.地贫产前诊断结算流程。
第一步:
市妇幼保健院采集标本,同时录入补助信息。
对符合免费的服务对象,产期诊断机构在合适的孕周采集孕妇羊水、绒毛或脐血标本,同时将补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二步:
市妇幼保健院将地贫产前诊断结果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三步:
市妇幼保健院向市财政局申请授权拨付资金。
市妇幼保健院每月5日前从《桂妇儿信息系统》打印上月《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结算申请单》和《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花名册》,核对《桂妇儿信息系统》中补助信息和补助花名册相符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授权将自治区财政地贫专项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拨付到市妇幼保健院账户,拨付标准为:
地贫产前诊断1850元/例。
留存花名册和资金汇总表。
(五)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资金结算。
1.免费对象。
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免费对象:
双方或一方为**户籍,且地贫产前诊断为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建议进行医学干预的怀孕建卡夫妇。
在充分遗传咨询、优生指导、知情选择情况下,免费给予实施终止妊娠医学干预。
2.免费标准。
服务对象在实施医学干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统筹从自治区和中央财政地中海贫血防控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免费方式。
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实施医学干预定点医疗机构查验《桂妇儿信息系统》,确定符合项目免费对象后,直接予免费医学干预。
在《母子健康手册》上注明“已免费地贫医学干预”字样或印章。
4.免费高风险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结算流程。
第一步:
转介至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医学干预。
医疗机构发现产前诊断结果为重症地贫胎儿的,除危急重、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应指导参加医保的服务对象在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未参保的服务对象不需备案),将孕妇转介至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医学干预;同时将转介情况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地贫个案管理相应的追踪随访界面。
第二步: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实时减免医疗费用。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为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进行医学干预,出院结算时予以办理减免医疗费用相关手续。
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参保服务对象,先进行医保结算,剩余个人支付部分予以报销;未参加医保的服务对象,住院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机构留存结算发票原件;同时将住院费用、减免费用等信息和医学干预结果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
第三步: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与市妇幼保健院对接。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每月5日前从《桂妇儿信息系统》提交上月本机构免费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花名册,连同《免费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资金汇总表》交属市妇幼保健院审核。
第四步:
市级妇幼保健院与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结算。
市级妇幼保健院核对《桂妇儿信息系统》中补助信息和提供的补助花名册相符情况,按实际录入个案,按标准由自治区财政地贫项目专项资金予以结算,每月将经费拨付至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留存花名册和资金汇总表。
(六)自行领取补助流程。
**服务对象在外省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地贫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未获得补助的,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妇幼保健院(如女方为非**户籍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妇幼保健院)领取补助。
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市级妇幼保健院接到服务对象申请后,收集产前诊断机构开具的诊断发票原件、夫妇身份证复印件或夫妇户口本复印件、夫妇筛查阳性报告单复印件、地贫基因诊断报告单复印件、地贫产前诊断报告单复印件等补助材料;将筛查结果、基因诊断结果、产前诊断结果、检测机构、补助金额、补助机构等内容录入《桂妇儿系统》地中海贫血模块;经查询无重复补助后,按补助标准将补助金额给予服务对象。
三、责任追究
(一)各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确保台账与《桂妇儿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各服务机构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医疗服务机构在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虚报造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加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