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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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

发展基础。

**县地处省与上海市、江苏省交界处,东邻上海,北接江苏,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县域面积506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2022年末常住人口57万,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是全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县之一,是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

改革开放以来,**县积极推进县域发展,在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5:

1,利用外资总量位居长三角地区各县前列,基本形成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重要意义。

县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

当前,我国县域发展还面临着产业层次不高、城乡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共性问题。

推进示范点建设,有利于探索县域发展的新途径,破解共性问题;有利于增强县域发展的活力,破解率先发展遇到的难题;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县域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人民群众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不断总结发展经验,把示范点建设同创先争优常态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更高起点上系统谋划全县发展,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着力建设城乡统筹先行区,着力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着力建设民生幸福新家园,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努力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提供示范。

示范方向。

立足创新驱动,注重集聚集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县域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示范。

统筹城乡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全国县域统筹城乡发展提供示范。

发挥区位优势,创新合作模式,推进区域融合发展,为大都市毗邻县依托大都市加快发展提供示范。

建设目标。

到2025年,示范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合作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万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城镇化率超过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7万元和2.5万元。

到2028年,示范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高,建成“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美好新家园。

三、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

大力优化产业布局,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上走在前列,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建设产业层次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示范片区。

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资源丰富、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依靠创新驱动,推进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木业家具、电子、电声器件、五金机械、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出口加工区B区和姚庄镇,重点发展信息通讯、交通运输配套装备、精密机械制造等产业,引导光伏产业链向研发、应用两端延伸。

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加速器、“归谷”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加强软件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三维数码、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采取淘汰、转移、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建立健全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建立完善地方工业项目准入评价和项目跟踪评价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适应**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毗邻上海市的优势,加快信息科技、商贸物流、旅游商务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长三角**科技商务服务区。

沿320国道(**段)集中布局建设商贸物流园区,重点推进国际木雕城、钢铁物流基地和木制品交易中心建设。

在深入论证对环境和生态影响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陶庄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物流基地。

积极发展文化信息传输、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打造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创建西塘古镇、大云温泉生态旅游5A级景区,发展汾湖休闲旅游,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提升发展现代农业。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任务,建设非主产区产粮大县,确保现有粮食产能不下降。

大力发展精品农业,在大云-惠民现代农业综合区重点发展瓜菜、水果、花卉等生产,在西塘-姚庄现代农业综合区重点发展食用菌、水产、富硒农产品等生产。

积极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大做强“银加善”等精品农业品牌,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圩区整治,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四、建设城乡统筹先行区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县域统筹城乡上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建设姚庄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片区。

统筹城乡布局。

提升城镇功能,强化中心城区商务、科技、文化、金融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提高要素集聚能力和城市品位。

加强姚庄、西塘、天凝中心镇建设。

在姚庄镇开展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工作,加快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集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发挥古镇旅游资源优势,依托出口加工区,将西塘镇打造成为县域北部副中心。

强化天凝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加快特色镇发展,增强干窑、大云镇为中心城区服务配套的功能,建设陶庄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镇。

统筹规划建设新农村,加强中心村建设,因地制宜引导村民自愿相对集中居住。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交通、防洪、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推进丁栅至天凝等公路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公路,实施丁栅至诸仙汇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方便、快捷的城乡交通圈,创建全国统筹城乡交通发展示范县。

扩建魏塘、丁栅供水设施,统筹城乡管网建设,保障城乡统一供水。

建设覆盖城乡的天然气管网,提高城乡居民和企业的清洁能源普及率。

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居住小区雨污分流设施改造,扩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乡污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推进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加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智慧**”。

统筹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

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长效机制。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第二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20分钟医疗服务圈”。

推动社会保险服务网络向村(社区)镇延伸,按国家有关规定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科学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西塘安平老年健康生活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加快乡镇敬老院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型,打造长三角养老安康宜居之地。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五、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

重点加强与上海的区域合作,创新开放合作模式,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建设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示范片区。

打造开放合作平台。

发挥毗邻上海的区位优势,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临沪产业合作园区,积极承接上海产业转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与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配套的产业。

发挥台商集聚优势,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平台建设,吸引台资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扩大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

支持在条件成熟时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综合保税区。

拓展开放合作领域。

加强与上海在科技人才、商务旅游、教育医疗方面的合作,全面接轨上海。

依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归谷”科技产业基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

积极为上海虹桥商务区等提供配套服务。

整合旅游资源,共同打造上海旅游休闲后花园。

定期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医生到上海培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上海职业院校合作办学。

与上海医院共建医疗合作平台。

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在投资、产业方面的合作,支持共建合作园区。

深化与台港澳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大引进台资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

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提升外资利用水平。

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加强与上海及周边地区的通道建设,完善有利于开放合作的制度,改善开放合作条件。

规划实施沪杭高速亭枫枢纽改造,推进320国道(**段)改造建设,研究利用沪杭铁路复线开通上海至**的通勤列车,研究推动上海公交线路向**延伸。

完善户籍、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人才引进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公交、旅游、医疗等异地结算“一卡通”制度,建立与周边地区社会管理、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

六、建设民生幸福新家园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共享科学发展成果,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幸福**。

积极推进富民增收。

围绕富民增收,积极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创业就业。

优化和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协调职能,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推动民营经济集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民营经济。

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强村级集体投资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稳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鼓励劳动者以资本、技术、专利等参与分配,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保护合法收入。

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城乡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创建创业型城市,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大力弘扬“善文化”。

继承发扬“地嘉人善、嘉言善行”的“善文化”传统,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家园。

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吴镇书画院等重点文化设施,加强对西塘历史文化名镇和大往遗址的保护利用,继续推动古籍保护,保护和传承**田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京砖烧制、传统纽扣制作、**宣卷等传统文化发展。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加大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

打造精致水乡。

传承江南水乡风情,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新家园。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县域北部湿地保护,推进南部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创建国家生态县。

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城镇污染源整治力度,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提高省际边界地区水功能区达标率。

实施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大河网水系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

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力度,对燃煤锅炉实施高效除尘改造,推行清洁能源替代。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特色村落保护,彰显水清岸绿、粉墙黛瓦的江南水乡特色,保护和建设“美丽乡村”。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屋顶光伏、地源热泵等新型供能方式,做好“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工作,创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七、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推进本方案的实施。

加强政策支持。

国家按现有渠道对示范点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

中央财政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

国家和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向示范点倾斜,保障列入示范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

符合有关规定的省内新增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实施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

支持依法有序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和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

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按程序申报扩区。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

支持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相当于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开展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工作,深化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农房集聚改造制度。

创新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农民工服务管理制度,强化为农民工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开展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试点。

建立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开放合作、民生保障和改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县域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制度。

加强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推动本方案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将示范点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跨区域重大合作项目。

本方案实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协调,加强相关专项规划与本方案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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