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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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要求,解决初次就业“一件事”多环节、多次跑等问题,结合我县初次就业相关服务事项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办理初次就业“一件事”角度出发,将原来需要到人社部门、医保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分头办理的5个与初次就业有关的事项进行梳理整合,通过政府代跑、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施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简化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程序,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事项跨层级、跨部门联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范围条件

(一)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事项

共涵盖5个事项,分别是档案托管、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参加住房公积金登记。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适用对象:

在本县初次就业的所有人员。

适用范围: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

(三)联办部门和单位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三、办理材料及流程

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工作分为综合窗口联办和线上办理两种模式。

(一)综合窗口联办

1.申请材料(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分中心初次就业“一件事”综合窗口)

(1)县初次就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调档函

(3)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4)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5)社保缴费证明

(6)1寸彩照1张

身份证(通过电子证照库或超级管理员办公室数据共享)。

2.办理流程

(1)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时限:

1个工作日)

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由人社局负责核定相关信息后,内部流转分别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2)办理医保登记(时限:

1个工作日)

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将初次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推送到县医保局,由医保局负责核定相关信息后,办理医保登记。

(3)办理参加住房公积金登记(时限:

1个工作日)

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将初次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推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由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核定相关信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4)就业创业证统一由综合窗口EMS快递送达给申请人;或者根据申请人意愿,由申请人自主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分中心综合窗口现场领取。

3.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二)线上办理

1.申请人在初次就业“一件事”网上平台完成初次就业人员信息填写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档案托管、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参加住房公积金登记等事项。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人社、医保、公积金管理等3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即时反馈材料,缺失信息要求补齐,审核通过,采集信息、申请材料导入初次就业“一件事”网上一件事模块,后续办理流程与线下办理一致。

2.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四、职责分工

全县建立完善初次就业“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层级、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办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与统筹推进。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初次就业“一件事”综合窗口设置、一窗受理、协调对接及线上平台的搭建等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受理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县医保局负责医保登记业务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登记业务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是从群众和企业视角的“一件事情”出发,纵深推进我县“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联办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联办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

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并加强涉密管理。

通过部门协同,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做法。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初次就业“一件事”改革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不断深化创新。

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深化创新,推出更多个性化、合理化的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

 

附件:

1.县初次就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县初次就业“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1

县初次就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专业特长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退役时间)

人员类别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

□外来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其他

申请联办事项

□档案托管□社保登记□医保登记

□就业创业证申领□住房公积金登记□市民卡申领

申请人意见

本人已确认并承诺对申请内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承办科室

意见

该同志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同意申报。

经办人:

(承办科室盖章)

年月日

—6—

附件2

县初次就业“一件事”综合窗口

窗口收件受理

告知原因

不符合条件

初审

结束

符合条件

公积金管理部

人社局

医保局

参加住房公

积金登记

1.档案托管

2.社保登记

3.就业创业证申领

医保登记

办结

所需材料清单:

1、县初次就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4、1寸彩照1张

身份证(通过电子证照库或超级管理员办公室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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