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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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难以按时接送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减”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教育利民便民原则,对全县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承担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全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要实现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学校主体原则。

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县教体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三)家校协商原则。

学校必须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及方案。

(四)立足服务原则。

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部分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的困难,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五)自愿参加原则。

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及拒绝学生参与。

(六)因地制宜原则。

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能盲目跟风和一刀切,落实“一校一案”要求。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基教一股,办公室主任由刘午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督导落实。

四、重点工作

(一)做到全面覆盖。

各中小学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校一案”,方案中应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人员分工、申请流程、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六务必”“十严禁”要求。

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要求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保证服务时间。

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课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

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要实施弹性到校离校,提供适当延时托管服务,为家长接送孩子提供便捷。

各中小学必须于9月1日启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三)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

每天2课时服务内容中,原则上1课时以延时托管为主,1课时以集体活动为主。

延时托管重点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答疑,培养学生养成自主完成作业的习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加强延时托管课堂管理,切忌学生互相抄袭作业。

集体活动重在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科普、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逐步推进集体活动课程化,努力实现每位教师有课程、每位学生有特长、每所学校有特色。

坚决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更不得上新课。

(四)做好线上服务。

利用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校内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五)优化组织方式。

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做好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开学后立即全面实施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义务协助课后服务工作。

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功能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和社会资源,发挥好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六)保障服务条件。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完善补助办法等有关激励机制,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做好安全保障,制定完善的监管、交接班等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监督岗,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确保师生安全。

 (七)严格费用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费用管理机制,建立公示制度,对于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孤儿、单亲、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服务费。

(八)完善报送制度。

县教体局要根据情况变化,随时更新教育部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填报内容。

实施学校详情月报告制度,各学校于开学后每月28日更新、报送《学校详情表》(见附件1)至dbxjtj4215982@。

县教体局汇总后填报《县级统计表》(含Excel形式和加盖公章的PDF形式)于每月30日前打包报送市教育局。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的学生,具体包括下午放学后家长无法按时接回家的学生、孤儿、留守学生、残疾学生、随迁子女以及家庭无监护能力的学生。

各学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年级组会、家长会等,专题研究课后服务工作。

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收费标准等,做到“一校一案”。

通过发放告知书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

(二)严格落实报名、退出审批程序。

课后服务工作报名审批要严格按照家长和学生同时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学校审批后要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退出。

(三)严格履行申请备案程序。

各学校在课后服务活动开展一周内,上报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及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的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到教体局基教一股备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领导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高质量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

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课程及活动。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

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要加强与交通、公安、综合执法、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课后服务过程中消防、场地、卫生、保卫、交通等安全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在校内人身安全,要对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义工、家长等在教育资质和教师身体条件(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方面进行审核备案,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留存。

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入校有相关资质,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三)加强督导宣传。

县教体局将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要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对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督导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学校的相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积极配合工作,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学校详情表》

     2.《***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县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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