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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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要求,为了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规范管理、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结合我区供销合作组织发展实际,现就全区开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和创新服务为重点,围绕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

发挥好基层社市场主体作用,立足农业产业,通过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资本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

发挥好基层社行业主导作用,指导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发展。

发挥好基层社组织作用,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涉农协会组织发展,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紧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发挥好基层社综合平台作用,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方面,不断拓展和延伸经营服务领域,提高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水平。

发挥镇街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的作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专项试点工作。

充分调动基层社的积极性、创造性,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机制、经营服务业态、利益分配机制、合作方式创新等方面闯出新路子,探索新方法,形成新模式。

把开展专项试点工作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三社”融合、农村“三变”改革、脱贫攻坚、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统筹谋划推进,为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

立足“三农”工作大局,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完善组织、整合资源、强化功能,不断提高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和实力。

(二)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基层社带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实现农民主体、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三)坚持市场化服务方向。

充分调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增强基层社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把提高为农服务质量作为改革方向,拓展和延伸为农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措施,补短板、强弱项,缓解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五)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三社”融合、农村“三变”改革、脱贫攻坚、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专项试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通过领办创办、组织发展、入股参与、指导规范等,促进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质增效、规范发展。

逐步建设完善供销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

实现全区70%以上常住农户加入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涉农协会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

(一)健全供销组织体系。

改造提升基层社21个,实现基层供销社镇街全覆盖,培育基层示范社9个,不断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

发展综合服务社60个,达到82个,到202A年覆盖80%的行政村。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个,新培育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6个(其中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个)。

组建21个镇街农合会分会。

(二)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建立健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治理机制;建立返利分红、公积金公益金提取等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

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规范提高管理水平。

(三)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引导基层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服务面积15万亩以上。

二是建立现代农业产销体系,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

在区供销社的主导下,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农户(重点是种植大户)”产销体系,打通农产品流通入市渠道,实现重点产业种植大户进入“产销体系”全覆盖(种植大户200家,产品2万吨);继续支持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累计达到82家,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三是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

完成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入社入会”信息登记统计录入工作。

以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以基层社示范社为载体,设立4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依托建立信息服务点82个。

探索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物流、农村电商、农村金融机制。

四是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加强与市土特产交易中心等金融机构合作,搭建借贷桥梁,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组织。

探索“三社”融合发展模式,帮助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或涉农企业融资3000万元以上。

四、主要工作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

在深入调研摸清21个基层供销社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导、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

对清升镇、清江镇、荣隆镇、仁义镇、直升镇、昌元街道、清流镇、广顺街道、铜鼓镇9个经营情况较好的基层社,按照市总社有关要求进一步改造提升,以达到示范社标准;对经营情况较差的观胜镇、万灵镇、双河街道、峰高街道、安富街道、盘龙镇、龙集镇7个基层社加强指导帮助,切实增强经营服务能力;对其余5个有名无实、确实无法运转的基层社采取关并措施。

2.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202X年结合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发展综合服务社60个。

引导村集体、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土地、物资、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形成股份多元、成员多元的农村综合服务社。

引导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到农村综合服务社任职。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制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要求,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

合理布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充分考虑交通条件、服务对象分布、服务半径等因素,因地制宜,一村一社或多村一社建立综合服务社。

扩展服务内容,以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宗旨,开展农资、农机、土地托管、代理代办、信息传递、农产品组织销售、生活日用品等综合性服务。

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基层社的加盟点和经销商,建成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中心和信息文化传播中心。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我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质稻、茶叶、血橙、生姜、猪、鹅、兔等)为重点,在清江、安富、清流、观胜等镇街发展专业合作社15家;结合我区在清江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指导搞好“民宿+休闲养老”、“农家乐”等特色股份合作社发展工作。

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基层社主导,以土地合作、资金合作、业务合作等方式,引导其转型发展为股份合作社。

吸收农业企业、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根据生产、营销等需要成立各类(产业类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今年计划在吴家片区发展血橙联合社1家、在安富片区发展茶叶联合社1家、在全区发展水稻联合社1家。

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带动作用强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

强化对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大做强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1﹒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合作制原则,指导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

一是建立完善合作组织章程和制度;二是落实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形成理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返利分红、公积金公益金提取等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以及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的分配制度。

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2﹒选好用好负责人、加强业务培训。

选择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社会能人、涉农企业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到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加强基层社主任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需要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工作,主要围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现代农业技术、食品安全、产销对接等开展培训,提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能力。

3﹒加强信息管理工作。

各镇街要发动村委会、经济发展办的力量,按要求加强调查摸底,做好本辖区常住农户“入社入会”(指本区域内常住农户加入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合会、涉农协会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统计工作,分类登记社员、会员相关信息和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录入,及时报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便整理后报市供销合作总社,实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化管理,促进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三)探索创新经营服务模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1﹒建立现代农业产销体系。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必须按照产供销协同发展思路,整体推进我区主导产业发展。

在区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下,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农户(重点是种植大户)”产销体系。

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链各环节分工如下:

区供销合作社发挥统筹引领作用,牵头搭建平台,组织协调三方以购销或服务订单(协议)形式联为一体;以“重粮集团公司”、“精豆米业”、“起跑线食品”等农业企业为龙头,负责主导农产品收储、加工增值、营销、生产资金融资预付;基层供销社等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搞好产前产中各类服务工作;农户负责搞好生产。

通过产销体系建设,扩大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方式,使合作形式具体化、可操作。

切实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效益。

2﹒发展农合分会,探索“三社”融合模式,突破农业资金瓶颈。

以基层社为主导,广泛吸收金融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成立镇街农合会。

加强联合合作,使农合会成为“三社”融合发展的组织形式之一,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农业“产销体系”中龙头企业作用,探索以龙头企业为主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融资成功率,融得资金再部分用于龙头企业预支大户(合作社等)货款,解决生产资金缺乏问题。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按照封闭性、社员制、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积极开展培训、交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合会联结农民与党委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

以基层社为主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项目,一是农资服务。

主动适应投入品安全环保、农药化肥零增长的新形势,提升质量保证数量,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二是重点抓好农产品加工销售关键薄弱环节服务。

通过建立产销体系,形成产业链条,畅通销售渠道。

202X年实现水稻等主导产业专业合作社(大户)200户进入“产销体系”,与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协议,订单产品数量达到2万吨以上。

三是以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搞好农艺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水稻蔬菜商品化育苗、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烘干等环节。

其中商品化育苗3000亩以上、代耕代种2000亩以上,病虫统放统治10万亩以上,机耕1万亩以上,机收1万亩以上,烘干服务2万亩以上。

4﹒建立多渠道农村流通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搭建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间的联结桥梁,建立上述主导产业“产销体系”,充分利用“重粮集团粮食公司”等龙头企业,解决水稻等主导农产品流通入市关键问题。

二是积极与市农产品集团、农资集团、农信投资、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大数据等公司业务对接,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组织,开展农资统购分用,降低社员生产成本;提升盘龙生姜专业合作社、橙缘农业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等组织的服务功能,促进蔬菜、柑橘等特色农产品统销、冷藏加工,利用好“香海棠”区域公用品牌,完善包装标识,加强宣传,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宣传营销力度。

三是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组织打造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大力推广本地开发的“在村头”电商服务平台。

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流通渠道,切实解决农业流通问题,提升农业水平、方便农民生活。

5﹒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作用。

加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发挥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作用。

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申报与管理,财务代账、档案管理、证照代办、融资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业信息咨询等服务。

通过服务、代理等方式提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能力,提升其带动农民发展产业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制定方案、宣传、安排部署(202X年4月至5月底)。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方案,安排部署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202X年6月至202X年10月底)。

在全区全面推开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

区供销社、各镇街、基层供销社根据试点方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

总结阶段(202X年11月至年底)。

对专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查缺补漏、整改完善,形成试点经验,迎接市供销合作总社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供销合作社、区农委、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在区供销合作社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市社和区政府项目资金支持,满足试点工作必要的经费需要,专项试点工作与基层社示范社建设等项目实施结合推进,其他涉农项目资金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倾斜。

(三)强化协调配合。

区供销合作社、区相关部门、镇(街)密切配合,加快推进专项试点工作。

区供销合作社加强对专项试点工作的指导、服务和协调,定期向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专项试点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专项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附表:

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健全供销组织体系

改造提升基层社21个,培育基层示范社9个,实现基层供销社镇街全覆盖。

区供销

合作社

区财政局、各镇街

2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60个,达到82个,到202A年覆盖80%的行政村。

各镇街

区工商分局、区供销合作社

3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个,培育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6个(其中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个)。

各镇街

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供销合作社

4

组建21个镇街农合会分会。

区供销

合作社

区民政局、各镇街

5

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指导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

区农委、各镇街

6

选好用好负责人。

各镇街

区供销合作社

7

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入社入会,全区内70%以上常住农户加入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设立农村综合服务社4个,信息服务点82个。

各镇街

区民政局、区农委、区供销合作社

8

探索创新经营服务模式

建立现代农业产销体系。

区供销

合作社

区农委、“重粮集团公司”、“精豆米业”、“起跑线食品”等农业企业、各镇街

9

探索“三社”融合模式,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额3000万元以上。

区财政局、区国资金融办、区农委、各镇街、相关金融机构

10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5万亩。

各镇街

区农委、区供销合作社

11

建立多渠道农村流通体系。

区供销

合作社

区农委、区商务局、各镇街

12

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作用。

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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