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3367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49.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docx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结合我州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水安全意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统筹蓄水节水调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围绕****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优化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夯实治水基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成果,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水利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节水政策、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

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25.5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1.6%和21.6%,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全州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

推进非常规水利用,逐步调整用水结构。

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25.02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市达到35%以上)。

到2030年,实现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

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22.99亿方以内,农业用水量18.90亿方以内,地下水用量控制在6.07亿方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

各县市、园区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全州用水总量稳定控制在22.99亿立方米以内,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三、重点行动

(一)严格总量和强度双控

1.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

健全州、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工业企业、服务业用水严格执行自治区和行业先进用水定额标准。

根据****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优先发展区域(****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高新区、农业园区),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实施配套延伸调水输水工程,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矛盾。

对重点发展区域(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准东开发区),提升中水回用率,实现水资源综合配置,加快实施县域水系连通工程。

对特色发展区域(木垒县)实施人工降雨,增加降雨量,增加山旱地可利用水量,涵养地下水、修复水生态。

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至2030年,全州一、二、三产业用水比例调整至82.49%、9.08%、8.43%,全州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水文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

编制****州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

2020年,建立完善州、县两级工业企业、大型服务业企业、公共机构和城市管网供水企业、农业灌区重点用水户名录。

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的用水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执行计划用水。

推动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开展管网漏损自查,对漏损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加,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

3.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奇台县完成达标建设并通过验收,带动全州县域节水型社会全面发展。

到2022年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完成达标建设,到2025年,木垒县完成建设;准东开发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根据职能同步推进。

到2035年,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教育局、工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加强农业节水增效

4.优化农业种植结构。

按照“稳粮、优棉、增饲草、兴特色”总体思路,根据自治州“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要求,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种植结构调整,构建“东粮、西棉、中特色”的种植格局。

通过选育推广耐旱品种,推广抗旱保墒技术,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等综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亩均灌溉定额,提高亩均收入。

2020年,全州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54方/亩以内,2025年控制在345方/亩以内,2030年控制在337方/亩以内,创建一批旱作农业示范区。

牵头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5.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

区水利项目,对大型灌区水源及渠首工程、骨干渠道、各类渠系建筑物实施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对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6.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田间节水工程的提升改造,田间节水(滴灌工程)由“规模扩张”转向“提标升级”。

实施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

到2025年,全州斗农)渠渠道水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2021年-2030年建设高效节水面积28.36万亩,普及大首部、推广示范低压小流量灌溉、磁化水增产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

牵头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水利局

7.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渔业水体高效增氧等技术和工艺,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利用。

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技术、绿色高效养殖模式技术等。

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养殖场。

发挥灌溉农业优势,大力支持农业、渔业、水利协调、融合发展,提高养殖尾水灌溉利用率。

加强渔业环境生态调度保障,落实渔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强化节水渔业政策扶持。

牵头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州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

8.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1)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推动计量收费。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支持与培训,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

州卫健委

参与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排污管网建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

2020年,完成示范村、具备条件的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村占比达到25%以上,全州所有县城和重点独立建制乡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完成179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带动全州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建设一批较高标准的美丽宜居乡村。

牵头单位:

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水利局

(三)工业节水减排

9.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建立全州工业用水企业名录,推进企业实施全方位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月实际用水量超过月计划用水量50%以上,或者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的,必须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

2020年,除木垒县外,各县市至少完成3家高耗水不同类型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完善工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到2025年,30%以上州重点用水企业水耗总量实现在线采集;到2035年,州重点用水企业水耗总量全部实现在线采集。

牵头单位:

州工信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10.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园区集中,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再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到2022年,全州建成节水型企业30家以上。

牵头单位:

州工信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11.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落实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要求,组织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及自治区水效领跑者,推动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到2022年,全州重点行业建成不少于2家节水标杆企业,1家节水标杆园区。

牵头单位:

州工信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四)城乡节水降损

12.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措施落实到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编制2021-2025年****州城镇供水及节水实施计划,2022年前出台****州城市节水用水管理制度,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雪)水资源利用水平,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支持政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

自2020年起,具备再生水替换条件的城市杂用水要全部使用再生水,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到2022年,城市杂用水要基本完成再生水替代工作。

牵头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科技局

13.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况的发生。

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县市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和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通过“合同节水”等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完善计量设施校验及轮换制度,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到2022年,****市、阜康市城市供水管网远程自动化监测管理实施范围至少达到城区供水服务范围的50%,到2025年,其他各县市、园区城市供水管网远程自动化监测管理实施范围达到城区供水服务范围的50%。

牵头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4.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1)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定额管理。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引导居民小区利用中水。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鼓励对生活节水用具主动进行水效标识。

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开展“节水六进”行动,即“节水行动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2020年,****市、玛纳斯县、阜康市、奇台县节水型居民小区达标率达到20%,其余各县市、园区达到10%,到2022年,全州各居民小区全部完成达标建设。

牵头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2)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2020年,州直及各县市、园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30%,到2022年,全州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40%。

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将节水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树立节水理念,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年用水量超过20万立方米的学校全部开展节水型校园创建。

牵头单位: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15.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洗车、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要求其使用节水器具和产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优先利用再生水。

2020年,建立完善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户名录,****市率先开展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控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制,带动全州高耗水服务业节水。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16.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

(1)强制推动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2)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和改造,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建立独立的再生水供水管网,新建工业企业优先利用中水,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优先使用中水,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对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再新增取水许可。

牵头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7.建立节水制度体系。

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节水标准,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推动各行业向高标准对标,向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对标。

加大节水标准贯彻落实力度,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农业、工业、城镇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的转化工作。

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参与单位:

州水利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18.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规范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落实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19.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加强水利部门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2020年,地表水取水计量管理、地下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全州用水总量和农业灌溉用水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对全州地表水国有计量点、河流入河口测量断面,制定明渠计量智能监测管理技术规范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地表水精确计量和监测控制。

到2022年,完成全州地下水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建立州、县两级统一监管平台,加强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分析能力,确保地下水高效利用和精准管理。

强化农村饮水安全计量管理,对全州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厂、供水节点、管道和用户计量表进行普查,纳入水利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千吨万人”农村水厂的州级监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工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水文局、国网****供电公司

(二)创新市场机制

20.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

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试点。

全面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牵头单位:

州发改委

参与单位:

州水利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21.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

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确保水资源税差别化税(费)率政策贯彻执行,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加强水资源税(费)征管。

牵头单位:

州财政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22.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

2020年,****市试点建成至少1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到2022年,玛纳斯、呼图壁、阜康市分别建成不少于1家“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其余各县市要结合实际逐年推进,确保到2025年,各县市、园区至少有1家以上“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

牵头单位:

州水利局

参与单位:

州发改委、工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动节水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见附件1),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节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县市、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标准修定、节水宣传教育等,落实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融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三)拓展融资模式。

落实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支持合同节水、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四)实施综合考评。

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州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五)提升节水意识。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推广使用节水产品。

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高校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附件:

1.****州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1

****州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成立****州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州长

州政协副主席、州财政局局长

成员: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州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州发改委主任

州教育局局长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州水利局局长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州商务局局长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州审计局党组书记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州统计局局长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贝克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州气象局局长

****水文勘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州长担任。

副主任由州***担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接替。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决定全州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全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办领导小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指导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载体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州党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宣传报道,配合做好****州节水公益活动宣传报道,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州发改委:

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经济政策;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及考核目标;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经济水平,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和供水价格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州教育局:

负责在全州中小学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想教育,并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

州科学技术局:

负责科技节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指导各级科技兴水、科技节水项目的组织申报;负责落实节水科研计划。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落实工业节水减排各项工作,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

州财政局:

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落实支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财税政策;利用现行政策,加大对重大节能、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投入力度。

州自然资源局:

负责将水利部门编制实施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州生态环境局: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开展生态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新建楼房生活节水设施的强制性推广;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建设节水型小区示范点;负责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

州水利局:

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案,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用水监管;负责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强化落实各行业用水定额;指导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建立州级节约用水激励机制。

州农业农村局:

加强农业节水增效,组织制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