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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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和《***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宁农(种)发〔2021〕9号)要求,为打好种业翻身仗,进一步摸清***区畜禽遗传资源家底,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畜禽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畜禽种质资源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对我区畜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影响。
同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畜禽遗传资源认识的不断深化,畜禽遗传资源研究领域的一些新发现和新成果,急需收集、整理、归纳和总结。
因此,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总体安排,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
根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在***区开展全面系统的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群体数量,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变化情况,发掘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制作保存一批遗传材料,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年度目标
2021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区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新资源鉴定保护和国家基因库遗传材料保存工作。
2022年,完成***区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开展新资源鉴定保护、完善濒危等级标准,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配合开展国家基因库遗传材料保存,制作保存全区遗传材料。
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完成农业农村部、厅下达遗传材料制作保存任务;配合完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
以行政村、乡镇、县(区)域开展畜禽、蜂等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乡镇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调查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挖掘其文化价值,收集整理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开展品种评价,拍摄品种照片。
(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
一是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
滩羊、***山羊、西吉驴、静原鸡等4个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护区与专家组共同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配套系)的性能测定由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指定有关单位承担。
二是完善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
三是根据普查结果,配合完成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参与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做好两级保护体系工作,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
(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
一是完成本县(区)域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
二是配合技术专家组对县(区)级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进行筛选。
(四)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录入。
一是配合完成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以县(区)域为单位将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工作承担单位录入数据库。
四、实施期限范围
(一)普查时间。
2021年3月—2023年12月。
(二)普查区域。
***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三)普查范围。
普查品种包括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猪、牛、羊、鸡、鸭、鹅等17种传统畜禽和梅花鹿、马鹿、水貂、银狐、貉等16种特种畜禽,以及适用于《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3月—2021年12月。
印发***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
12月底前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接受自治区、市两级对区域内普查情况督导检查。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
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
完成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步鉴定,将相关数据(纸质版)报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鉴定一批新资源。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
配合完成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编写发布***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
配合完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设立***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及全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普查联络工作。
要充分发挥乡镇畜牧兽医站(所)、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三)强化督导管理。
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对照普查范围(附件3、附件4、附件5),细化实化本区域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确保全区整体推进、协调一致、扎实完成普查任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
依托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开展***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及普查工作。
附件:
1.***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
2.***区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
4.乡镇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
5.县(区)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6.***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入户摸排统计表
附件1
***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
附件3
表1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
省(区、市)市县乡(镇)村普查员签字日期
有□无□联系电话
序号
户主姓名
品种名称
品种类群
群体数量
其中:
饲养环境
种公畜
能繁母畜
1
品种1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2
品种2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3
品种3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4
...
注:
1.本表用于组织各村入户摸底,仅用于纸质填写,不需要在系统里填报,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此次普查实行零报告制度,普查员根据普查村的畜禽养殖情况,在□打“√”标注;3.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4.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和《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中名称一致,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5.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6.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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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表2乡镇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
省(区、市)市县乡(镇)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序号
行政村名称
品种名称
品种类群
群体数量
其中:
饲养环境
种公畜
能繁母畜
1
村1
品种1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品种2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
2
村2
品种1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品种2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
3
...
...
...
注:
1.本表按村分品种汇总数据,需要同时系统填报和纸质填写,纸质填写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3.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和《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中名称一致,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4.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5.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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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表3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省(区、市)市县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序号
所属目录
品种名称
品种类群
群体数量
其中:
县域内分布区域
饲养环境
保种场保护区
保种场保护区级别
种公畜
能繁母畜
1
品种1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有
¨无
¨县级¨市级
¨省级¨国家级
2
品种2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畜禽:
¨散养¨集中饲养
蜂:
¨定地¨转地
¨有
¨无
¨县级¨市级
¨省级¨国家级
3
...
...
注:
1.所属目录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选择(见附录),蜂所属目录填蜂;2.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3.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4.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5.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6.保种场保护区选“有”或“无”,选“有”则需在保种场保护区级别里选择相应的级别。
附件6-1
***肉牛改良情况普查入户摸排表
市县乡(镇)村普查单位(盖章)普查时间:
序号
户主姓名
肉牛存栏数量
秦川牛改良牛
西门塔尔牛改良牛
安格斯牛改良牛
其他牛改良牛
饲养环境
系谱档案存档情况
入户日期
户主签字
存栏数量
基础母牛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牛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牛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牛数量
□散养
□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
□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
□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
□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合计
普查人员签字:
注:
1.本表用于组织各村入户摸底,仅普查肉牛改良品种,单位为头,电子表格报自治区畜牧站备案,纸质版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群体数量指该场(户)肉牛养殖总数;3.改良数量指由父本品种改良的肉牛群体数量,如秦川牛改良牛数量指以秦川牛为父本,其他牛为母本改良出来的肉牛的群体数量;4.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附件6-2
***肉羊改良情况普查入户摸排表
市县乡(镇)村普查单位(盖章)普查时间:
序号
户主姓名
肉羊存栏数量
滩寒改良羊
萨福克改良羊
杜泊羊改良羊
湖羊改良羊
其他羊改良羊
饲养环境
系谱档案存档情况
户主签字
存栏数量
基础母羊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羊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羊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羊数量
存栏数量
基础母羊数量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合计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普查人员签字:
注:
1.本表用于组织各村入户摸底,仅普查肉羊改良品种,单位为只,电子表格报自治区畜牧站备案,纸质版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群体数量指该场(户)肉羊养殖总数;3.改良数量指由父本品种改良的肉羊群体数量,如滩寒改良羊数量指以滩羊为父本,寒羊为母本改良出来的肉羊的群体数量。
萨福克改良羊数量是指以萨福克羊为父本,其他羊为母本改良出来的肉羊群体数量;4.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附件6-3
***生猪改良情况普查入户摸排表
市县乡(镇)村普查单位(盖章)普查时间
序号
户主姓名
生猪存栏数量
长*大或大*长杂交猪
三元杂交猪
PIC配套系
其他改良猪
饲养环境
系谱档案存档情况
入户日期
户主签字
存栏数量
能繁母猪数量
存栏数量
能繁母猪数量
存栏数量
能繁母猪数量
存栏数量
能繁母猪数量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合计
□散养□集中饲养
□有□无
普查人员签字:
注:
1.本表用于组织各村入户摸底,仅普查生猪改良品种,单位为头,电子表格报自治区畜牧站备案,纸质版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
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附件6-4
***畜禽改良情况普查汇总表(□肉牛□肉羊□生猪)
县级畜牧中心(盖章):
序号
存栏数量
改良品种1
改良品种2
改良品种3
其他改良品种
存栏数量
母畜数量
存栏数量
母畜数量
存栏数量
母畜数量
存栏数量
母畜数量
....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注:
1.本表由各县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填报,单位为头、只;2.电子表格报自治区畜牧站备案,纸质版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3.改良情况按不同畜种分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