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系统“决战四季度”专题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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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系统“决战四季度”专题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四季度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在全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决战四季度”专题攻坚行动,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圆满收官,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努力争取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二、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主要任务

本次攻坚行动以推进年度应急管理领域重点任务为核心,相关责任科室(中队、中心)牵头督促具体工作进展,并对照年度考核做好查漏补缺,重点突出以下十方面内容:

(一)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责任科室:

综合协调科)。

推动全区21个镇(街道)分三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一类由属地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保障的,推广下应“六个一”模式的八个镇(街道)中,辅导已基本完成的五乡、下应、姜山不断巩固、优化、创新,推动瞻岐、东吴、塘溪等单位在完成选址后加速推进,督促横溪、云龙等目前尚未有实质进展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第二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中队“一对一”保障的六个镇(街道)(钟公庙、首南、中河、咸祥、邱隘、潘火),要尽快形成可推广的成熟模式;第三类由3个消防救援中队综合保障的七个街道中(福明、东郊、东柳、东胜、明楼、白鹤、百丈),福明、东柳在建立可复制的典型模式上做了有效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他单位要参照借鉴并结合自身特色有序推进。

指导督促全区339个村(社区)在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台帐。

(二)“铁拳”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责任科室:

法规科)。

从2021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铁拳”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聚焦重点,精准研判。

聚焦风险大、问题多、主体责任意识差的企业,聚焦安法新规定新要求,精准研判季节和区域风险,结合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机构等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保证各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全年完成检查全覆盖。

二是刚性执法,精确打击。

对自主发现、自主整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责令整改的,以教育引导为主、监管执法为辅;对检查发现应当给予处罚,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

立案查处比例不低于20%,处罚案均值不低于3万元。

三是引导舆论,倒逼履职。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持续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入刑的红线意识、隐患自我排查的规矩意识,强化舆论监督,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主动依法履职尽责。

(三)“码上安全”场景应用(责任科室:

火防科)。

推动月度网格巡查率与店铺自查率达到100%。

继续实施三级通报制度,加大通报力度。

9月底实现隐患督促提醒功能上线,督促店铺及网格员及时落实整改,对督促后仍未能整改的店铺督促属地或行业部门实施重点督查或精准执法,同时实施抽查通报制度。

9月起至明年1月,对各镇街道开展抽查服务,每个镇街道每月抽查不少于10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每月一次进行通报。

落实对网格员码上安全巡查的考核,12月底前完成码上安全优秀网格员评选,奖励优秀,切实提升网格员工作责任心。

做好码上安全与双预防体系等应用场景的融合工作,积极联系申报省市挂牌。

(四)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责任科室:

应急中心)。

深化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工作,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赋予每个问题性质标签,实现问题精准分类。

进一步提升问题入库效率、流转效率和销号效率,明确专人每天查看上级下发任务情况,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问题情况核实、问题整改,及时销号闭环,避免出现逾期现象。

进一步提升与其他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提升前端问题发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该工作在全市继续领跑领先。

(五)安责险和标准化创建(责任科室:

基础科)。

安责险投保方面,全面试点以镇街为单位结算服务费用、固定人员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支撑的全新业务模式,提早落实到期保单的续保工作。

截至9月底我区已落实有效保单2039家,其中2021年新保单为1179家,考虑企业动态变化及年底保单到期等原因,力争11月中旬全区有效投保企业总数不低于2500家,各镇(街道)投保企业比例不低于80%。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面,加快完成351家四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到期企业的换证工作,督促7家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完成重新创建,推进193家规上企业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并按时完成三级、四级标准化企业的“回头看”工作。

目前已完成创建标准化企业287家,其中任务外企业53家,换证复评160家,新创建74家,已完成总任务的51%;标准化“回头看”正在进行,争取10月底完成初查,11月底完成整改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三级标准化将按照程序予以摘牌。

(六)市级民生实事项目(责任科室:

办公室、危矿科)。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区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及宁波市“学习强安”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鄞安委办〔2021〕25号)文件要求,切实完成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建设、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和学习强安平台推广等工作任务。

目前全区在建的13个应急宣教体验(实训)场馆要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12月15日前完成建设,确有原因难以完成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明确创建计划和时间节点。

列入市级民生实施项目和市安委办年度计划的姜山、邱隘、明楼、东胜等4个场馆要确保在10月底完成建设。

至今未明确创建计划的中河街道、百丈街道和整体进度滞后的云龙镇、横溪镇要切实加快进度,尽早出台创建计划,完成定点、选址等工作。

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要在上阶段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个别未达标领域完成年度任务,并做好常态化推动。

对宁波市“学习强安”平台要结合年度培训任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力以赴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七)各类专项整治(责任科室:

基础科)。

一是遏重大涉爆粉尘专项整治,请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中“区工贸领域风险链关键节点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中25项具体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一一落实。

二是“一厂多租”专项整治。

请各单位每月25日及时上报“一厂多租”中“四无”企业清单(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设施),并及时开展督查抽查,于11月汇总总结。

三是小微企业“三合一”问题整改。

根据工矿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通过问题整改,有效解决我区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小微企业内违规住人问题和其他小微企业内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且住宿区域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未独立设置等问题,彻底消灭小微企业“三合一”现象。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10月15日前要完成排摸,对发现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发放《“三合一”场所安全风险告知书》,落实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验收全流程闭环整治。

将防范企业“三合一”风险纳入百万企业员工培训内容,对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

按照《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存在“三合一”问题的小微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分,要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三合一”的小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三合一”等违法行为,11月15日将汇总梳理阶段性整治成果。

四是其他专项整治。

继续加大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目前,全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为89.3%;继续开民污水处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和一般工贸企业涉及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动态监管,中介服务复查后未整改的问题通过问题处置机制反馈属地,请督促整改及执法跟进,对新普查出来的企业按照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八)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责任科室:

基础科)。

目前,全区挂牌督办企业14家,重大事故隐患31条。

其中市级挂牌5家(五乡2家;首南、大嵩新区、东吴各1家),区级挂牌三批9家(瞻岐、姜山、横溪、塘溪、云龙各1家,邱隘、大嵩各2家),涉及重大事故隐患22条,除姜山1家外,都已完成整改。

市局要求每月25日至少上报1家挂牌督办企业,各镇街要按照“发现一起、申报一起、挂牌一起、整改一起”的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突出挂牌督办的严肃性、示范性和实效性,落实专人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攻坚行动是区委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科室(中队、中心)、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所要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带头抓好落实。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本次攻坚行动将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各科室(中队、中心)、各应急管理所要明确一名专门联络员,全力配合工作开展。

(二)优化工作措施。

本次攻坚行动要落实四项基本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一次专题部署。

各科室(中队、中心)、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所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一次专题工作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要求分解到岗、到人。

二是开展一次分析研判。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对本领域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研判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实现一次督促检查。

对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分类梳理,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区、镇(街道、园区)二级对重点监管对象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是开展一次安全宣传。

面向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运用媒体、网络、宣教基地等载体,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及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同时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对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摸,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完成全覆盖安全生产提醒告知。

(三)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进攻坚行动有效开展。

一是明查暗访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各组明查暗访由科室负责人协调安排,并要充分结合本职工作、日常执法和“铁拳”专项执法行动等相关工作要求。

要运用“四不两直”方式一插到底,并根据需要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媒体记者参与,提高暗访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风险研判机制。

区安委办负责汇总分析本地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梳理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全区预警通报。

各地也要开展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

三是工作督办机制。

区安委办对攻坚行动中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单位,要通过提醒函、警示告知书、督办单等方式,强化工作推动和落实。

各明查暗访组工作中发现的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其他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四是信息报送机制。

各明查暗访组开展的工作情况要每日汇总上报(见附件)。

各单位在攻坚行动中要加强事故信息、紧急信息和工作信息的报送,做到事故信息及时报、紧急信息随时报,亮点信息主动报。

(四)注重统筹推进。

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战赢。

要注重检查与服务的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不能简单一停了之、一罚了之,但对于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置,及时整治,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要结合年度考核和年度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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