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2496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docx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打造**教育现代化发展高地,努力办好全县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到2022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文件要求,顺利通过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国家验收。

(一)学校布局科学化

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整合学校资源,使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

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县域内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全部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

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

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用精细、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五)教育评价科学化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六)教育质量优质化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

2021年,投资1350万元,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县弘毅实验学校)建设改造项目;投资8000万元,实施永利小学建设工程,投资2200万元,建设北宋镇南宋小学教学楼一栋,2022年9月投入使用;投资260万元,实施盐窝镇北岭中学餐厅改造工程。

2022年,解决专用教室紧张、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2021年,投资800万元实施教育信息化配备项目。

通过网络安全等级认证、教育城域网带宽扩容、智慧校园建设、“人人通”平台搭建、智慧课堂与创客空间建设、全县教室多媒体设备更新等项目,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3.足额均衡配置师资。

2021年,完成城区四所学校的资源整合,重点解决生源和师资不均衡问题,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化解大班额问题。

推进城乡、校际教师轮岗交流,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引导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缺岗学校流动。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优秀师资人岗相适、有效调配。

根据师资队伍实际情况,新招聘部分学科教师,重点加强音体美专任教师配备。

4.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

深入实施山大基础教育集团—**教育发展共同体“区域教育整体提升”项目,整合相关资源,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每年培训教师约11000人次。

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立县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整合教师培训、督导、评价、教研、科研等机构,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5.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

在全县遴选推广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注重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大力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6.健全教育评价制度。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精神,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价办法。

推进实施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检测和调查结果使用。

7.规范办学行为。

贯彻执行好教育部“减负三十条”和省“规范办学十五条”要求,健全县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围绕校内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8.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

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学校结对帮扶机制。

扎实推进陈庄镇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9.加强文明校园建设。

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培育学校特色文化。

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营造和谐融洽育人氛围。

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在城区学校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精神文明校园建设。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0.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

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怀关爱力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适合义务教育。

持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政策,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11.推动家校协作育人。

强化家长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家庭教育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通过 2-3年工作,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进一步拓展,指导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家长教育理念进一步转变。

12.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

广开渠道,开门办教育,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各种方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攻坚治理。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2021年7月底前,对照《评估办法》规定指标要求,开展县域督导和学校工作自查,逐校逐项排查问题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2022年6月前,达到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的基本要求。

(二)开展重点督促

成立县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小组,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程序、方法、步骤进行自我验收。

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

(三)迎接创建评估

2022年6月前,提请市教育督导室对我县创建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针对市教育督导室初验阶段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整理好档案资料,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和教育部的审核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

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编办、人社、税务、金融、国资、各乡镇街道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关于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文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联动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任务。

教育部门:

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总协调,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化解大班额大校额、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会同编办、人社部门及时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制定年度招聘师资工作方案。

发改部门:

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

编办、人社部门:

强化教师编制管理,科学安排新教师招聘计划,解决师资短缺和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

财政部门:

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确保实现法定增长。

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做到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牵头协调金融部门,做好融资、贷款等事宜。

做好学校陈旧、报废固定资产注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相关固定资产(教学设施设备)转移等事宜。

税务部门:

确保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将中小学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积极办理项目学校建设用地手续。

住建、人防部门:

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助学校办理各项工程手续。

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要求,按规定要求减免中小学校舍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收费、基金。

金融部门:

负责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对教育事业的金融服务。

各乡镇街道:

具体负责制定、实施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县督查部门:

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定期公布进展情况,抓好督导落实。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学区、学校要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评估等,加强对创建学校的督导。

督导室要根据各学校创建工作规划,加强对创建学校开展实地评估和指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