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乡镇开展“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开展“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乡镇开展 “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殡葬管理改革专题会议和8月19日主题教育“解难题化积案”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彻底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
根据**,部署开展违建坟墓攻坚战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活人墓”及“三沿六区”现有违建坟墓。
“三沿”指沿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二、目标任务
对“活人墓”及“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到202x年3月,镇域范围内“活人墓”全部得到平毁整治,“三沿六区”基本达到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三、整治方式
各村(居)要进一步深入的排查违建坟墓,并逐一登记造册,分类进行整治。
对“活人墓”及2018年专项整治后的违法违规新建坟墓,一律平毁拆除复绿;对违建大墓(含翻修硬化墓)采取深埋、拆除硬化物缩小面积等方式整治;对旧墓采取“一迁、二改、三植树”方式整治。
实施过程中对必须迁移的,迁移到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一时无法迁移的,要进行整改,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遮掩,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年10月中上旬)。
各村(居)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摸排方案,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摸排工作。
(二)核查核实阶段(202*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各村(居)在目前摸排掌握的数据基础上,以小组为单位,采取严格自查、交互检查等方式。
按照坟墓类型、时间跨度,进一步摸清违建坟墓,特别是“三沿六区”范围内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各村(居)摸排情况统计及核实情况统计,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于10月30日前汇总至民政办,民政办于11月1日前将摸排情况统计汇总报县民政局。
联系人:
。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年11月至12月)。
各村(居)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违建坟墓,要纳入重点监控,直到整治完成。
对已完成整治的,加强跟踪巡查,严防反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x年1月至3月)。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看排查摸底是否遗漏、重点部位整治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运行等情况。
对整治不到位的,要列明问题、倒排整治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五、职责分工
1.各村(居):
要确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私建豪华墓、大墓、“活人墓”核实并按照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要求建立台账;
2.民政办:
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对迁移坟墓的骨灰安放(葬)进行跟踪管理;
3.自然资源所:
加强自然资源巡察,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占用耕地违建坟墓行为;
4环保站: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坟墓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
5.林业站:
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毁林违建坟墓行为;
6.农业服务站:
协助相关部门核实整治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7. 村建站、规划所:
加强城市公园监管,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行为;
8.宣传部门:
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提倡现代文明殡葬理念,宣传我县殡葬改革成果,并按统一部署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9.文明办:
将整治违建坟墓工作列入文明创建考评内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好“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要坚持村书记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治任务。
(二)舆论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各村(居)要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点,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摸排与推进殡葬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生态环境损害治理相结合。
整治工作不能搞“一刀切”,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三)疏堵结合,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着力补短板。
加强骨灰有效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从源头上防止乱建坟墓现象回潮蔓延。
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生态安葬理念,鼓励群众自觉将散埋乱葬墓穴向节地生态公墓或骨灰楼堂迁移,引导群众主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村(居),及时进行约谈。
对失职失责、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村(居),要严肃追究村(居)主要领导责任。
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
1.《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2.《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3.《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核实情况统计表》
4.《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市、县(市、区)
所在乡镇(街道)
所在村(居)组
户主姓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造时间
占地类别
户主联系方式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
1.此表适用于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摸排统计。
2.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上限;户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
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次统计;公墓设施内超标准墓位纳入“回头看”内容另行统计。
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2
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市、县
(市、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
(居)组
墓主姓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造时间
占地类别
墓主联系方式
墓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
1.此表适用于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摸排统计。
2.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墓主是指活人墓的所属人。
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3
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核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类别
核实数量
其中:
“三沿六区”分布数量
合计
1997年之前建造的数量
1997年至2013年建造的数量
2013年至2018年6月建造的数量
2018年6月以后建造的数量
合计
1997年之前建造的数量
1997年至2013年建造的数量
2013年至2018年6月建造的数量
2018年6月以后建造的数量
硬化大墓
活人墓
总计
附件4
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类别
整治数量
其中:
“三沿六区”整治数量
合计
1997年之前建造的
1997年至2013年建造的
2013年至2018年6月建造的
2018年6月以后建造的
合计
1997年之前建造的
1997年至2013年建造的
2013年至2018年6月建造的
2018年6月以后建造的
硬化大墓
活人墓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