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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建设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县、新型工业化创新发展县、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县、宜居宜游宜创业的生态文明县的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把城市体检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抓手,按照“指标体系、数据获取、分析评估、对策分析、政策制定”的城市体检思路,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不足,找准“城市病”的病因,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体检目标

在城市体检工作中探索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一套具有特色的城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以住建部下发的城市体检基本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我县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建立科学、动态的体检指标体系。

2.构建一套基础性、专业性有机结合的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体系。

建立数据资源整合机制,构建核心基础性信息平台,在基础性平台上再构建专业性平台,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

整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规划、城市管理、工程建设、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数据,建立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对城市体检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将监测结果作为体检评估的基础和城市修复的依据,未来按照统一的接口规范与上级系统对接,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

3.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城市建设发展管控制度体系。

完善和强化城市规划建设“三区四线”管控,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保障制度。

4.构建一套科学适用的城市修复和更新方法体系。

全面转变城市发展观念,由重经济向重环境转变,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追求质量和效益转变,探索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和有机更新的科学方法和措施,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整体性、系统性、包容性不强等问题。

5.构建一套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清单体系。

针对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城市安全、公共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症下药开出药方,提出工作任务清单和建设项目清单。

6.构建一套“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常态化工作体系。

积极推进城市体检机构常设化、城市体检工作常态化、城市体检项目精准化、城市体检流程规范化,坚持定期对城市建设发展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定期发布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做到“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利用大数据、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数据监测系统,收集我县体检指标数据,根据我县规模和发展所处阶段、城市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定性分析评价,实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综合得出体检评估结论。

2.坚持客观评估与主观评价相结合。

既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又将群众主观感受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科学确定调查项目,统筹安排调查范围,充分选择调查样本,全面覆盖不同学历、收入、年龄、区域、户籍的调查对象,真实反映群众的实际感受和迫切需求,为城市体检评估和确定城市发展目标措施提供重要参考。

3.坚持全域评估与区域评估相结合。

既对城市全域数据状况进行评价,也对老城区、新城区、重点城镇区域的情况分别进行剖析,点面结合,全面客观反映城市整体和不同区域存在的问题。

4.坚持多方校验与多面分析相结合。

对多渠道数据进行全面收集,通过综合分析、多方校验后确定采集数据。

对同一指标或相近指标,从不同角度进行正反两面分析和全面系统分析,使分析更加深入全面,得出的结论更加真实可靠。

5.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

以查找和发现问题为导向,根据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目标,确定工作措施。

同时,定期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进一步校正修订目标和措施,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四、体检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新窑社区、**铜城街道。

五、体检内容

根据住建部《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体检内容主要涉及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65项体检指标(详见附表)。

1.生态宜居。

反映城市大气、水、绿地等各类生态环境要素保护情况,城市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

主要对区域和城市开发强度,城市空气、水等生态环境状况,城市绿道、绿色建筑等方面进行评价。

2.健康舒适。

反映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管理、社区建设基本情况,城市居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

主要对涉及社区和居民的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覆盖情况进行评价。

3.安全韧性。

反映城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风险防御水平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

主要对城市内涝、交通安全、建设事故、避难和医疗应急服务设施等进行评价。

4.交通便捷。

反映城市交通系统整体水平,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利性。

主要对城市道路网络密度、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利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5.风貌特色。

反映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与创新情况。

主要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业遗产利用、历史建筑、城市吸引游客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

6.整洁有序。

反映城市市容环境和综合管理水平等情况。

主要对城市环卫设施、公厕建设、管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的覆盖率和专业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7.多元包容。

反映城市对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包容度。

主要对居民和外来人口的生活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

8.创新活力。

反映城市创新能力和人口、产业活力等情况。

主要对城市人口和人口文化程度情况,研究和试验资金投入、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和高新技术产业情况进行评价。

六、工作步骤

1.工作准备阶段。

召开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住建部确定的样板城市进行考察学习,开展城市体检方法、数据收集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培训。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20日

2.城市自体检阶段。

在县城建成区及**新窑社区、**铜城街道范围内实施自检,详实准确填报基础数据资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数据资料,形成自体检报告。

完成时限:

2021年11月20日

3.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阶段。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收集整理的各类数据,运用信息技术和相关大数据模型进行分析比对,形成第三方体检报告,找出城市发展的弱项短板,厘清阻碍城市发展的“症结”所在,提出相应“城市病”治理对策建议。

由第三方制定调查问卷,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10日

4.问题诊断阶段。

召开专家座谈会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交流会,听取第三方机构、相关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第三方体检报告。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15日

5.成果应用阶段。

针对自检报告指出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定有针对性的“城市病”治病计划,为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和城市健康发展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乡镇部门、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为成员的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协调体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做好城市体检宣传工作,强化社会公众对城市体检工作的了解、参与、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城市体检舆论环境。

3.强化技术支持。

运用创新技术手段和第三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获取基础数据,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第三方服务团队,更好为城市体检工作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

4.强化资金保障。

做好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体检评估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建立标准化的城市评估体系、信息化平台和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方式的高标准转变。

5.强化督查调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的督查调度,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多次通报的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附件:

1.《县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县城市体检工作任务清单》   

 

县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的,由新任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责小组。

1.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路宽同志兼任,抽调相关部门干部进行集中办公。

负责制定县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掌握城市体检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各专责小组数据资料,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体检工作,完成城市体检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

2.专责小组。

(1)生态宜居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生态宜居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健康舒适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健康舒适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卫健局)

(3)安全韧性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安全韧性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应急管理局)

(4)交通便捷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交通便捷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交通局)

(5)风貌特色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城市特色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文旅局)

(6)整洁有序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整洁有序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执法局)

(7)多元包容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多元包容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住建局)

(8)创新活力体检专责小组:

负责完成城市活力方面数据指标的收集、整理及校核工作。

(组长单位:

教科局)

 

附件2

2021年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目标

序号

指    标

解    释

指标类型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

(15)

 

1

区域开发强度(%)

县辖区建成区面积占市辖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

2

组团规模(平方公里)

县辖区建成区内每一个组团的规模,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

组团指具有清晰边界、功能和服务设施完整、职住关系相对稳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块,组团规模不宜超过50平方公里。

导向指标

城市社区

自然资源局

民政局

教科局

卫健局

**

**

3

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县辖区建成区内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地段总占地面积。

人口密度是指城市组团内各地段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人口数量。

底线指标

公安局

自然资源局

城市社区

**

**

4

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数量(栋) 

当年县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中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栋数。

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底线指标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

**

5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占城县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生态廊道长度的百分比。

生态廊道是指在城市组团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底线指标

执法局

城市社区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

**

  一、

(15)

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当年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一年度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幅度。

底线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工信局

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

**

7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

县辖区建成区内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新建的建筑面积,占全部新建建筑总面积的百分比,应达到100%。

导向指标

住建局

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城市社区

**

**

8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城市绿道1公里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县辖区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占县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城市社区

**

**

9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县辖区建成区内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米服务半径测算;2000—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按照300米服务半径测算。

导向指标

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10

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地段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环境噪声达标地段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一、

(15)

1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百分比,不宜小于87%。

底线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城市社区

**

**

12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县辖区建成区内纳入国家、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环境质量的断面数量,占考核断面总数量的百分比。

底线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水务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1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生活污染物量占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不宜小于70%。

导向指标

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城市社区

**

**

14

再生水利用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25%。

导向指标

住建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1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城市生活垃圾中物质回收利用和能源转化利用的总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55%。

导向指标

执法局

住建局

**

**

  二、

(9)

16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的居住社区数量,占居住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城市社区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

**

17

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有便民超市、便利店、快递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市场监管局

工信局

城市社区

**

**

  二、

(9)

18

社区老年服务站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建有社区老年服务站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民政局

城市社区

**

**

19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教科局

城市社区

**

**

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分担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卫健局

城市社区

**

**

21

人均社区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县辖区建成区内常住人口人均拥有的社区体育场地面积。

导向指标

文旅局

城市社区

**

**

22

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配备充电站(桩)、换电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设施的社区数量,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发改局

城市社区

**

**

23

老旧小区改造达标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已改造老旧小区达标数量,占县辖区建成区已改造老旧小区总数的百分比。

达标的老旧小区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符合当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改造小区。

导向指标

住建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城市社区

24

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比例(%)

县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全部新开发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住宅建筑密度是指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所在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

底线指标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三、

(7)

25

城市内涝积水点密度(个/平方公里)

县辖区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上常年出现内涝积水点的数量。

导向指标

执法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26

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

县辖区建成区内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含水域)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不宜小于45%。

底线指标

住建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27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县辖区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与县辖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

城市社区

**

**

28

城市年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万人)

县辖区内每年因道路塌陷、内涝、管线泄漏爆炸、楼房垮塌、安全生产等死亡人数,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

城市社区

**

**

29

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人)

县辖区建成区内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与常住人口的比例,不宜小于1.5平方米/人。

底线指标

应急局

城市社区

**

**

30

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4公里(公交15分钟可达)服务半径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卫健局

城市社区

**

**

31

城市标准消防站及小型普通消防站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标准消防站(7平方公里责任区/5分钟可达)及小型普通消防站(4平方公里责任区)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应急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四、

便

(7)

32

建成区高峰期平均机动车速度(公里/小时)

县辖区建成区内高峰期各类道路上各类机动车的平均行驶速度。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住建局、城市社区、**、**

33

城市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县辖区建成区组团内城市道路长度与组团面积的比例,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

组团内每平方公里道路长度不宜小于8公里。

导向指标

交通局

住建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34

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单程通勤时间(分钟)

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单程通勤所花费的平均时间。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住建局、执法局、城市社区、**、

**

35

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比例(%)

县辖区内常住人口中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数量,占全部通勤人口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住建局、执法局、城市社区、**、

**

36

轨道站点周边覆盖通勤比例(%)

县辖区内轨道站点800米范围覆盖的轨道交通通勤量,占城市总通勤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公安局

交通局

城市社区

**

**

37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采用轨道、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的出行量,占城市总出行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60%。

导向指标

交通局

公安局

城市社区

**

**

38

专用自行车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县辖区建成区内具有物理隔离的专用自行车道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例,每平方公里不宜小于2公里。

导向指标

交通局

公安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五、

(6)

39

当年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个)

当年县辖区内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包括国内省级以上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项、国外知名建筑奖项以及文化奖项)。

导向指标

住建局

文旅局

城市社区

**

**

40

万人城市文化建筑面积(平方米/万人)

县辖区内文化建筑(包括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文化馆、科普馆等)总面积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文旅局

城市社区

**

**

41

城市历史风貌破坏负面事件数量(个)

当年县域内存在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砍老树,破坏地形地貌、传统风貌和街道格局等负面事件的个数。

底线指标

自然资源局

城市社区

**

**

42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率(%)

县辖区内近5年开展保护修缮项目的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占历史文化街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自然资源局

文旅局

住建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43

城市历史建筑空置率(%)

县辖区内历史建筑空置数量占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总数的百分比,不宜超过10%。

导向指标

文旅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44

城市国内外游客量(万人)

当年县辖区内主要节假日国内外游客量。

导向指标

文旅局

城市社区

**

**

六、

(6)

45

城市门前责任区制定履约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门前责任区制定履约数量,占门前责任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46

城市街道立杆、空中线路规整性(%)

县辖区建成区内立杆、空中线路(电线电缆等)规整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自然资源局

城市社区

**

**

47

城市街道车辆停放有序性(%)

县辖区建成区内车辆停放有序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48

城市重要管网监测监控覆盖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对城市重要管网进行动态监测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住建局

执法局

城市社区

**

**

49

城市窨井盖完好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窨井盖完好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执法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50

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

县辖区建成区内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数量,占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七、

(5)

51

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

县辖区建成区内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包括缘石坡道设置率、盲道设置率、出入口盲道与道路盲道相衔接比例、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配置率、人行横道安全岛轮椅通道设置率、新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率的平均值)。

导向指标

执法局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5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民政局

城市社区

**

**

53

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服务覆盖率(%)

县辖区内正在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数量,占应当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总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住建局

城市社区

**

**

54

住房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0%的城市家庭占比(%)

县辖区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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