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送教服务工作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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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送教服务工作管理细则.docx

县区送教服务工作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我县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我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的相互融合,完善送教服务工作体系,实施全纳教育,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

   二、服务对象

   送教服务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一)定期服务原则。

   送教服务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定期提供服务。

   

(二)普特结合原则。

   送教服务工作在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统一管理下,普教与特教相互配合共同负责。

   (三)分工合作原则。

   送教服务工作由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高职段学校和县培智学校配合共同完成。

   (四)一人一案原则。

   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康复医疗服务。

   对确实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应建立一人一案,组织送康复医疗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建立送教服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教师,定期进行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监测。

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于每年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工作,并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对送教服务的学生实行双学籍,县培智学校和各区域普通学校各派一名教师同时负责送教服务工作。

   

(二)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于每年5月底前向县残联提取本县内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情况、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和学区各校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和残疾儿童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工作,并为有康复需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定期提供康复服务,做好康复服务工作记录。

   (三)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县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及师资培训等工作,组建送教师资队伍,充分利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指导和协助普通学校落实送教任务。

   (四)送教服务工作的责任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都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来承担送教服务工作,合理安排送教教师的工作,强化送教服务工作管理。

   (五)送教服务工作须考虑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整体全面发展。

送教教师须全面了解送教服务学生的基本情况,为送教服务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对送教服务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评估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要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育进度,并因地制宜地开展教学活动。

送教服务每周1,每次3课时,确保每年送教120课时以上。

要及时做好送教服务工作记录,确保和不断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要建立送教服务领导小组,密切合作,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我县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拨付,在培智学校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统一管理。

“送教上门”工作专用经费主要使用在责任教师送教上门课时补贴;责任教师送教上门交通补贴和集中培训差旅费(按照县财政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需要购置教学用具及学习用品;家庭困难学生送温暖相关费用;培智学校教师巡回业务指导差旅费;
培智学校培训会务费、送教上门教师业务培训费;外聘专家讲课费;送教上门教育、学习手册等宣传资料编印经费;送教上门教育课程(项目)开发经费;送教上门教育先进责任学校、先进责任教师表彰奖励|经费;承担"医教结合"工作医务人员的工作津贴和交通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等。

(三)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此项工作的意义及政策,争取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理解支持,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良好环境。

 

(四)   (四)各校在实施送教服务工作中,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新的起点和要求,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送教服务工作的质量。

六、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


由教育局综合家长意见反馈、教师送教相关记录和学生成长情况,对责任学校和送教教师进行评估。

(一)学生康复教育教学效果评估,每学期由教育局有关人员和责任教师组成评估小组对上阶段教育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出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计划。

(二)责任学校、送教教师工作质量评估。

教育局通过查资料(检查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信息平台》每次送教都要有当天照片和学生家长签名)、实地走访、电话探访的方式检查各校送教上门工作的质量。

(三)奖励办法。

根据评估考核情况评出先进责任学校和送教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奖励表彰。

(四)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本区域送教上门教育活动,如实际开展情况与规定要求出入较大或开展送教上门教育活动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除暂停发放送教上门课时补贴或减少发放比例外,对个人或相关责任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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