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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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布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县政府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县政府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由县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县政府将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
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
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20年8月下旬开始至2020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9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为基本单元,9月2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市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县住建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9月10日前,切实摸清全县校园消防安全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审核验收组对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要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明晰每一所学校的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县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前,县专班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附件:
1、**县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机构和职责
2、校园抗震设防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
3、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
附件1:
**县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班机构和职责
**县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专班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
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工作、组织协调、专项督导等工作,及时报送重要工作情况。
做好会议筹备、记录和纪要等工作。
协调并推进各部门对本系统业务工作开展落实。
(二)清查督导组
工作职责:
指导各镇街、各有关学校全面清查学校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建立“一校一册”问题台账,督促开展问题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审核验收组
作职责:
对各镇街、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后的审核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整改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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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园抗震设防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
镇街人民政府
序号
镇街
学校名称
建筑物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面积
(m2)
设计年月
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加速度
是否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备注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人民政府统一汇总上报。
二、“设计年月”格式:
例如2001年5月填写“200105”。
三、“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加速度”:
依据结构专业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填写,2001年8月之前设计的填写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8度),2001年8月之后设计的填写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0.10g、0.15g、0.20g、0.30g)。
四、“是否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加速度”符合设计时相关法规和抗震设防规范的,填写“是”;不符合要求的,填写“否”。
幼儿园、中小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按照重点设防类采取抗震措施的,视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并在备注中注明“重点设防类”。
附件3:
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
镇街人民政府
序号
镇街
学校
名称
建筑物
名称
按原因分类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物
整治方案(方式、步骤、期限)
责任单位、责任人
没有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不齐全
没有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或审查不合格
未按设计施工
申报必备相关资料缺失
未经消防验收直接投入使用
其他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人民政府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