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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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

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从事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 品种养殖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乡产出每吨动物 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6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每个村建成减抗试点不低于1个。

2023年,每个村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达到10%以上。

2024年,每个村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达到25%以上。

2026年,每个村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达到50%以上。

二、行动任务

(一)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1.加强兽用抗菌药经营监管。

一强化过程控制。

严格落实经营企业兽药GSP、兽用处方药管理和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所经营兽药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贵州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把好市场关,实现“卖好药”。

二是强化监督抽检。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监测计划,结合我乡实际,与县农业局联动,调整优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批次、品种,逐年增加兽用抗菌药抽检批次,每年完成县下达我乡的监测任务。

三是强化“检打联动”。

严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的假兽药。

2.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

一是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监管。

坚决执行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规定,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生产、经营含有其他任何兽药的商品饲料,严禁养殖场户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

二是制定饲料产品质量年度抽检计划。

与县农业局联动,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实施“检打联动”,确保商品饲料和自配料安全。

三是强化兽药使用管理。

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和其他非法添加药物及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实现“用好药”和“少用药”。

到2026年,兽药产品实现从生产、经营到养殖环节全程可控。

四是创新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

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要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对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进行查验核对。

五是加大惩戒力度。

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

1.监测兽用抗菌药使用量。

充分利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贵州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贵州兽药GUP系统,监测分析兽用抗菌药应用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

2.实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

一是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计划。

通过规模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力争监测环节覆盖养殖,通过屠宰监测达到屠宰监测环节。

确保每年完成县下达的风险监测任务。

二是加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检测。

根据兽药残留风险预警报告,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 留监督检测计划。

每年完成县下达我乡的监督抽检任务。

三是加 强检打联动。

与县农业局联动,依据兽药残留监督检测结果采取综合执法措施,坚决查扣兽药残留不合格畜禽产品,打击惩处违法企业和个人,杜绝问题产品进入市场,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应用。

在县局的指导帮助下,引导养殖场户正确选用替代产品和统 筹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相关项目资金,对推广使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力度大、成效好的养殖场户给予一定奖励。

(四)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

1.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强化对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

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对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全部轮训一遍。

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员提高从业者养殖、诊断及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2.开展技术服务。

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完善技术成果推广机制,扶持养殖大户做大做强,同时向中小型养殖场户辐射和转移先进技术,健全减量使用抗菌药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逐场逐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期末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构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激励机制。

1.开展养殖场(户)减抗成效评价。

在减抗试点评价标准基础上,建立健全我乡养殖减抗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减抗成效 评价工作。

2.推广养殖减抗典型模式。

积极探索和研究全乡兽用抗菌药 使用减量化养殖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畜种在管理方式、常见病治疗、饲养模式、疾病预防等内容,组织编写蛋鸡、生猪、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减量化养殖新模式指导手册,及时总结不同畜禽品种减抗试点养殖场典型案例经验,以多种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三、实施要求

(一)工作部署。

2022年12月开始,在全乡启动实施。

乡级制定印发减抗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要根据乡级方案,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联络人,工作台账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乡农业服务中心。

(二)组织实施。

各村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减抗工作,建立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畜禽养殖减抗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报乡农业服务中心。

(三)抓好落实。

根据本辖区养殖实际情况,参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附件1),指导推动养殖场(户)实施养殖减抗,明确减抗目标任务。

各村可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标准更高、内容更加丰富的行动措施,推动实现全域减抗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有重点组织开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列整治活动,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站所、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用于开展兽药产品质量、兽药残 留、细菌耐药性等检测的抽样工作;二是是用于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科普宣传和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指导,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是将减抗成效评价是否达标作为创 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重要参考。

二是对达标养殖场(户),积极帮助其向省州县申报项目。

(四)加强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养猪企业及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为畜禽养殖减抗行动提供专业指导,承担兽用抗菌药耐药性风险评估任务,提供风险管理和政策建议。

乡级成立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重点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等工作。

附件:

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2.**乡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

附件1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养殖场(户)应根据畜禽养殖环节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特点和 预防、诊断、治疗的实际需要,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从“养、防、规、慎、替”五个方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狠抓落实落地,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推动实现本场(户)养殖减抗目标。

       

一是“养”,即精准把好养殖管理“三个关口”。

把好饲养模式关,明确不同畜禽品种的饲养方式,精细管理饲养环境条件; 把好种源关,有条件的应选取优良品种和品牌厂家的畜禽,要按批次严格检查检测苗种健康状况,防止携带垂直传播的病原微生 物;把好营养关,根据畜禽不同阶段的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保证营养充足均衡,实现提高畜禽个体抵抗力和群体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是“防”,即全面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物安全理念,着力改善养殖场所物理隔离、消毒设施等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和措 施,按计划积极实施疫病免疫和消杀灭源,从源头减少病毒性、细菌性等动物疫病影响。

三是“规”,即严格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

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严禁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等制度,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注事项,对症治疗、用法正确、用量准确, 实现“用好药”。

四是“慎”,即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

高度重视细菌耐药问题,清楚掌握兽用抗菌药类别,坚持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根据执业兽医治疗意见、药敏试验检测结果等,精准选择敏感性强、效果好的兽用抗菌药产品;谨慎联合使用抗菌药, 能用一种抗菌药治疗绝不同时使用多种抗菌药;分类分级选择用药品种,能用一般级别抗菌药治疗绝不使用更高级别抗菌药,能用窄谱抗菌药就不用广谱抗菌药;增加动物个体精准治疗用药, 减少动物群体预防治疗用药,实现“少用药”。

五是“替”,即积极应用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

以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品种,逐步替代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品种。

根据养殖管理和防疫实际,推广应用兽用中药、微生态制剂等无残留的绿色兽药,替代部分兽用抗菌药品种,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实现畜禽产品生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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