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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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docx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提升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

****

***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内容,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补齐短板弱项。

不断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

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

到2022年底,顺利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验收,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均衡配置水平。

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

对照资源配置7项评估指标,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实现校际间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50、初中小于0.45的目标。

(二)积极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政府保障程度。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政府统筹,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保障水平。

对照政府保障15项评估指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作为,对标补差,确保评估指标均达到要求。

(三)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对照教育质量9项评估指标,各学校在普及程度、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升,确保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四)积极推进优质均衡,提高社会认可程度。

认真总结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市教体局要对照标准,找出差距,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时间表、路线图。

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推进依法办学,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向更高水平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五育并举”,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在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提高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实现社会认可程度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补齐教育资源短板。

1.强化城区学校学位供给。

坚持化解城区“大校额”“大班额”目标导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城区有足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充分挖掘市第五中学、第三中学、第三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等学校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新建市第七中学、第十一小学,并于2022年底建成投入使用,通过逐年分流、年级整体借校上课、片区调整、起始年级规范学位等方式,着力解决市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一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大校额”问题和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市教体局要加强对城区生源的现状分析,科学划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

各学校要建立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到2022年底前,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

2.优化乡村学校规划布局。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规划,立足现实、有效整合,合理布局、提高效益”原则,对乡村学校布局和生源变化综合研判,结合村庄分类及美丽村庄规划,以乡镇为中心,对梧桐树学校(初中部)、杨洪桥小学、韩渠小学、台子小学、西渠小学、大泉回民小学、沈家湖小学以及北滩教学点和史壕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就近合并、有效整合,进一步发挥教育资源最大化效益。

通过增加校车配置、完善学生营养午餐工程,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委编办,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崇兴镇、郝家桥镇、梧桐树乡

完成时限:

2021年8月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贯彻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求,努力提高学校建设标准化水平。

强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和2500元以上,通过新建学校和化解“大校额”,提高部分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面积。

加强部分学校运动场和音乐、美术教室建设,满足优质均衡要求,补齐教育资源弱项。

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新建泾灵燕宝小学教师周转房,改建大泉小学、市回民中学及新华桥学校营养午餐配送中心,改善教师住宿环境和学生膳食营养,确保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学生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2022年9月

(二)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切实强化经费保障。

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建立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资金,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及时核定划拨生均公用经费,市财政对农村学校按照200人以下核拨5万元,200—300人核拨6万元,300人以上学校按照生均200元核拨,城区小学、初中按照生均120元、125元核拨。

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5.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着力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及时建设、补充和更新教育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水平。

按规定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农村转移支付资金足额用于教育,不降低标准,不截留或挪作他用。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四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保障程度。

重视特殊教育工作,保证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6.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市教体局在核定总量内统筹调配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不断拓宽教师来源渠道,积极与国家公费师范生学校以及宁夏师范学院建立联系,完善公费师范生、优秀教师引入政策,提升人才引进吸引力。

强化教师均衡配置,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配备满足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需要。

通过教师交流轮岗、多方位教师走教,配齐配强思政、体育、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校长发现、推荐、培养、选拔和使用制度,逐步建立校长职级管理机制,推进校长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增强校长管理水平和服务师生及家长的意识,夯实建设和谐校园管理力量,营造“教育家”办学的制度环境。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突出师德激励、加强师德宣传、严格师德考核等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选先的首要内容。

市教体局要建立师德失范投诉举报和惩处机制,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8.提高教师待遇。

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月发放交通生活补贴,对农村在岗教师发放乡镇补贴。

严格落实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按照自治区走教教师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完善骨干教师考核制度,落实骨干教师津贴。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9.强化交流培训。

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国培计划和“京银合作”项目,重点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网络培训、轮岗交流、校本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

加强教师高层次研修,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

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教师都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使各中小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0.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构建德育课程、德育活动、德育队伍、德育实践协同推进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

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传统文化、民族团结教育。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11.推进集团化办学。

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农村校、名校带薄弱学校的协作联动方式,促进优势互补和新校快速发展。

建立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教育集团,进一步探索办学机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深化教学研究,优化师资队伍,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教育集团各成员校“捆绑式”发展,推动集团内各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与区外及银川市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开展义务教育领域办学合作,探索跨县域集团办学,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完成时限:

2021年9月

12.补齐学生发展短板。

坚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以“1235”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全面提升课堂教学实效。

深入开展艺术教育“3+1”活动,帮助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

深入实施创新素养教育“151”工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和创新方式。

加强体教融合,以足球特色学校、篮球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带动冬季体育项目及其他体育项目普及推广,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加强劳动教育,配备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性劳动,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利用闲置学校改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白芨滩林场、北沙窝林场、园艺试验场劳动教育基地和兴唐贡米种植基地、羊绒园区工业体验基地等,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1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不断强化教育教学过程监管,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教育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组织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达到学生学业水平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完成时限:

2023年4月

14.建立健全“互联网+教育”机制。

以《宁夏“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市、区)建设指南》为依据,落实“三全两高一大”建设要求,市财政加大保障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水平。

积极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教学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覆盖,开展“互联网+”条件下的党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教育研究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强化名校课堂、名师课堂、专递课堂等应用,高效发挥“互联网+教育”功能,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五)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15.加强教育资助和扶贫。

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优化校车服务,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

市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健全的资助体系,确保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16.多措并举落实招生政策。

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重点向农村初中学校、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根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原则,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步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关爱政策,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促进教育公平。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17.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

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给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各乡镇(街道)、妇联、团市委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18.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完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在校就读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建立送教教师补助机制,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残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六)强化校园治理,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19.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

健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教育问题,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牢牢掌握学校正确发展方向。

坚决防范和抵御宗教向学校渗透,完善校园治理保障体系。

实施全市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20.构建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完善医教协同机制,配齐学校卫生健康指导员。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校园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

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21.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

实施学校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完善乡镇(街道)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三包三保”控辍制度。

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动态监测制度,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向乡镇(街道)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失学辍学学生信息。

常态化开展“千名教师访千家万户”活动,精准施策做好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

乡镇(街道)教育专干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系,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问题。

重点做好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协助学校做好校园综合治理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七)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22.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社会认可度。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引导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关心支持***教育,形成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

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

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自查整改,做到立查立改,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使我市教育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

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局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4月)。

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1年4月—2022年3月)。

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会议精神,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2年4月—2023年10月)。

对照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开展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全面迎接银川市、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七、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我市“十四五”期间实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立足实际、勇于担当作为,结合部门职责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为顺利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做到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的领导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补齐短板弱项,“一校一案”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所有指标按时达标。

(三)强化宣传,凝聚合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着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在推进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汇聚力量、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主动参与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上来。

要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向社会公布进展状况,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专项督导安排,对照创建标准和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市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问责机制,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表

规划

阶段

规划时间

目标任务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

2020年12月—2021年4月

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教体局

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具体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

第二阶段

2022年3月前

一、学校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教体局

人社局

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

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教体局

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

住建局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教体局

财政局

第二阶段

长效机制

二、政府保障程度

1.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教体局

发改局

每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每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每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2022年3月前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教体局

住建局

人社局

财政局

2023年3月前,后续3年内完成整改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教体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

2022年10月前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教体局

住建局

人社局

长效机制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市财政对农村学校按照200人以下核拨5万元,200—300人核拨6万元,300人以上学校按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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