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气污染防治“点位长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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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气污染防治“点位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优化大气监测点位周围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现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点位长制度,突出大气监测点周围区域污染治理,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确保完成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二、职责分工
总点位长:
张德顺 副县长
(一)生态公园(运河)监测点
点位长:
** 县城管局局长
责任人:
** 县污防办督查一组组长
成员单位:
城管局、住建局、城南新城、众兴镇、交运局
属地社区负责人:
东光居委会颜绍荣、西湖居委会邵宇
(二)奥体中心监测点
点位长:
** 县住建局局长
责任人:
** 县污防办督查二组组长
成员单位:
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众兴镇、史集街道
属地社区负责人:
府苑居委会万侠军、周庄居委会陈飞、东祥居委会曹慧娟
(三)卢集镇监测点
点位长:
** 镇长
责任人:
** 县污防办督查三组组长
成员单位:
镇、生态环境局
属地村居负责人:
陈洼村张坤、卢集居委会黄勇
三、目标任务
(一)确保PM2.5年度浓度47ug/m³、力争45ug/m³,确保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9.6%、力争75.1%。
(二)生态公园(运河)、奥体中心监测点数据在全省54个县(市、区)月度空气质量排名居上游。
(三)卢集镇监测点数据在全市生态乡镇中排名居上游。
四、工作范围
对生态公园(运河)、奥体中心、卢集镇等3个大气监测站点1-3公里范围从严管控,具体范围分别为:
(一)生态公园(运河)监测点
1公里范围:
东到上海路、南到废黄河、西到人民路、北到淮海路(包含小区:
碧桂园、桃源绿岛、财富广场、金贸大厦、金地商都、凤凰苑、金鼎城、劳动花园、陶然雅居、运河名门府、桃源新村、巴黎都市、繁荣公寓、外滩一号、滨河花园、海天小区、巨源尚城、绿都第一城、紫荆花园、海尚臻品苑、新城市花园)。
3公里范围:
东到泗塘河、南到南外环线、西到西安路、北到泗水大道。
(二)奥体中心监测点
1公里范围:
东到巢湖路、南到长春路、西到桃源路、北到葛集支渠(包含小区:
桃源山庄、泽园太阳城、新世界花苑、东方现代城、颐景泽第、玫苑小区、文苑雅居、龙庭花园、东方名苑、名门华庭、逸景嘉园、德华逸墅、水晶国际、欧洲花园、塞纳公馆、朗润花园)。
3公里范围:
东到黄河路、南到众兴路、西到洋河路、北到宿宿淮铁路。
(三)卢集镇监测点
1公路范围:
东到新成线、南到卢桂线、西到张卢线、北到潘集中沟(包含小区:
书香雅苑、学府花园、城市花园、凤凰家园、黄金广场)。
3公路范围:
东到龙潘线、南到薛大沟、西到330省道、北到七号中沟。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点位长制”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3个大气监测点位落实“点位长制”管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点位长”、县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担任“点位长”、县污防办督查组三位组长为具体责任人,属地社区为具体负责人。
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点位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监测点位管理责任内容
监测点位管理主要责任内容:
1.扬尘管控。
在建工地扬尘管控达到“七有四无”标准、市政及绿化工程扬尘达标、裸土全覆盖;征收拆迁工地扬尘管控达到“八化标准”;辖区道路清洁不起尘;小区内日常要带湿清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点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加强对装修队伍管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严禁装潢垃圾随意抛掷。
(责任单位:
住建局、城管局、征收办)
2.车船污染防控。
禁行区内严禁重型车辆、高污染车辆驶入;其他区域无重型车、渣土车、高污染车辆长时间停留;加强京杭运河通行船舶管控,严禁高污染船只长时间滞留。
(责任单位:
公安局、城管局、交运局)
3.停车吃饭点清理。
取缔站点周边私自设立的停车吃饭点,严防高污染车辆长时间停留。
(责任单位:
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交运局配合)
4.砂石堆场清理。
取缔泗水大道周边砂石堆场、废品收购站。
(责任单位:
众兴镇、史集街道、来安街道分别牵头,城管局配合)
5.餐饮油烟治理。
站点周边的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经验收合格方可以开业经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取缔1公里范围内的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城管局)
6.VOCs治理。
排查站点周边汽修门市的喷漆工艺、广告喷漆、干洗店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经营户,督促安装VOCs治理设备。
(责任单位:
交运局<汽修>、城管局<广告>、商务局<干洗>)
7.工业废气治理。
做好辖区内涉气企业污染治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卢集镇)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监测点位管理的工作合力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
对监测点位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
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进行曝光。
二是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的协同作用。
通过明确责任,定期通报,进一步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主动性,落实防治举措,推动点位长制度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在辖区“点位长制”督查考核中,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治理内容,引导群众参与监测点位长制工作,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监测点位管理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