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年关守护”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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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安全“年关守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a年2月26日,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安全年关守护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县局成立食品安全年关守护(202a)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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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股,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统一调度工作。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年关守护(202a)”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捣毁一批假劣窝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治答卷。
二、整治内容
1.重点品种。
始终抓住管好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和生活必需食品,重点关注特殊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特色民俗食品等品种,加强餐饮环节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监管。
2.重点场所。
持续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景区、车站码头、学校及周边、农村和重大活动集体聚餐、大型工地工厂食堂、城郊结合部等高危区域监管,加大对年夜饭、旅游团餐和特产食品市场、节日食品市场、农贸市场等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
3.重点问题。
重视解决原材料来源不可靠、企业操作不规范、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污染等问题,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投料、小作坊小摊贩、总批发总代理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
4.重点环节。
强化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潭疫防办函〔202a〕56号)要求,有效推进底数摸排核准、联合进行检查、严格台账记录等方面工作,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四个“必须”,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整治阶段
1.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
各单位在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对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开展排查,特别要加大对“年关”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排查力度。
2.集中整治阶段(202a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
3.总结和“回头看”阶段(202a年2月1日至2月26日)。
各单位要汇总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三、整治要求
1.强化协调配合。
要树立“市场监管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打好配合。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开展专项整治。
各市场监管所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食品线各业务股室应负责相应的业务指导与督促。
2.注重督导检查。
为确保“年关守护(202a)”行动取得成效,县局将适时对各相关股室和监管所食品安全“年关守护(202a)”行动推进完成情况和岁末年初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3.坚持标本兼治。
各相关股室、各监管所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将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4.加强廉洁自律。
“年关守护(202a)”行动期间的各项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原则,严格依法实施,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收取检查对象给予的礼金或礼品,不得由检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参加检查对象组织的任何参观游览或宴请。
5.按时报送资料。
要加强“年关守护(202a)”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各监管所于每月13日、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线报至各相关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汇总本股室及各所数据后,每月14日、29日前报工作开展情况报至食安协调股,食安协调股于每月15日、30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各监管所于202a年2月18日下班前分线报送食品安全“年关守护(202a)”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至各相关业务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202a年2月19日下班前汇总各所数据后将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报食安协调股,食安协调股于202a年2月20日下班前向市局报送全局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