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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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绿色金融发展,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主动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初步打造出组织体系多元、产品种类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市场运行高效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促进全县绿色经济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把县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绿色信贷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5%以上,且不低于平均贷款增长速度。
“两高一剩”行业严禁新增贷款,其存量贷款要积极稳妥地逐步退出。
二是绿色保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增长5%以上。
三是选择部分商业银行试点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部分保险公司试点设立绿色保险事业部,强化绿色金融工作推进力度。
四是力争在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的产品创新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的业务特点及内在规律,重点构建“三项机制”: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管理机制;二是适合绿色项目授信特点的高效审批机制,以及符合绿色保险运行规律的快速赔付审批机制;三是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持续有效开展的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机制。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工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支持担保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
支持监管部门建立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对绿色信贷进行单独统计、专项考核,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切实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三)积极推进绿色保险。
大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倡导企业积极投保。
选择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将相关企业纳入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
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林业、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
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险产品。
(四)建立绿色信用体系。
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依法加强金融与环保、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安全监督等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将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及绿色矿山建设等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覆盖面广、共享度高、时效性强的绿色信用体系。
(五)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预警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
全面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健全客户重大环境风险内部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提高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提升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对绿色金融产品,特别是信贷风险的分析能力。
督促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压力测试。
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成效、环境风险管理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县银监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强化监督评估,定期跟踪落实情况。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法治意识,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二)加强政策倾斜支持。
支持监管部门适当提高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投资的风险容忍度,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扶持引导。
研究出台财政切块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的增量奖励,以及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相关激励政策。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向上级行或公司争取在信贷或保险融资资源、审批权限和创新试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应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环保技术与金融管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专业化、创新型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要发挥决策自主灵活的优势,积极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在专业人才培养、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率先突破。
(四)加强违法责任追究。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
加大用能、环境、安监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
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的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