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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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部署要求,针对我区房屋建筑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进一步掌握全区房屋建筑承灾体信息,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其中房屋建筑风险普查作为重要的承灾体调查,对于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区范围内统筹利用现有基础数据,全面调查全区房屋建筑类承灾体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灾害属性信息;掌握房屋建筑类承灾体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设防情况等信息,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供我区房屋建筑承灾体基础数据,为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普查范围

(一)标准时点

本次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标准时点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标准时点一致,即202*年12月31日。

(二)城镇房屋

区城镇范围内所有现存的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不含在建建筑)。

(三)农村房屋

区农村集体用地范围上的所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的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

四、普查内容

依据房屋建筑所在土地的权属性质区分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掌握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设年代、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按城镇房屋填报,填写《城镇住宅建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调查信息采集表》或《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按农村房屋填报,填写《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独立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集合住宅)》或《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

普查技术规范详见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FXPC/ZJG-02)、《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FXPC/ZJG-03)。

五、普查方法

充分利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以及省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和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方式,利用档案查阅、现场查勘、遥感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

六、实施计划

根据任务规划,2021-2022年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全面调查、数据核查汇总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21年9月)

根据国家及省市区统一部署,建立我区房屋建筑普查组织工作专班小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申报房屋建筑普查专项资金,开展底图申请提交、政府公开采购及宣传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参照前期试点普查经验和国家与省级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普查落实方案,明确普查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表,开展房屋建筑相关资料的清查与整理、集中内外业调查等数据采集、调查录入和复查等工作。

(三)数据核查汇总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

在全面调查完成后,由区住建局委托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或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或具有同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自检合格后,形成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及调查成果分析报告,一并上报至市住建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其中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由区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协调对接省、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并反馈工作进展,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宣传和培训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不动产中心办证处、区文广旅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提供本行业领域涉及房屋建筑的已有业务数据资料,各镇街配合做好相关的外业信息采集工作,共同做好前期基础数据收集、汇总上报。

(二)强化综合支撑。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普查工作,落实普查人员队伍,优先选用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或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或具有同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部门要认真对照普查范围、普查内容,细致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基础数据汇集工作,助力普查工作高效开展,各镇街要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具体做好入户调查等协调工作。

第三方专业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组织及设施设备的筹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及工作要求推进普查工作,相关工作规定遵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到位。

区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并组织进行普查成果数据质量自检,形成完整质量检查报告和完整数据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

由各镇街加大对全区房屋建筑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宣传力度,同时借助基层村居的人员力量扩大宣传效果,着力为进村入户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助推普查工作高效完整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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