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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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全面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参与率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原则,以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为主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四级督导员,完善分类管理体系建设,为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垃圾分类督导全覆盖工作,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指导、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三、队伍组建
(一)市级:
由市政管理局(***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在各县(市)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安排督导员。
(二)各县(市)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分别以各县(市)区、街道、社区为主体,通过招募志愿者、爱心人士、退休干部、低保户,建立三级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
四、重点督查任务及督查时间
(一)市级
1.三区已推进的示范小区、示范片区、示范单位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情况、台账建立情况),两县一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场所垃圾分类氛围营造、设施配置情况。
督查时间:
2021年4月-5月底
2.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氛围营造、示范点打造、示范片区创建、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各行业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情况、信息上报、减量台账等)进行随时随机抽查。
推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抽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图片资料形成材料下发整改通报,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每月抽查时间不少于10天)。
督查时间:
2021年5月份以后,长效化督导
(二)各县(市)区
1.各区街道范围内氛围营造、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分类分类投放情况、参与情况;两县一市各街道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场所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氛围营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督查时间:
2021年4月-5月底
2.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化运输等工作,认真记录,定期反馈,督促落实。
督查时间:
2021年5月份以后,长效化督导
(三)街道
1.到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分类指南等引导社区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指导社区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设施,确保标识统一、规范。
督查时间:
2021年4月-5月底
2.对社区内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开展情况、减量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日常检查。
督查时间:
2021年5月份以后,长效化督导
(四)社区
1.对社区内居民小区设施配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协助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小区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督查时间:
2021年4月-5月底
2.对社区内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分类投放情况、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减量台账等各项工作进行巡查,督促各居民小区安排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公示榜等制度,做好日常督查记录工作。
督查时间:
2021年5月份以后,长效化督导
五、监督考核
1.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每月结合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对市级督导员督导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在每季度对各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的同时,对市、辖区、街道、社区督导员队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层层落实,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推进过程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对垃圾分类督导员适当予以补贴,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年垃圾分类开展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评定等级,兑现全年考核经费。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督导员于4月底组建完成,并将督导员队伍人员情况实时上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完成后对督导员进行培训,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要确定1名信息报送人员,对各县(市)区、街道、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建设情况及督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实时上报。
于3月31日前将信息报送人员基本信息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工作衔接有序(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