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59415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docx

全面推广“法治诊所”实施方案

为不断将全面依法治理向基层、向农村推进,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我县“法治诊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就推广设立“法治诊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于保障稳定和服务发展,将法律服务常态化、专业化、便民化,为村集体、村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带动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村民自治、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积极推进 “民主法治村”创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目标任务

以村(社区)“法治诊所”为平台,坚持法律服务“就早、就小、就近、就快”原则,以最佳、最优、最稳、最让群众接受的服务方式,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典型带动、整体推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

三、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

在前期试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各有关科室、司法所,选取符合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法治诊所”,人员由法官、农村法律顾问、社区民警、村监会主任、网格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及相关志愿者组成。

(一)服务项目

1.法治宣传教育。

开设村(社区)法治课堂,就村民生产生活中所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防范诈骗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菜单式服务,提升村民和村干部的法治素养,促进农村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2.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和网上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移交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3.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时时关注纠纷苗头,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调解,疏导纠纷缓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参加诉前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做到矛盾不出村。

4.村法律事务审核。

在签订合同、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纠纷等重大事项方面,在现有的“五议决策法”的基础上,为保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诊所”的专业法律资源的优势,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前增加“法议”程序作为必经前置,形成“六议决策”,确保提交决议的内容合法合规,进一步提升村级决策的合法性。

使法治更加深入地作用到乡村治理当中,更加深入到基层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中。

5.指导村级权力清单“36条”执行。

积极开展村级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定期组织村干部、村民开展学习。

对“五议决策法”执行过程、决议内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充分发挥“法治诊所”专业、全面的队伍力量,参与村级重大事项。

(二)服务方式

1.法务会诊。

诊所人员在固定时间、规定地点区域进行坐诊,提供现场矛盾纠纷调处、文书代写、法律咨询解答服务,确保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时,不出村即可寻求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对当事人行动困难、可能涉及隐私或亟待现场处理等情况的,诊所人员上门出诊,使法律服务真正方便村民。

2.法务合议。

诊所人员在工作中遇到较为疑难、复杂的涉法问题难以马上得出结论或意见不统一时,应会同其他诊所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会诊;如相关涉法问题当场无法解决的,应择期就该问题组织讨论分析,在得出最终意见后及时告知当事人。

3.法务公开。

通过对村级事务的把脉问诊,将决策与治理的结果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有迹可循。

运用案件分析、问题研判、强化规范等措施,推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完善。

(三)人员职责分工

1.法官。

接待法律咨询,参与调解,把关村级法律事务。

2.农村法律顾问。

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设立村法治课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调解工作以及其他涉法事务。

3.民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指导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法治宣传、治安巡逻等辅助警务活动,以及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文明劝导、收集社情民意、参与困难救助等。

4.村监会主任。

收集和受理村民意见,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人民调解员。

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村委会和法治诊所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纠纷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

6.网格员。

及时上报村级动态,积极引导村民用法律途径化解纠纷。

7.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

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问题的会诊。

8.志愿者。

吸收法律服务工作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普法和调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法治诊所”是政府贴近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便民利民、执政为民的重要载体,是稳定基层、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把握“法治诊所”的重要功能和现实意义,合力促进“法治诊所”的建设和发展。

(二)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县“法治诊所”工作领导小组,叶亦强任组长,朱世余、冯坚林、戴军芸、娄启丰、郭乾阳为成员,实施巡回分类指导。

成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诊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

(三)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通过工作全面开展,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用真情温暖和服务千家万户,促进社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四)要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建立健全“法治诊所”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奖罚制度,突出优势,彰显特色,形成“法治诊所”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要正面宣传,树立形象。

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积极的工作热情,主动投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之中,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典型、正面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为“法治诊所”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