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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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效应,促进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店,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升级发展,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引领带动全县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固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固食委办〔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完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个,食品安全示范街道1条,示范店16家的创建任务。
二、创建标准
(一)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标准
1、乡镇(街道)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宣传栏,广泛宣传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冷链食品全部纳入“宁夏冷链”追溯系统监管;
3、示范乡镇(街道)应选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对集中、基础较好或影响大的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辖区10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落实规范化、痕迹化措施;
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齐全、进销货台账规范、完整并保存2年;
5、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无证经
营的现象;
6、100%配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7、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达到98%以上,其中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100%;
8、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千人以上。
食用农产品销售加工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9、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98%以上,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0、辖区食品安全示范店比例达到20%以上;
11、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二)示范店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内设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2、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冷链食品全部纳入“宁夏冷链”追溯系统监管;
3、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店内干净整洁;
4、纳入网格化监管,落实规范化、痕迹化措施;
5、索证索票齐全、进销货台账规范、完整并保存2年。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
6、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7、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食品质量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动向消费者赔偿损失;
8、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失信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20日-2月20日)。
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的示范乡(镇)要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
于2月10日前上报创建名单。
(二)示范创建阶段(2月21日-10月30日)。
对照验收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创建工作资料,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县食安办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对照验收标准和抽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漏补缺,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圆满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股,**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县食安办将会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展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査。
并按验收评价办法,对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督导考核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反馈。
(四)认真分析,做好总结。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创建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分析,总结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等,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于2021年6月20日、12月1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示范创建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任务分配表
2、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乡镇(街道)、示范店申报名单
3、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验收细则
4、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附件:
1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示范乡镇
示范街道
示范店
1
罗洼乡
1
2
***县城泰和路
1
3
白阳所
6
4
古城所
1
5
草庙所
1
6
王洼所
8
合计
1
1
16
附件:
2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乡镇(街道)、
示范店申报名单
拟创建示范乡镇名称
***县罗洼乡
拟创建示范乡镇基本情况
位于***县罗洼乡,乡政府驻地街道共有食品经营户41户,其中餐饮12户,流通21户,小作坊8户。
拟创建示范街道名称
***县城泰和路
拟创建示范街道基本情况
位于***县城泰和路,南北走向,全长700米,共有食品经营户98户,其中:
餐饮52户,流通26户,小作坊2户,小摊贩备案18户。
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情况
序号
拟创建示范店名称
业态
法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1
***县宏阳联都生活超市草庙店
超市
妥如梅
18209646008
***县草庙乡街道
2
***县金稷商行
食杂店
左金稷
13195048357
***县罗洼乡街道
3
***县吴琴综合门市部
食杂店
吴琴
13995247243
***县罗洼乡街道
4
***县浩蓉综合门市部
食杂店
石浩蓉
15621844815
***县罗洼乡街道
5
***县蓉蓉综合门市部
食杂店
张玉琴
15909697558
***县罗洼乡街道
6
***县穿喂之家餐厅
餐饮
吴犟斌
18152532727
***县罗洼乡街道
7
***县治祥馍馍店
小作坊
马治祥
13895347977
***县罗洼乡街道
序号
拟创建示范店名称
业态
法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8
***县龙江缘饭庄
餐饮
喇志华
18295146743
***县罗洼乡街道
9
***县会萍综合门市部
食杂店
陈会萍
13649547907
***县罗洼乡街道
10
***县宏阳联都生活超市古城店
超市
张衡
18209646008
***县古城镇街道
11
***县菜香苑餐厅
餐饮
马志玲
17795419393
***县城原保健院东侧
12
***县惠民门市部
食杂店
惠广
13995047356
***县城栖凤花园东侧
13
***县盛世万家和有限公司
超市
周华中
13619545999
***县城兴彭大街明皇购物广场负一楼
14
***县第四幼儿园
餐饮
王淑琴
18909547960
***县城南门宁馨花园28号楼
15
***县茹河老年颐养院
餐饮
秦秉儒
13995247031
***县城萧关路以西绿都华府北茹河大街南
16
***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超市
徐福珍
18295447888
***县箫关路兴彭大街1-2#1-2层1-2-01
附件:
3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验收细则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依据
分值
一、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成立食安办或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安排,配备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人员并落实工作经费和条件。
相关文件资料
5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乡镇(街道)政府逐级签订的责任书,有关考核方案、办法、考核结果等资料
4
3.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
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乡镇(街道)制度建设、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
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文件及联合执法工作记录
3
二、监管体系
4.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名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协调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查看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名册
4
5.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交通等执法装备配备到位。
乡镇(街道)监管机构资产登记表资料,现场核查。
2
6.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等资料
2
三、经费保障
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监管需要(不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经费拨付文件
4
四、技术支撑
8.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相关快检设备和试剂,能够满足日常监督检查需要。
实地查看食品安全检测有关快检设备和试剂及快检记录等资料
5
五、产业发展
9.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进入市场、店铺经营。
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
1
10.完成年初下达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任务。
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
2
六、监督检查
11.建立“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网格化”监管花名册和图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记录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6
七、应急管理
12.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手册。
有关文件资料
5
八、宣传教育
13.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教育工作,在乡镇(街道)办公楼和辖区各行政村(社区)、集贸市场醒目处有宣传栏和宣传内容,公开监管工作人员、协管员或群众监督员姓名、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开展校园、农村、企业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宣教、宣传专栏等
5
九、食用农产品监管
14.定期在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检测报告、记录及相关文件
5
十、证照管理
15.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98%以上。
相关制度、随机实地抽查10家单位
1
16.辖区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分类统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相关文件、统计表
2
17.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达到100%。
随机实地抽查20名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
2
十一、生产监管
18.辖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
检测报告
2
1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持证率达到95%以上。
实地抽查
1
20.开展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对其实施实名登记制和挂牌公示制管理。
有关文件资料、登记备案管理资料等
1
21.辖区内没有食品制假“黑窝点”。
实地抽查
1
十二、流通监管
22.索证索票齐全,可追溯率达100%。
实地抽查
1
23.市场无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实地抽查
1
24.散装食品管理规范,三防设施齐全。
实地抽查
1
25.无私屠滥宰畜禽肉的情况。
实地抽查
1
26.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检测报告
1
十三、餐饮监管
27.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年度检查覆盖率达100%。
相关文件资料
2
28.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年度“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100%。
相关文件资料
1
29.餐饮单位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餐具消毒等制度落实到位。
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抽查
1
30.实施餐厨垃圾统一处理, 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有关文件或方案、总结、记录
1
十四、农村家宴
31.建立农村家宴申报指导制度。
相关制度
2
32.有专(兼)职农村家宴管理员。
聘书或文件
1
33. 有辖区乡村厨师名册,并进行统一培训。
登记册及培训记录
1
34.有农村家宴申报指导记录和统计表。
记录、统计表
1
十五、食品安全事故
35.辖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发生1起此项不得分。
4
十六、“五小”治理
36.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小作坊、小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
有关文件或方案、现场随机抽查
2
37. 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督促小作坊建立食品安全制度。
有关文件、材料、记录,现场随机抽查
1
38. 开展集贸市场治理整顿及食品摊贩集中治理,设置疏导点,引导小摊贩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经营,逐步入市经营; 没有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有关文件或方案、总结、记录,机抽查
1
39. 开展小型餐馆集中治理,小型餐馆经营资格合法,经营条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有关文件或方案、总结、记录,现场随机抽查
1
40.开展小食品店集中治理, 对“五无”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 无保质期、无生产经营许可、无标签)食品和过期食品进行治理整顿。
有关文件或方案、总结、记录,现场随机抽查
1
十七、信用体系建设
41.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信息,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相关信用档案等资料
2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
42、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现场抽查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
十九、过程管理
43.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
现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情况
3
二十、应急处置
44.建立并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做到及时、持续报告。
查看事故信息报送资料
2
附件:
4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依据
分值
1
店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和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实地查看
5
2
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冷链食品全部纳入“宁夏冷链”追溯系统监管。
实地查看
5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并实现“明厨亮灶”)。
实地查看
7
4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达到100%,从业人员每年参加2次以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
实地查看
8
5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查验相关资料
7
6
索证索票齐全、进货查验、餐具洗消等制度落实到位,可追溯率达100%。
现场查验相关资料
7
7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货、加工、消毒、储存、销售等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现场查验相关资料
9
8
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依据抽检系统掌握情况打分
8
9
不经营过期、“三无” 等食品。
实地抽查
10
10
散装食品管理规范,“三防” 设施齐全。
实地抽查
10
11
不购买、使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及原辅料。
检测报告
8
12
卫生整洁、 各类用具摆放整齐。
现场查验
6
13
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现场查验
5
14
连续2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1起此项不得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