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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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方案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窗口”示范区。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双城”发展战略和“三个”建设,充分发挥各平台作用,高密度、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宣传环境整治成效,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确保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在全省排名提升5名以上,全市排名提升1名以上。
二、宣传内容
(一)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广泛宣传植树造林、节能减排,鼓励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全力推进碳减排工作,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契机,开展“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
(二)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等方面,通过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清新空气”提升、“五水共治”提升等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内容,着力削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增加公众对党委政府环境治理的信心。
(三)聚焦生态文明体制制度改革。
围绕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打造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争当生态环境领域“重要窗口”模范生,突出“绿色园区”“绿色保险”等六大改革核心,重点宣传生态治理改革、生态制度创新以及重大改革项目中涌现的先进案例,努力营造全民支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环境执法及“三服务”工作。
以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信访案件办理为契机,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报道向群众科普环保法律法规。
加强生态议事厅、生态集市等“三服务”工作宣传力度。
高度重视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各类诉求、意见、建议,专题曝光涉气、水、危险废物等污染问题,围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生态文明理念、环境政策解读做常态化宣传。
(五)聚焦环境教育和先进典型。
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公众场所等“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常态化宣教活动。
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组织做好最美环保人、优秀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引导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习惯,发展壮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统一战线,助推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三、工作举措
(一)策划实施各类宣传活动
1.完善环境新闻发布机制。
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全年至少召开一次环境信息发布会,发布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及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及时做好环保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重污染天气预警等重点时段环境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协调媒体及时报道,形成良好的新闻发布和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提高社会公众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传媒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街道配合)
2.深化生态环境专题宣传。
区美丽办(生态办)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美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碳达峰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等内容。
重点围绕“五水共治”“无废城市”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通过新闻发布、现场采访、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借助全媒体力量,主动开展环境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推进中的举措、进展、成效。
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两山”创建、“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系列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
区美丽办<生态办>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公益广告宣传。
(1)在《新区时刊》、电视台、公交电视、电台FM100.8、行政大楼A、B座大楼电梯楼宇广告及新媒体平台播放生态环境公告、公益广告和满意度调查倡议书等,呼吁广大市民重视环境保护;
(2)通过商圈LED、菜场LED、小区横幅、电梯广告、户外广告牌等户外媒体,播放张贴宣传短片、海报、标语和倡议书,扩大宣传面;(3)利用政务新媒体矩阵推送污染防治、五水共治、环保督察、满意度调查等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
区美丽办<生态办>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专题宣传活动。
(1)开展全区各街道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摸底。
通过调查掌握各街道满意度数据,对分数较低的街道,开展针对性指导,切实补齐短板,提升整体得分;
(2)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深度报道,进一步加强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度;(3)通过征集“生态文明馆义务解说员”“环保小记者”“民间嗅辨师”,举办“美丽”摄影展、环保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传媒中心牵头)
5.曝光环境违法案例。
树立“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正面宣传”的观念,相关部门、街道要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定期对群众投诉、挂牌督办的违法环境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邀请媒体记者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和“举一反三”大排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跟踪式采访报道,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等问题,进行持续性通报曝光,充分体现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成效。
(责任单位:
区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生态环境新闻传播网络
6.扩大新媒体传播力度。
争取网信部门对新媒体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重点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合作。
加强政务平台的协调联动,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强化街道及重点单位双微新媒体定位,做好主题策划传播,加强新媒体产品创作和传播力度,提升传播生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适时开通视频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
关注公众在新媒体上的留言,并及时予以回应。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街道配合)
7.构建全媒体联动宣传平台。
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发布会、工作简报、户外宣传栏等多位一体的联动宣传平台。
取得宣传部门支持,加强上级主流媒体以及区内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及时发布全区生态环境新闻,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报道,传递生态环境正能量。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传媒中心牵头,各街道配合)
8.强化环境舆论正向引导。
加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力度,加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主动回应舆情热点,通过信息公开和热点回应,积极化解负面环境舆情。
充分发挥“绿满港城”生态瞭望哨功能,建立完善环境舆情发现和应对队伍,适时组织撰写评论、解读和科普文章,用好第三方力量进行舆论引导。
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科普知识传播。
(责任单位:
区委网信办、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全方位拓展公众参与平台
9.实施“绿满港城”生态提升行动。
以6.5世界环境日和6.30浙江生态日为契机,全面实施“绿满港城”生态提升行动,持续扩大“港城生态月”影响力,计划在柴桥、白峰等街道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紧密结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绿色”系列活动,通过开设生态文明中高层绿色讲堂、绿色发布、绿色高层论坛、环境违法行为“绿剑行动”“环保议事厅”为重点的绿色服务,大力营造全民齐参与、人人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
区美丽办<生态办>、区委宣传部、文旅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10.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力量。
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污染监督等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打造环保公益品牌。
联合环保公益组织,开展“美丽探访”“民间嗅辨师监督进企业”等系列活动。
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推动原有10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扩大开放力度,指导开放单位优化开放路线和内容。
培育2家单位建成市级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接受公众参观。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团区委牵头,各街道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举措。
202A年5月15日前,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并报送生态环境分局。
(二)组织开展实施。
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利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做好重点内容同步推送工作。
202A年5月底前,完成年度各项系列活动准备工作;202A年6月,集中开展“港城生态月”系列宣传活动;202A年7月至10月底,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活动。
(三)开展考核总结。
202A年12月底,由区美丽办(生态办)会同各单位开展相关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区美丽办(生态办)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增强做好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强化属地责任、行业责任,落实有效举措,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以各类活动日宣传为契机,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环保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主动参与到生态环保的各项宣传活动中来,注重沟通对接、系统谋划,专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相关宣传活动。
有效利用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资源,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工作。
(三)开展督导、强化考核。
区美丽办(生态办)将对各街道、各单位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工作开展定期抽查、专项督查和第三方预调查,同时将督查和调查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我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测评攻坚集中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对因重视不够、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给予通报。
附件:
1.202A年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A年区“绿满港城”生态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
3.202A年区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专项宣传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A年区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策划实施各类宣传活动
完善环境新闻发布机制
6月,结合港城生态月活动,召开环境信息发布会,发布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及成效等。
6月和10月,利用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
6月、10月
生态环境分局、
区传媒中心等
及时做好环保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重污染天气预警等重点时段环境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各类媒体及时报道。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区传媒中心等
开展“绿色保险”“环评与排污许可”、涂装行业、固废管理工作等生态环境咨询服务。
全年不定期
生态环境分局、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深化生态环境专题宣传
各成员单位紧密围绕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突出围绕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争当生态环境领域“重要窗口”模范生,持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借助全媒体,主动开展环保宣传。
全年
区美丽办(生态办)成员单位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专家解读,开展深度报道,与民众形成良好互动。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五水办、
区传媒中心等
围绕生物多样性、五水共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设定宣传主题,组织有关媒体深入工作一线,深度挖掘典型素材。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五水办、区传媒中心等
征集“生态文明馆义务解说员”“环保小记者”,开展摄影展、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等形式,让群众通过亲身感受及见闻,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02A年5月底前
生态环境分局、各成员单位
加强环境舆论正向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组织媒体、义务监督员等对重点区域和典型环境问题进行暗访。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区传媒中心等
加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力度,加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主动回应舆情热点,通过有效的信息公开和热点回应,积极化解负面环境舆情。
全年
区委网信办、
生态环境分局等
建立完善环境舆情应对队伍,适时组织撰写评论、解读和科普文章,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科普知识宣传。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网信办等
曝光环境
违法案例
定期对群众投诉、挂牌督办的违法环境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邀请媒体记者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跟踪式采访报道,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等问题,进行持续性通报曝光。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区传媒中心
完善生态环境新闻传播网络
扩大新媒体
传播力度
争取宣传部门对新媒体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主动加强与本地主要媒体、重点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合作。
加强政务平台的协调联动,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生态办成员单位
生态办成员单位每年环保内容新媒体转发次数不少于4次(转发内容由生态环境分局提供)。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各成员单位
强化“生态环境”双微新媒体定位,做好主题策划传播,加强新媒体产品创作和传播力度,提升传播生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适时开通视频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构建全媒体联动宣传平台
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发布会、工作简报、户外宣传栏等多位一体的联动宣传平台。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传媒中心,各成员单位
通过宣传部门,加强上级主流媒体以及区内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我区环保新闻,做到应报尽报、及时报道。
央级主流媒体刊发报道不少于6次、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报道不少于6次。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传媒中心、各成员单位
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专题宣传活动
在浙江省公众满意度调查期间,以知晓度和参与度为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加强标语口号宣传,通过广场活动、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在各类媒体、户外喷绘、横幅、海报、倡议书、地铁、公交车站以及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六进”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
面向学生、青年、中老年等不同人群,策划创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不断提升全民环境意识。
(详见附件3:
《202A年区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测评专题宣传任务分解表》)
202A年6月—10月
区生态办(美丽办)、各街道、各相关部门
全方位拓展公众参与平台
实施“绿满港城”生态提升行动
以6.5世界环境日和6.30浙江生态日为契机,持续推进“绿满港城”生态提升行动。
紧密结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绿色”系列活动,通过开设生态文明中高层绿色讲堂、绿色发布、绿色体验、环境违法行为“绿剑行动”、“环保议事厅”为重点的绿色服务,大力营造全民齐参与、人人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详见附件2:
《202A年区“绿满港城”生态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
202A年4月—6月
区生态办(美丽办)、区委宣传部,
各成员单位
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力量
继续打造“敦亲睦邻”环保公益品牌。
联合环保公益组织开展“市民眼中的生态”“市民监督进企业”等系列活动。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团区委、各街道
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推动原有10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扩大开放力度,按照开放单位优化开放路线和内容,新增2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
召开公众设施开放单位圆桌会议。
全年
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
附件2
202A年区“绿满港城”生态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活动主题
活动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绿色讲堂
1.全区党政干部、社区生态文明专题讲座
6月
区委宣传部
2.企业、村、社区生态文明知识科普
5月-6月
生态办(美丽办)、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
绿色体验
1.柴桥街道生态文明绿色体验系列活动
6月底前
生态环境分局、柴桥街道、文旅局等
2.开展“市民眼中的生态”专题活动
5月—10月
生态环境分局、团区委
绿剑行动
1.根据“无异味园区”创建,“民间嗅辨师”进企业督查
全年不定期
生态环境分局、戚家山街道
2.开展媒体、人大、政协、公众、监督员各类人群进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8月
生态环境分局
绿色服务
深化、延伸“生态环境议事厅”制度,开展生态环境咨询服务
4月—12月
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单位
绿色论坛
以“两山”转化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6月份
生态环境分局
绿色代言
1.征集区“最美代言人”“民间闻臭师”
4月—6月
生态环境分局
2.开展生态环境“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环保小记者”“环保知识竞赛”等活动
6月—9月
生态环境分局、区教育局
3.开展环保摄影比赛
3月—5月
生态环境分局
4.开展“生态细胞”创建活动
4月—11月
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绿色发布
1.召开环境信息发布会,发布202A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
6月
生态环境分局
2.十大生态环保新闻评选
5月—6月
生态环境分局
3.“绿色地图”发布
5月—6月
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3
202A年区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专项宣传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型
对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1
进村社
社区
①向辖区内家庭发放倡议书、宣传品等,覆盖率达到85%以上;
②在便民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或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
③设置生态环境整治宣传栏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环境整治公益广告;
④在楼道、告示栏、小区绿化带等处张贴和设置生态环境治理宣传标语、提示牌,覆盖到每个小区。
各街道
区住建局
农村
①向辖区内家庭发放倡议书、宣传品等,覆盖率达到95%以上;
②在村口、主要通道、村委会、文体活动中心、公园、文化礼堂等醒目位置或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覆盖到自然村;
③设置生态环境整治宣传栏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环境整治公益广告;
④结合文化下乡等方式开展主题晚会,或在各类演出活动中以互动问答、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体现宣传内容。
各街道
区文旅局
2
进校园
学校
①向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包括老年大学、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等)发送倡议书、宣传品,以家庭为单位回收回执单,覆盖率达到100%;
②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等开展宣传工作;
③在学校门口、食堂、洗手间等张贴宣传画、标语等;
④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平台向学生普及生态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开展主题晨会、班会、宣讲会等。
区教育局
区委老干部局
团区委
各街道
3
进机关
机关
①在知行学堂中安排主题学习内容;
②在机关党建联盟活动、机关月度主题党员活动日中安排相关内容。
区委组织部
机关及
下属单位
①在食堂门口、电梯间、楼梯口、走廊等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生态环境整治宣传标语或海报;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③在食堂、洗手间等场所张贴宣传画、标语等;
④充分发挥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将满意度调查的相关内容介绍给自己的家人,通过个人带动家庭,扩大宣传面,配合做好各类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4
进企业
企业
①在厂房、车间等生产场所张贴宣传画、标语、横幅等;
②在门口、办公地等场所滚动播放宣传内容;
③在食堂、洗手间、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张贴和设置宣传画、标语等;
④组织各类主题宣传进企业活动。
各街道
生态环境分局
区经信局
区工商联
5
进单位
医院
①在出入口、服务大厅、宣传栏等合适位置安排宣传内容;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广告;
③在食堂、洗手间等场所张贴和设置宣传画、标语等。
各街道
区卫健局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文化场所
①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安排宣传内容;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
③向参观人员发放倡议书、宣传品等。
各街道
区文旅局
团区委
大型
商场
(超市)
①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安排宣传内容;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
各街道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银行
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
②在服务大厅合适位置设置宣传内容等。
人行支行
区金融办
各街道
6
进公共
场所
景区、
宾馆
①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大堂、前台、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安排宣传内容;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
各街道
区文旅局
区市场监管局
公园
广场
① 在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内容;
② 在各公园绿地LED屏等设置宣传标语。
各街道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文体局
建筑
工地
①在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等;
②在各类工地门卫、出入口等张贴宣传画、标语等。
各街道
区住建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公建中心
车站交通运载工具及设施
①利用公交车车载电视、出租车字幕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
②在公交候车亭等设置宣传内容;
③在地铁站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置宣传画等;
④利用路名牌灯箱等载体设置宣传内容等。
各街道
区交通局
市轨道工程
建设指挥部
区民政局
城镇
主干道
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其他城镇主干道的出入口及沿线,利用墙体、灯杆道旗、大型广告牌、路口遮阳亭等载体设置宣传内容等。
各街道
区交通局
区住建局
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