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整治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倾倒长江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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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整治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倾倒长江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报告

一、整治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倾倒长江专项行动主要成果

 

(一)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

202**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查办“1.29”跨省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4.08”跨省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4.21”黄泥滩倾倒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等污染环境重点案件,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其中,“1.29”案件现场共清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8000余吨、浸出液3500余吨,抓捕犯罪嫌疑人14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6人);“4.08”案件共清理处置工业固废及受污染土壤3万余吨,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监察机关批准逮捕;“4.21”案件共处置1000余吨固体废物,遣返装有医疗废物运输车辆5部,对李成林等17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事单位泰州宇新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不断加强部门联动,高效运用“两法衔接”机制,通过刑事打击手段,切实强化刑责治污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有效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高发态势。

(二)全面排查,充分发挥固体废物监管网格效用

我市深刻总结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整治经验,扎实开展长江***段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年我市不断压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先后开展4轮拉网式、地毯式固体废物排查工作,全面摸排我市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重点排查港口船舶、河道沟渠、工业园区、废弃矿坑、建材企业、医院诊所、偏远山区、行政边界等易发生固体废物倾倒场所。

全市范围内累计排查核实固废倾倒点41处,累计发现倾倒各类固体废物约53021.78吨,对发现的固体废物全部落实无害化处置。

为巩固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成果,全面打响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2019年4月,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存排查整治的通知》(芜环委办〔2019〕12号),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存全面排查工作,累计问题点位8个,固体废物100余吨,已全部落实无害化处置。

(三)严查重处,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工作要求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分类处置,分批公开整改完成情况。

202**年我市共收到交办问题9项,针对督查组交办问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问题交办单,督促各相关县区、单位严格落实督查组整改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立行立改。

累计查处2起固废倾倒点,对银峰铸造(***)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处罚款36万元;依法取缔外绕铁路线两侧砂点、弋江区郁培山废品收购点和鸠江区黄山东路旁废品收购点等共3家“散乱污”企业;泥汊镇固废倾倒案件实施刑事追责17人。

针对整改情况,我市安排***新闻联播栏目组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我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专项成果,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监督举报。

同时,我市制定《***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举报固体废物奖励专项资金,截止目前共兑现举报奖励4笔,合计金额5.15万元,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四)疏堵结合,全面加快固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我市产业机构多元,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广泛。

为加快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区域性的固废处置中心基地建设,我市组织编制《***市“十三五”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截止目前已经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正在筹备规划文本评审工作。

据规划调查统计,20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1.34万吨(含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5.88万吨),全市现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繁昌县2家、南陵县2家、***县1家、弋江区3家、鸠江区1家、三山区1家。

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中,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单位4家,累计核准规模23100吨/年;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单位4家,累计核准规模16500吨/年;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单位1家,累计核准规模123000吨/年,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单位1家,核准规模2450吨/年。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全市需求。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固体废物水上非法转移现象突出。

我市位于长江中下游,水网丰富,岸线较长,水上运输便捷,一般性固体废物在江浙的处置成本高达1000-2000元不等,而通过水路到***非法倾倒成本仅100-200元,中间的黑色利润让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

“1.29”、“4.08”等固体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选择从水路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一次性运输量大,转移工具机械化程度高,作业倾倒点密集,多为浅滩或废弃的矿坑,人烟罕至,监管难度极大。

以“4.08”案件为例,犯罪份子熟悉当地地形,了解监管网格空白点,通过长江分别船运至***市临江的三山区长江二桥团洲村、鸠江区白茆镇天然洲、黑沙洲和无为县泥汊等4处实施非法倾倒。

犯罪嫌疑人待污泥日晒干化后,通过挖机从周边取土掩盖在污泥上,并栽种油菜、柳树等掩盖罪行,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巡查难以发现,犯罪分子伺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总量达10000余吨。

(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亟待加强。

一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存在缺口。

我市目前仅有***海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且每年处置能力仅有3万吨。

二是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结构性失衡。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安全处置压力较大。

目前全市没有专门的危废填埋场,只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1个,且处于停用改造阶段,焚烧残渣和飞灰等危废的填埋能力仍然存在较大缺口,表面处理废物、废酸、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等有利用价值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处置资源匮乏,含油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基本满足,但区域分布不合理,对于产生量较大的***经济开发区和三山区处置能力不足。

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发展不平衡,设施“吃不完”和“吃不饱”现象并存。

(三)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处置贵。

一是部分小微企业如汽车修理厂、机械加工企业等每年产生危险废物一吨以下,但由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需要和执法部门日常监管要求,需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签订处置协议时,对产废量小的单位往往会索取大量合同费,或者不愿签订处置协议,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负担。

二是部分本省难以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跨省转移利用处置时往往会行政壁垒,例如XX陶锦天陶瓷有限公司在跨省转移煤焦油利用处置过程中,先后向江西省、山东省提出转移申请后被拒绝,最终转入河南省利用处置,耗费时长约4个月时间。

(四)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化程度低、审批流程冗长。

目前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已实现信息化管理,通过在XX省信息化管理系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危废转移便捷、生态环境部门监管难度小。

202**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在省内转移5044笔,全部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相较于省内转移,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存在信息化低、审批流程冗长、审批时限长等困难,202**年我市仅跨省转移16笔,执行危险废物纸质联单。

产废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需先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取得市级初审意见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在征询接收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出具许可意见,以XX省利华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例,办理跨省转移手续需分别前往市、省服务大厅环保窗口,总流程需花费约2个月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江岸联动,构建固体废物处置流域监管体系。

尽快补齐水运监管短板,充分利用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水上监管专业优势,加强船舶、码头运输检查力度,切断水上跨境非法转移的路径。

加强陆域巡查网格现代化技术力量,对巡查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配套安装视频监控或配备无人机无人船进行巡查,以技防联合人防,强化江岸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监管网格无盲点、无死角,主动出击,守土尽责。

坚持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

按照“控源头、查输运、堵落地、奖举报、严打击、重问责”的思路,尽快补齐水运监管短板,建立完善固废管理长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

(二)科学引导布局,完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

一是建立全国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畅通产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信息渠道,协助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石材废料、废包装物、废保温棉等仍存在收运体系不健全、分布分散、回收困难、回收量较小等困难的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寻找利用处置单位,充分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

二是科学布局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或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或集中处置设施,根据本地危险废物产生特点筛选、引进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管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避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及工艺低端化,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三)优化管理模式,破解危险废物处置难处置贵难题。

一是结合“放管服”,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对产废量较小的企业允许通过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长期贮存危险废物,不必每年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根据本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现状,统筹布局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开展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试点,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模化、专业化,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处置贵等难题。

三是打破危险废物跨省利用处置行政壁垒。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不超过排污许可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宜设立危险废物跨省利用处置门槛、过多干预市场行为,确保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充分发挥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成效。

(四)创新管理平台,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模式。

打通各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执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减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固体废物转移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固体废物监管和规范化处置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调研我市产废单位的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各固体废物的基本构成、产生量、利用量以及处置量,对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进行统计调查和研究分析,为下一步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手段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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