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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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控烟意识,降低人群吸烟率,按照“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无烟环境、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控烟宣传、提升健康水平”五位一体工作思路,根据**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行动(2020—2030年)》《区关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开展区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推进无烟社区建设,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社区戒烟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推动、社医联动、项目带动和上下互动,基层党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及“幸福呼吸项目”有机结合的“一网四动四结合”工作方法。

实行社会多方参与、部门广泛配合的横向包围机制和社区深度服务、专业精准干预的纵向联动机制,探索党建引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共同开展社区戒烟综合干预新模式。

通过开展项目试点,力争使我区人群吸烟率逐步下降,公众控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吸烟者时点戒烟率≥20%,减烟率≥30%。

同时,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出一套科学实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控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试点单位及对象

项目试点单位确定工作由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在辖区内筛选出基础设施条件好、综合服务能力强的文昌路街道办事处同安苑社区居委会、朔方路街道办事处恩和社区居委会、宁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项目试点及参与单位。

通过基线调查,从中选取若干具有强烈戒烟意愿的吸烟者作为试点对象,重点为青少年、育龄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的人群。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引领,增强控烟治理力量。

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同志参与社区戒烟试点项目工作并带头戒烟。

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党员戒烟帮扶机制,开展“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鼓励1名社区党员至少带动1个或2个吸烟者主动戒烟,形成“红色联盟+亲友监督”管理模式,激发党组织引领社区自治、公众参与的内生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控烟治理体系。

(二)密切协同联动,夯实社区硬件基础。

建立以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推动和医疗机构专业支撑的控烟工作新模式。

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为契机,全方位打造戒烟门诊咨询室、心理干预辅导室、沉浸式健康科普体验室“三室合一”戒烟综合干预服务中心,配备专业设备,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戒烟团队建设。

试点单位成立以社区书记任组长,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社区居委会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骨干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建由1名社区党员、1名网格员和N名社区志愿者组成的“2+N”社区戒烟服务团队,1名社区戒烟门诊医生、1名社区心理医生、1名家庭医生和1个健康教育专干组成的“3+1”专业戒烟服务团队,以及第三方专业心理服务机构组成的“心理干预服务团队”,为试点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幸福呼吸指数。

依托辖区综合医院医疗资源,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戒烟医生、全科医生开展吸烟人群慢阻肺筛查、慢阻肺患者疾病宣传及健康教育等多项工作。

同时,结合“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幸福呼吸”项目,利用互联网医院、远程诊疗等技术平台,针对慢阻肺患者提供社区规范化管理。

(五)坚持项目带动,落实戒烟干预服务。

一是开展专业戒烟干预服务,组织开展戒烟培训,为戒烟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根据个体情况开展一对一戒烟指导服务。

二是开展专业心理干预服务,由第三方心理专业机构通过心理干预增强戒烟者的戒烟意愿与信心。

三是开展社区支持服务,利用“健康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控烟团队为吸烟者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增强吸烟者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营造无烟环境氛围。

四是将试点对象纳入重点人群管理,定期开展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戒烟和健康改善情况,鼓励持续戒烟。

(六)开展控烟宣传,营造社区戒烟氛围。

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面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契机,结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和世界慢阻肺日等,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深入学校、社区、乡村等,通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文化书屋,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以及举办专题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学习资料和观看健康教育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使社区戒烟工作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五、组织机构

为有力有序推进我区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区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

六、工作职责

为营造项目试点社区戒烟宣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使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卫生健康局:

负责制定《区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操作指南》,开展试点单位戒烟团队的分层培训指导,使团队工作人员分别具备为戒烟者提供专业戒烟治疗、心理咨询指导的业务水平和摸底建档、日常跟踪监督的能力。

同时,与第三方心理干预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签订协议,听取月度工作进展汇报。

定期对试点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组织部:

负责组织引导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

引导各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最大限度把广大党员组织动员起来,特别是积极发挥试点单位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党员戒烟帮扶机制,配合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开展社区控烟宣传,倡导并落实党员带头戒烟。

宣传部(文明办):

负责协调各级媒体、新媒体、融媒体中心大力宣传实施社区戒烟综合干预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典型经验以及社区戒烟综合干预取得的重大成效;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试点项目宣传,倡导开展公共场所吸烟劝阻,营造干净整洁的社区生活环境;在社区内涵建设和社区戒烟氛围营造上给予支持,并对意识形态领域和社区文化建设方面给予宣传引导教育。

教育局:

将试点项目纳入健康促进学校和无烟校园建设,积极组织辖区学校广大师生主动参与社区戒烟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带头戒烟,为在校学生树立正面形象。

同时,认真做好校园控烟、戒烟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戒烟,为戒烟者提供多方位的心理支持。

民政局: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试点社区控烟知识宣传,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引导社区居民主动戒烟,减少烟草危害,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财政局:

负责对试点项目所需资金给予筹措保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市场监管分局:

负责对试点社区及其周边,尤其是学校、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烟草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烟草广告,减少烟草广告对群众健康的负面影响,为试点项目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性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爱卫办):

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法规宣传,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控烟工作,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等工作,将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开展情况,作为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单位(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乡村的必备条件,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加强控烟、戒烟干预宣传引导,全力落实社区戒烟工作。

妇联:

负责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利用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推动无烟家庭建设,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

充分认识风俗习惯对社会成员集体行为的影响,结合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广泛宣传“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弘扬传承无烟文化,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总工会:

负责发动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烟草危害健康知识讲座、控烟宣传等活动,特别是引导试点社区周边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控烟宣传,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区戒烟综合干预项目;配合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健康单位(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健康达人、戒烟形象大使推选活动,宣传倡导健康的、无烟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无烟社会氛围。

团委:

负责针对青少年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戒烟干预项目,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控烟行动,增强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

各镇街:

文昌路街道办事处、朔方路街道办事处要将试点项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试点社区开展工作,指导社区组建“2+N”社区戒烟服务团队和打造“三室合一”戒烟综合干预服务中心;结合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控烟工作,开展控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使社区戒烟工作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加强试点社区资金保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总结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工作经验,发掘工作亮点,为宣传报道提供依据;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

其他镇街实施控烟行动,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社区建设,利用“5.31世界无烟日”做好控烟宣传,营造无烟氛围。

                                        试点医疗机构:

宁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3+1”专业戒烟服务团队,配合第三方开展戒烟随访及心理干预,为戒烟居民提供戒烟帮助;联合社区开展戒烟培训,为戒烟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为戒烟居民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了解掌握戒烟居民在戒烟过程中的健康状况;结合无烟医疗机构建设,通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健康知识讲座咨询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召开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为推进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提供组织保证。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深入开展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广泛实施健康宣教、简短戒烟咨询、心理干预服务、社区支持等奖励激励措施。

通过开展个体化戒烟干预和跟踪随访等服务措施,力争使我区人群吸烟率逐步下降,公众控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时点戒烟率和减烟率达到预期水平。

(三)效果评价阶段(2023年1月至2月)。

迎接第三方对项目的效果评估。

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仔细梳理各阶段工作流程,为全面推开控烟工作提供有益的工作借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控烟是维护居民身体健康、降低疾病风险、提高人口素质、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多措并举,大胆创新,统筹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分工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将试点项目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无烟单位评审标准》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等要求落实开展工作,持续巩固无烟环境建设。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凝聚共识,加强配合,通过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试点项目工作政策及其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党员、单位职工和辖区居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全面禁烟规定,支持和参与试点项目工作。

通过开展控烟活动宣传、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控烟的意义,动员居民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

(四)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考核评估。

将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健康建设考核范围,各成员单位要将无烟社区、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作为重要指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同时,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等工作对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重工作实效,做好效果评价。

坚持问题、目标导向,不断总结戒烟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失败案例原因,规范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及时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在不同时期,针对试点项目进展和效果(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和书面反馈。

(六)加大项目支持,提供经费保障。

结合试点项目情况,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使用以奖代补资金落实经费保障,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区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项目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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