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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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方案
为做好区**街道(**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依据相关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配租时间
202B年1月15日上午9点30分。
二、摇号配租地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三、组织监督
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在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实施。
邀请区党代表4名、区人大代表4名、区政协委员4名、新闻媒体、涉及镇街分管领导1名及20名区**街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代表全程参加(参加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家庭代表需由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入证》进场),区纪监委对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实施现场监督;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整个摇号配租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区公证处对整个摇号配租过程和摇号配租结果予以公证。
四、摇号方式
区**街道(**苑)公共租赁住房采取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房号。
五、配租房源
**街道**苑100套。
六、摇号规则
本次**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安置对象共178户,实物配租房源共100套,其中优先配租安置对象共69户(具体类型为:
廉租房、公租房中残疾二级以上、重大疾病、70岁以上老年人、退役军人申请户),剩余31套房源由除去优先配租对象外剩余的109户摇号确定。
(一)电脑公开摇号在202B年1月15日上午9点30分正式开始,按户型组织摇号定位,从1人户开始以此类推。
(二)剩余安置对象(109户)在优先安置对象(69户)摇号结束后按户型组织摇号定位,从1人户开始以此类推。
(三)根据**苑公租房房源实际情况,剩余安置对象109户中申请人(包括主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2人且属于夫妻、母女或父子关系的40户,也全部纳入1室1厅进行摇号。
七、操作程序
(一)由活动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工作开始;
(二)推选9名摇号代表(即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申请家庭代表)进行摇号;
(三)工作人员在区住建委、区公证处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启封存的电脑,进入摇号系统,并予以公布;
(四)在摇号系统中随机打乱申请配租家庭名单顺序,进入摇号状态,摇号代表实施摇号,按“空格键”开始滚动,再按“空格键”停止,即摇号结果;
(五)区公证处对整个摇号过程和摇号结果予以公证。
八、结果处理
(一)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摇号中止时,已摇出的中号名单全部有效。
(二)摇号工作结束后,现场打印申请家庭名单及通过摇号确定的房号,由区公证处、区住房保障中心、摇号代表签字确认。
公证人员宣布全部摇号结果,并给予书面公证。
摇号结果一经当场公证并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更改。
(三)摇号结果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市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街道及城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向申请人核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准入通知单》,并注明申请人通过摇号取得的房号和签约时限。
(五)已取得房号的家庭于202B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委托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准入通知单》到区住房保障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附件:
1. 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现场纪律
2. 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电脑摇号配租规则
附件1
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现场纪律
参会人员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进行入场签到、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后有序入场,活动全程务必全部自行自觉佩戴口罩、关闭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或设置为静音(振动)状态,不得在场内拨打或接听电话;自觉维护场内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现场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加摇号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顺序的进行摇号,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在场内随意走动,不起哄、不拥挤,如有扰乱现场秩序致使摇号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由工作人员强制带离现场,依法处理。
附件2
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
电脑摇号配租规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摇号邀请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区**街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代表参与现场摇号。
第三条 电脑摇号前,电脑摇号专用软件及取得区**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名单的存储器须交区公证处公证人员检查封存。
第三条 摇号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封存的摇号专用软件现场安装运行。
第四条 摇号前计算机操作人员须屏幕显示参与摇号申请人名单总户数及所分配房号。
第五条 摇号前计算机操作工作人员须操作软件,打乱房屋号码,使专用软件进入摇号状态。
第六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和代表摇号时,下一位代表做准备。
第七条 计算机摇号时由工作人员发出开始的口令,代表按键要在10-30秒内进行,须使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在随机滚动状态下操作,代表按键停止。
第八条 通过摇号确定全部申请人房号后,打印名单经区公证处、区住房保障中心、摇号代表签字现场确认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封存。
第九条 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摇号中止时,已摇出的中号名单全部有效。
第十条 电脑摇号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人房号名单,经公证人员现场确认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