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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我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防范、主动远离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筑牢人民防线,巩固我县非法集资形势逐步好转态势,根据市处非办《菏泽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扩大覆盖面、增强持续性、提高精准度、强化渗透力,夯实责任、精准创新、多措并举,全力打造各级各有关部门示范引导、行业协会充分参与、金融机构主动实施、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社会各方主动响应“五位一体” 的宣传格局,为持续优化防非处非舆论环境、打好防非处非持久战提供充分保障。

(二)任务目标

1.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推动各乡镇街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有关主体主动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法定职责,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防非处非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意识,加强多方联合推动,形成全社会防非良好氛围。

2.宣传链条更加完善。

深入持续开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充分揭示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积极展示政府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权,做到事前警示宣导、事中释法疏导、事后抚慰劝导。

3.宣传效果更加明显。

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高度关注敏感话题、易感人群、弱势群体,精准定位宣传对象,因人施教,开展宣传教育;坚持“以网治网”,丰富宣传“工具箱”,创新宣传模式,丰富传播形态,使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贴人心。

4.宣传特色更加突出。

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讲好防非故事;充分挖掘、利用地方宣传资源,融合地方特色,融入“宣传月”品牌,建设宣传小基地、小平台,打造老百姓身边的课堂。

二、主要任务

(三)持续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七进”,扩大宣传覆盖面。

聚焦防非处非宣传主题,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七进”(进机关、进工厂、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构网点)活动为载体,通过开设微课堂、组织小培训、开展小活动等形式,辅之各类集中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普及防非知识,传授识别方法,提升宣传效果。

原则上,各乡镇街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对辖内所有农村、社区(居委会)都要开展一次宣讲活动。

(四)坚持用好各类媒体、载体,实现宣传常态化。

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出租车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广泛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移动传媒等宣传载体,打造多维度、多视角宣传矩阵,实现宣传教育365天不间断。

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建设一批群众喜爱的政务号、公众号;鼓励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网络达人和网红阵地,创作一批有影响力的微作品,营造浓厚氛围。

(五)充分发挥宣传月等品牌效应,增强宣传声势。

处非联办定于每年6月份为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宣传主题,组织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集中宣传活动,掀起阶段性宣传高潮;要与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全国性活动深度融合,与地方特色节日活动密切结合,高频次、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同频共振,不断掀起宣传高潮。

(六)组织全民参与性活动,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力。

用心组织参加“我的防非故事”等大赛活动,鼓励用群众看得懂的方式、听得明白的话语、能参与进来的形式,为群众搭台,让群众唱戏。

要针对不同群体喜好,融防非宣传于各种雅俗共赏的社会性活动中,引导群众自编自演、自主创作,讲好身边故事,让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活动传播中让更多地群众受到教育,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力、亲和力。

(七)培植宣传志愿者团队、智囊团,壮大宣传队伍。

学习“泉城阿姨”志愿者宣传模式,打造校园、社区、金融机构志愿者队伍,探索实施评优奖励机制,不断充实基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力量;从社会团体、金融机构、协会、学校等组织招募具有防非宣传经验、专业知识的工作力量,组建专家库、宣讲团等,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

以农商行为试点行,继续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示范点建设,发挥好金融从业人员、农金员队伍作用,壮大防非宣传队伍。

至2022年底,力争建立一个示范点和一个较为成熟的防非宣传志愿者队伍。

(八)建设防非宣传工作站,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的小课堂。

巩固社区、村庄、学校、金融机构、企业在防范非法集资机构营业网点等既有平台、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宣传教育基地,作为开展日常宣传、接受投资咨询、提供非法集资场景体验的物理载体,渗透到社区、网格等最小单元,通宣传教育神经末梢。

至2022年底,各乡镇街区力争在社区、农村、学校、金融机构、企业等领域,均建成具有示范性的宣传教育基地(宣传站、体验馆)。

(九)建立防非处非新闻发布制度,提升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与媒体密切合作,在宣传月等重点节点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统筹协调主流媒体、自媒体,把握宣传导向,强化舆论引导,集中发声,提升影响力。

三、有关要求

(十)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条例》赋予的防非宣传法定职责,建立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联动、凝聚合力。

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印发通知,制定方案,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党政组织,以及处非工作机制相关成员单位的防非处非宣传职责任务,组织做好本辖区各项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和公益宣传计划,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指导;督促主流媒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内容。

县教体局要积极发挥学校作用,抓好抓实大中小学的防范教育,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消费、投资理念;推动将学校防范非法集资教育与家庭、社会防非教育有机衔接。

县工信局、县国资委等要督促指导所主管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将金融风险防范相关知识作为职工培训的内容,加强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社等要重点面向农村农民、老年群体,结合涉老、涉农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日常宣传。

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也要重点围绕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突出行业特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结合系统内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法律知识解读、现实案例剖析、现身说法等普法教育;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警情通报等,及时权威发声,做好舆论引导。

县司法局要把防非宣传与全民普法工作相结合,发动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做好日常防非处非宣传。

县工商联要推动各行业协会、商会,引导和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市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要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摆放宣传手册,定期组织面向客户的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活动,做好警示提示;加强员工管理,严防从业人员参与、协助甚至组织非法集资;严禁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托管、理财产品代销等金融服务。

(十一)注重方式方法。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加强覆盖面宣传工作同时,要注意结合本辖区、本系统特点,围绕重点风险领域、区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侧重做好城乡结合部、拆迁地区、搬迁安置点等区域的风险防范宣导,做到宣传在先、警示在先,有的放矢。

要推动宣传工作接地气、贴人心,避免宣传教育“自说自话”,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充分调动各界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宣传传播力、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十二)做好情况上报。

每月8日前,各成员单位向县处非办(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报送本月“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防非志愿者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等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加强考核督导。

县处非办将对各乡镇街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并纳入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评价考核将以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创新力为主要考评指标,注重考评导向,以考促评,以评促改,确保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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