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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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度汇编
文电办理工作规范
一、办文原则
(一)坚持“按程序接收或报送公文”原则
送至市扶贫办的公文由综合科统一接收,并根据分工报相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批示情况流转至对应业务科室(中心)接收执行。
如情况特殊或特别紧急的,需经综合科负责人同意后,可先流转至对应业务科室(中心)先办文。
(二)坚持“规范办文流程”原则
以办党组或市扶贫办名义的发文报文,根据文件内容先有对应业务科室(中心)审核把关,审签流程为:
对应业务科室(中心)起草→起草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初核→综合科负责人复核办文→办分管领导会签→办主要领导会签(属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
文件审签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倒传”或“倒签”,防止公文在科室(中心)间反复流转。
(三)坚持“规范与时效并重”原则
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本制度要求办文,如情况特殊,可通过电话请示、发送传真等方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四)坚持保密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涉密公文,不得随意透露领导批示内容或部门意见。
二、办文程序
(一)收文办理程序
1.分类 上级、同级和下级部门的来文,按办文原则中“规范办文流程”要求办理。
2.拟办 根据公文内容,作为阅件的,按程序呈送领导阅文;作为办件的,由办文人员摘要来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一般在收文后1天内完成;对有助于参考的背景材料,应该附上供领导参考。
3.呈批 流程按办文原则中“按程序接收或报送公文”要求办理;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如遇情况紧急,或某一环节负责同志出差在外,可电话请示或略过该环节,由综合科负责人酌处。
4.催办 公文呈办领导之后,超过24小时领导同志尚未批示的,综合科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并由综合科负责人视情况酌处;如需转有关单位办理的,及时转出并做好跟踪催办。
5.反馈 办领导批示完毕后,综合科办文人员必须通过电话反馈、复印反馈等方式,将批示内容反馈给办文中作过批示的相关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
6.办复 公文办结后,办文人员可通过口头、电话、传真和文件等方式将领导批示及时回复来文单位(回复时应记录接收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复印转相关科室(中心)承办、落实、督办。
7.存档 已办结的来文,承办人要将来文原稿和办文笺归档,并在规定期限移交到综合科存档。
8.清退 按规定做好涉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二)发文办理程序
1.拟稿 草拟文稿要依据有关文件、方案、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进行:
以办党组或市扶贫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相关科室(中心)负责拟稿,由综合科进行办文。
除密级公文、人事任免、经费请示等文件外,原则上通过市办公自动化系统办文。
2.核稿、送审 参照办文原则中“规范办文流程”要求办理。
3.校对、编号 已经领导审批的文稿,在印发前由综合科校对和拟稿单位复核、专校,经复核后如仍需作重大修改的,则由拟稿单位修改完善后,报原审批领导复审同意后印发;综合科按规定编制发文字号,并做好登记。
4.印制 涉密文件、会议纪要、人事任免等文件由综合科印制、装订和分发;无密级公文,通过市办公自动化系统传输。
5.归档 凡以办党组或市扶贫办名义印发的文件,要将正式文件连同发文稿纸、审签稿统一存档,按规定移交综合科立卷归档。
参考附件:
《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例会
(一)召集人:
市扶贫办主任
(二)时间: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参加人员:
市扶贫办全体干部(含各专责小组驻组办公人员)
(四)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通知精神;2.通报前一周工作情况,研究下周全市性工作安排;3.协调解决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4.统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5.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推动工作;6.需共同议定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承办:
市扶贫办综合科
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会议
(一)召集人: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
(二)时间:
有重大事项时随时召集召开
(三)参加人员:
1.市扶贫办党组班子成员;2.除干部人事议题,办公室其他科级干部全程列席会议;3.根据会议内容请市扶贫办相关科室(中心)人员列席;4.请市纪委人员列席。
(四)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工作指示精神;2.通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近期工作安排,交流工作信息,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3.研究部署重大活动、重要任务;4.讨论和决定市扶贫办人、财、物等重大事项;5.研究布署市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6.其他需议定的事项
(五)会议承办:
市扶贫办综合科
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支部党员大会
(一)召集人:
市扶贫办党支部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
(二)时间:
原则上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5.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五)会议承办:
由党支部安排,市扶贫办综合科、社会扶贫科协助
四、工作规范
接到工作任务后,根据方案分配的工作任务,列表细化到工作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完成时间,按会前、会中、会后三步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涵盖其他由我办承接的大中型会议。
(一)会前准备工作
1.会场及材料准备
①落实会议场地,并于会前一天做好检查空调、音响
和应急疏散通道等准备工作;
②于会前半天安装、调试好话筒、灯光,准备好乐曲,并安排做好会场清洁卫生和茶杯消毒工作;
③如会议需要,提前半天准备发言席、台灯、投票
箱、屏风等;
④做好视频调试工作;
⑤根据会议需要,制作电子屏内容;
⑥各科室(中心)印好材料并装订;
⑦要求于会前2个小时将所有资料(如有证件含证件)装袋完毕;
⑧检查摆放主席台资料的页码和印刷质量;
⑨于会前1个小时摆放好资料、签字笔(1支)和复印
纸(2张)在与会人员桌面:
2.主席台及座位安排
①根据参会人员名单制作座位安排示意图;
②确定主席台就座领导名单;
③于会前半天将座位示意图逐级呈有关领导审定;
④根据会议需要制作座位牌,并于会前2小时摆好座位牌;
3.物品准备
①必备物品:
茶叶、矿泉水、签字笔、复印纸、资料袋、纸巾等;
②备用物品:
靠枕、阅读架、点水器等
4.根据会议需要,可能增加以下工作
①印制会务手册,内容包括:
日程安排、参会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食宿安排、乘车安排等;
②制作证件,包括:
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车辆通行证、会议地点指示牌、奖牌和证书等;
③主席台背景须布置党徽和红旗;
④安排远离城区的参会人员食宿;
⑤安排车辆接送食宿参会人员。
(二)会中服务工作
①落实保安做好会场周边的安全保卫及保持安静工作;
②落实倒茶水人员,于会前10分钟倒好茶水,要求每
隔20分钟加一次茶水;
③会前15分钟重试话筒,确保正常使用,并落实音响
师全程跟踪会议;
④如会议需要中途休息调整会场,落实人员调整桌椅、摆放茶杯、上好茶水。
⑤会议签到(工作人员会前30分钟到位):
要求与会
人员本人签到,并根据需要及时汇总出席情况,向会议主
持人报告;
⑥签到时分发矿泉水给参会人员(副秘书长以上人员
提前30分钟摆放在桌上);
⑦引领领导就座;
⑧会议开始后,对到会情况欠佳的,进行会场纪律检
查登记,汇总统计后报有关领导。
(三)会后服务工作
查看有无遗留物品、资料;与相关服务单位进行会议经费结算;及时对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进行总结;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综合文稿工作制度
一、综合文稿工作要紧密围绕本办工作部署,根据办领导的指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地高效运作。
二、草拟本办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重要文件和办领导讲话文稿等文字材料,经相应科室(中心)负责人修改后,报分管领导审定,由分管领导确定是否交主要领导审定或送办领导集体讨论。
三、文稿的校对、分送、处理登记及归档工作,原则上由写作人员负责。
四、起草重要文件或重要会议文稿,应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调研活动,努力提高文稿质量。
五、各科室(中心)针对各自分工,原则上定期收集各县(市、区)对应部门的汇报材料,及时综合各方面的重要情况、问题和建议,供办领导决策参考;综合科应督促各县(市、区)将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及计划情况及时报送本办,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收集有关情况,及时综合整理。
六、各科室(中心)代拟的主要领导讲话稿,经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原则上报综合科修改润色,并根据分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定;
七、综合文字材料,包括领导讲话、汇报材料、调研文章等,综合科要做好登记、分类、存档,建立资料库。
八、写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勤奋工作,精益求精,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文稿写作任务要严守纪律,保守机密,不泄密、不乱传、不乱发议论。
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每年由分管领导组织各科室(中心)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开展一次以上的调研,原则上要求每个科室(中心)每年最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二)年初各科室(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扶贫办全年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结合科室业务实际,自行制定全年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和课题报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实施。
(三)各科室(中心)根据全年调查研究计划,积极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写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
(四)调研的主要形式:
随办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组织联合其他部门、科室(中心)进行研讨座谈;与市直其他部门和各县市区扶贫办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调研。
(五)调研成果的使用:
各类调研报告、材料,除报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外,其成果应尽可能吸收进本办所负责起草的文件、办领导讲话稿、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相关材料中,还要努力争取在公开报刊上刊载或参加有关学术研讨会等。
(六)调研的工作纪律: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普通干部下基层调研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得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不得大吃大喝、收受礼品,自觉维护市扶贫办的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新形势下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
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理论功底和素养,提高领导水平、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办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组书记委托指定的党组成员代行职责。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综合科负责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学习时间
1.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集体讨论不少于4次;党组中心组成员每月自学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
2.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成员除要向办党组书记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主动到综合科领取会议记录,补课学习。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
1.**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事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专题发言,达到提高自己、启发别人的效果;中心组成员平时应根据学习内容,通过读书看报、网络学习、观看典型事例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自学,撰写读书笔记。
2.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全过程。
结合年度调研计划,坚持到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基层一线进行调研,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
3.集中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
适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有深度、有广度的专题辅导,切实提高理论学习水平。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应按照学习主题,认真做好准备,充分发表意见。
2.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办党组书记请假。
3.综合科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学习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
二、干部学习制度
为提升全办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力,打造扶贫干部队伍新形象,特制定市扶贫办干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对象和活动
1.市扶贫办组织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如:
周末课堂、党课等。
2.对于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由办领导确定参加学习、培训人员。
3.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在线学习,由综合科负责,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干部职工。
(二)学习时间
坚持做到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年度的自学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三)学习内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重要会议精神;脱贫攻坚业务知识。
(四)学习要求
每次集中学习由综合科负责记录考勤,干部职工每次参加学习必须签到(无签到者视为旷课),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向综合科提出书面申请。
干部职工无论参加集中学习还是进行自学,都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五)奖惩措施
对干部学习实行严格考核,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工作考勤管理办法制度(试行)
一、考勤对象
市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含挂职、跟班学习人员)。
二、日常考勤
(一)上下班
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点设在各科室局(中心):
严格作息制度,工作日提前10分钟上班,下班不能早退。
干部职工因故不能上班,则按程序请假。
(二)全办会议及集体活动
干部职工要自觉按时参加全办会议和集体活动,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应事前报告并说明原因。
不能参加的,要报市扶贫办主任或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的副主任批准;平时,全办会议和集体活动的考勤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三)请假类别、期限及审批程序
凡需请假者,应递交请假条(填报《市扶贫办请销假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假条按程序呈领导审批后交综合科备案。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科销假。
1.病假:
因病无法坚持上班,可申请病假。
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凡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附医院症病证明。
2.事假:
事假原则上先用公休假时间。
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期间若确有急事需要处理的,可以请假。
因私须到区外、境外或国外的,除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市扶贫办主任。
本办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请病假、事假按以下原则报告。
(1)事假或病假1天以内,由请假者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批并向分管领导报备;科室(中心)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并向主要领导报备。
(2)事假或病假l天以上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局(中心)负责人请假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市扶贫办主任审批。
(3)事假或病假3天以上,由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以及办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扶贫办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分管领导审批。
3.公休假:
由综合科根据上级休假安排及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出年休假初步方案,然后由个人根据预定休假时间提出具体休假时问的书面申请。
公休假期的审批程序参照事假的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公休假规定:
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休假15天;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lO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
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
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
上的。
4.探亲假:
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探亲对象在异地,父母为请假方亲生父母,即不在地区,包含三区两县市),且不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
(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干部职工(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1年的)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干部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5.婚假:
凭结婚证申请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望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生育假、看护假:
具体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版)执行。
7.丧假:
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职工l至3天的丧假,如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干部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另外给予路程假。
干部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给予职工l至2天的丧假。
8.补休:
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补休。
日常周日或节假日值班补休由个人向综合科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事假的有关审批程序执行;其他加班补休由个人向所属科室(中心)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事假的有关审批程序执行,报综合科备案。
干部职工事假、公休假、丧假期间的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婚假、生育假、看护假按自然日计算。
(四)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和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个人全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累计事假超过10天;
2.旷工半天以上;
3.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0次:
年内累计事假超过20天(就读函授、进修除外)或无故缺勤3天(含3天)以上的,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办公室日常考勤工作由综合科具体负责。
(七)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请销假申请表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请销假申请表
单位: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性 别
年 龄
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
请假天数
及时间
请假类型
□事 假 □病 假 □公休假 □探亲假 □婚 假 □生育假 □看护假 □丧 假 □补 休 □其他 。
事 由
今年已请假天数
(填报请假类型+天数)
科室(中心)
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销假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值班工作制度(试行)
为规范我办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理顺工作程序,切实为上级总揽全局、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及工作任务
市扶贫办实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和日常值班制。
值班室位置设置在综合科办公室,值班人员排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公布。
主要承担日常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沟通协调职能,实行正常值班制度,工作任务为:
1.负责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来电事项的转呈办理;负责与县市区及其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负责办领导、干部等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及本市相关会议、活动的联络报名及电话通知和名单反馈;
3.接收转处市直机关与各县市区呈送市扶贫办公室的文件、传真;
4.受理群众的电话咨询、情况反映及信访信件;
5.承办办领导及科室(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形式
1.双休日实行日常值班制。
每天安排一名一般干部进行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主城区,如遇急需处理的问题,立即回岗处理。
2.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
由综合科协调,于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含连休、调休等)、广西“壮族三月三”假期以及特殊时期(如全国、全区“两会”、东盟博览会期间等)、突发性事件期间以及办领导特殊安排工作期间,按有关管理规定,安排处级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科级领导按日常工作时间在岗带班值班,值班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
3.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实行双轨制,两种值班各自排序。
(三)基本要求
1.忠于职守,做到岗在人在值班室人员均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下班后及双休日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到岗开展工作。
2.热情服务,认真接听来电,妥善答复询问,和气接待来访。
3.沟通联系,保持与本办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互动与协作。
对收到来文、来电时,应先报告带班领导以及对应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再根据领导意见进行办理。
须转交办领导、各科室(中心)或县市区及有关单位的,要及时报告、通知或转办。
4.保守秘密,确保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与涉密信息的安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涉密事项,不用计算机、介质传递或传输涉密内容,不许无关人员接触涉密活动安排情况。
5.来电来信来访对重要的来电(传真)内容,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办理对来电中的咨询或疑问,视情况(包括来电人身份、问题的性质等)作适当的答复。
对来信来访,要做好记录和转办。
6.办领导、干部参加会议(活动)的通知和名单反馈要准确无误,并做好名单的收集和汇总。
对计划中的重要会议(活动),未及时收到具体通知时,要及时联系承办单位或相关科室。
7.立卷归档。
科学管理经办的会议(活动)、信息、领导批示件等材料。
办理完毕后,要对有关材料送综合科统一整理归档。
信息工作制度
一、各类信息报送范围:
党委信息报送市党委信息科;政府信息报送市政府信息科。
原则上以上信息均抄告本办综合科。
二、向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报送的信息,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核并呈分管领导审签后上报,特别重大紧急的信息,须请示办主要领导同意或审签后上报。
四、每月每人需根据任务安排,上报党委或政府相关信息,报送人应及时掌握信息工作动态、上级关注重点以及对信息工作的要求;具体报送的任务安排,由综合科根据全年信息任务要求下达。
五、每季度在全办范围内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
六、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信息报送的规定、信息保密制度和纪律。
印章管理制度
(一)党组、办公室印章由综合科管理,由专人保管。
(二)严格用印的审批手续。
用印章须经办领导批准,用支部印章须经支部书记批准。
(三)使用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室外使用,用完印章后要立即放回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