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58504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X 页数:143 大小:103.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3页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3页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3页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3页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1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科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docx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示范模板

目 录

1、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

2、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会议制度

3、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4、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5、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工作例会制度

6、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大会制度

7、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8、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9、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0、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

11、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干部促廉保廉十条规定

12、市县科局乡镇街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3、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来信来访受理办法

14、市县科局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5、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一岗双责”制度

16、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17、市县科局乡镇街道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18、市县科局乡镇街道A、B岗工作制度

19、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保密制度

20、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公文处理细则

21、市县科局乡镇街道重大节假日及特殊天气值班制度

22、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3、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24、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25、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26、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档案管理规定

27、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会议组织办法

28、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9、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信息宣传员制度

30、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加强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办法

31、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自聘人员招聘、使用及管理办法

32、市县科局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离舟外出请假和领导到访报告制度

33、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平台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34、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内部财务控制管理制度

35、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36、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印刷工作管理办法

37、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38、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39、市县科局乡镇街道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党的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组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讨论和决定,研究决定局机关干部人事调动、重大党务事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认真完成区委交办的任务。

第二章 工作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党组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第五条、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切实加强对全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领导。

第六条、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在宪法、法律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七条、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八条、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

第三章 党组工作职责

第九条、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研究确定局重要工作部署和改革方案,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讨论和决定全局下列重要工作事项: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局党总支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局机关干部提拔、调动、考核、奖惩;编外人员招聘、管理;下属国有企业管理层调整监督管理工作、职工招聘等人事工作事项。

(三)局机关、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四)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

(五)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六)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四章 党组成员职责

第十四条、党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

第十六条、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做好团结协调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的监督。

党组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团结合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接受党组书记的检查和督促,保证党组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十七条、党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组的团结和凝聚力,加强内部成员之间及内部成员与其他局领导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经常交流思想,加强沟通,认真开展谈心活动。

第十八条、党组成员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商贸、外经贸、粮食物资储备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用以指导协助做好行政工作。

第十九条、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

党组成员和其他局领导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离开舟山出差(出访)或休假,应提前向党组书记通报。

第五章 组织政治纪律

第二十条、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十一条、党组及其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要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全面贯彻落实,自觉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

第二十二条、党组成员要时刻紧绷政治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约束,在政治坚定中体现敢于担当,以自己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坚决做到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

第二十三条、党组成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民务实,廉洁勤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等不正之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组每位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所发表指导工作的意见必须符合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精神。

凡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应经过党组审定。

第六章 学习制度

第二十五条、党组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由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吸收其他同志参加。

党组中心组要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学习。

以集体学习讨论交流为主要形式,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学习时间不少于8天。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做到“三个一”(一个学习主题、一个学习发言、一次学习记录)和领导干部的“五个一”(精读一本理论书籍,做好一本读书笔记、搞好一次工作调研、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做好一次学习发言)。

第二十六条、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关于“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构想、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八八战略”的认识和实践、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论述、关于改进作风、反腐倡廉、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培养好干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努力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结合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第二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考勤、档案、通报、经验交流、检查等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善于运用本地本单位的事例、材料,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地学习,使学与用相统一。

第二十八条、党组成员要结合学习体会,带头给机关、基层作形势报告,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和科学发展理念,积极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党组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组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三十条、党组会议议题经局长办公会议、党组成员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不临时动议。

需党组会审定的事项,经党组书记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在会前印发党组成员征求意见。

第三十一条、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有关议题并进行汇报和答询,该议题讨论完毕即退席。

第三十二条、党组会讨论决定事项,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由议题提出人作简要说明;党组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到会党组成员进行表决,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根据讨论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赞成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党组成员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党组会议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第三十三条、党组会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后,党组成员都应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贯彻落实,并向书记汇报,重大事项应向党组汇报。

如有重大调整或变更,应及时向党组报告,由党组会议决定。

第三十四条、党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拟定党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

如需拟定会议纪要的,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

第三十五条、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党组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公开发表之外,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党组会议材料、纪要以及原始记录,按规定归档。

第三十六条、党组成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请假。

局党总支对党组成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每年进行统计并向党组书记报告。

第三十七条、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区委要求确定主题,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党组及其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召开之前,党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党组成员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不足、撰写发言提纲,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党组民主生活会上,由党组书记主持并带头发言。

参加人员围绕主题和要求,敞开思想、畅所欲言,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组书记对会议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组民主生活会落实专人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记录,会后将会议总结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民主生活会形成的资料在会后全部立卷归档。

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意识形态网上社会舆情和综合风险情况的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第三十八条、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八章 廉政制度

第三十九条、要加强对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朴素,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第四十条、党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决定全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

第四十一条、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局党组书记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四十二条、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廉洁从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三条、党组应积极支持区纪委区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听取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纪检监察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党组及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出现上述应追究责任行为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则由党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贸促会党组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局党总支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局机关干部提拔、调动、考核、奖惩,编外人员招聘、管理,下属国有企业管理层调整监督管理工作、职工招聘等人事工作事项。

(三)局机关、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四)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

(五)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六)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出席人员

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会议组织

(一)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组书记或书记委托一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议经局办公会议、党组成员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一般不在会议时临时动议。

列入党组会议的议题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及区纪委区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四)会议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其中研究决定干部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请假。

(五)提请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要有书面材料。

(六)会议通知、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并根据需要撰写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核签字。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6.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7.局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职责;

8.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优秀干部提拔推荐;

3.人事变动调整等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制、局长行政工作负责制,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党组会的人员为党组成员。

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策之前,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集体决策规则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二)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三)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四)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一)相关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

(二)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三)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五)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局长指定的其他领导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安排人员列席。

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或指定的副局长召集主持。

三、主要任务

(一)研究确定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局职责范围内工作所作指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属于局既定工作安排中需组织实施的重要事项。

(三)协调局领导分管职责范围内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布置全局重点工作安排。

(五)研究处理局日常业务工作、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审议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七)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议题

由局分管领导提出,局长确定。

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先由分管副局长协调,待意见明确后,才列入会议议程。

五、会议通知、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市县科局乡镇街道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会议由局领导和各中层干部组成。

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二、工作例会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各分管领导、各科室汇报上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三)各分管领导、各科室汇报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四)对全局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等。

(五)组织业务学习等。

四、参会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如科室负责人不能到会的,除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外,需指定一名人员代会。

五、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总结工作,做好准备,汇报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二)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

(三)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每次例会办公室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