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民生实事实施项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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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民生实事实施项目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民生实事任务,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区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及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免费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产前筛查既是民生实事,也是健康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健康建设部署要求,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质量为目标,以过硬的技术和作风为筛查对象提供高质量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好项目方案,对在我区出生的新生儿应筛尽筛,对宁夏户籍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按照三年一轮全覆盖的要求,摸清底数,在任务量的基础上,应查尽查。

(一)高质量完成项目工作。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促进度的工作机制,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妇幼健康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开展,并于11月底之前完成“两癌”筛查任务,12月底完成“新筛”和耳聋基因筛查目标任务。

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质量不断提高,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让老百姓满意。

(二)认真开展项目宣传和业务培训。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动员,进村入户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前往有资质的妇幼保健机构做检查;二是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群众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宣传和群众健康教育工作,营造工作氛围,提高群众对项目筛查知识知晓率;三是切实提高筛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区卫健局要协调市妇幼保健院做好医疗机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筛查人员要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上岗。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主体责任,从历年绩效评价总结报告中,认真总结分析项目实施效果和不足,防止路径依赖思想,坚决改进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质量不够高、服务作风不够实、健康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覆行职责,逐级培训,抓好项目实施。

要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区卫健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按月推进项目进度,对筛查出的阳性病例,做好跟踪治疗和救助,确保项目全面、有序、规范、扎实开展。

三、强化考核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直报系统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直报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录入完整和准确,为全区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评价、质控、反馈等工作打好基础。

区卫健局要协调市妇幼保健院牵头负责成立专家组,按季度开展辖区数据分析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指导改进。

从4月份开始,市妇幼保健院将通过信息平台数据,按月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项目进度、资金支出进度和满意度测评情况。

项目实施效果将列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2022年1月20日前,区卫健局要组织完成各项目的绩效评价和上报工作。

附件:

1.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区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3.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及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宫颈癌死亡率,,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并将该项目列为民生实事。

为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民生实事任务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为14200名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HPV检测检查为基本任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上一年度覆盖率。

必须按照三年完成一轮覆盖目标人群的要求,当年检查人数不得低于目标人群的1/3(从2019年妇幼项目划为基本公卫项目算起,三年全覆盖)。

(二)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

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农村适龄妇女对宫颈癌检查项目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对象

(一)项目范围:

11乡镇及3个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对象:

宁夏户籍,户籍在乡(镇)、村的35-64岁妇女。

三、项目内容及流程

(一)确定目标人群。

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无宫颈恶性肿瘤病史、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作为目标人群进行检查,重点筛查3年内患妇女疾病者。

适龄妇女在项目检查年度内只能接受1次免费宫颈癌检查,不得重复检查。

1.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在卫生院、妇联、统计、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以村为单位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对60-64岁妇女必须进行100%摸底),摸底登记工作于3月底完成,花名册保存在村级,卫生院留存统计表,及时动员并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辖区卫生院或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初检机构)进行检查。

2.初检机构负责对前来接受检查的农村适龄妇女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填写《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登记册》及检查个案,要求详细、如实登记受检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检查时间等信息,询问是否曾接受过宫颈癌检查及检查结果,在当年度接受过宫颈癌检查的妇女不得重复筛查。

同时进行宫颈癌健康宣教及高危人群评估。

(二)开展HPV检测。

1.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由初检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

2.HPV高危分型检测:

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

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

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

(1)初检机构负责HPV检测标本的取材,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对16、18型阳性的筛查对象今年再取TCT检测,将采集好的HPV检测标本进行编号、做好标记、填写“HPV检测送样单”,每天下午4点之前将标本送至固原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号楼)二楼化验室,并做好交接签字工作,保健院由专人负责将标本送往检测机构。

乡镇应当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录入,每月2日前录入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的个案信息,乡镇第一时间内先录入筛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结果出全后再录入筛查对象检查的结果。

(2)检测机构对送检的HPV检测标本进行检测、诊断并出具报告单。

对HPV检测结果16、18以及其他亚型阳性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初检机构,初检机构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对检查出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同时负责将检查结果在获得检查结果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3.宫颈细胞学检查:

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其他高危型者应当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1)在获得HPV其他亚型阳性的检测结果后,要求在一周内通知检查对象完成宫颈细胞学检查,送检的标本必须在24小时内寄出至指定的HPV检测机构。

(2)HPV检测机构在接到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在检测后3天之内将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反馈至送检机构所在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4.阴道镜检查:

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动员目标人群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可疑者具体包括:

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ASC-US)、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不除外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ASC-H)、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鳞状细胞癌(SCC)、不典型腺上皮细胞(AGC)(其中不典型内膜腺细胞应进行分段诊刮术,排除子宫内膜病变)、腺原位癌(AIS)。

5.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宫颈病变标本的取材,取材时需注意,对取材可疑病变部位应分瓶固定,一个可疑病变一个标本瓶(1人最多不超过4个标本瓶),同时填写好“宫颈病理检查申请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于取材后10个工作日内送至银川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将反馈的病理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初检乡镇卫生院机构,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初检乡镇卫生院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于获得检查结果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辖区各村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做进一步治疗,随后要做好治疗情况的追踪随访工作。

检查流程中涉及的技术要求,严格参照《宫颈病变及宫颈癌检查教程》(主编:

王临虹、赵更力)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执行。

(三)加强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附表9)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

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

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四)强化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

辖区内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针对从事宫颈脱落细胞和阴道镜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送至上级医疗机构短期进修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水平。

3.培训内容:

解读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和相关报告信息的填写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工作人员、村妇联主席、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村医等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摸底登记、健康宣教并预约受检对象具体检查日期,宣教受检对象检查前注意事项。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做好辖区健康宣教工作。

2.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利用各种宣传日进社区面对面给老百姓进行宣传,广泛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宫颈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四、组织管理及机构职责

为保障项目工作规范实施,成立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刘世贤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黄会堂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

惠 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 波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珍珠 区妇联副主席

    段文君官厅镇镇长

马光斌开城镇镇长

强贵成头营镇镇长

顾正军三营镇镇长

尚丽娜张易镇镇长

王 霆彭堡镇镇长

杨志武黄铎堡镇镇长

金玉河中河乡乡长

范亚宁河川乡乡长

杨兴旺寨科乡乡长

穆晓成炭山乡乡长

    白卫明 北塬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继柏古雁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静书南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永亮区卫生健康局业务办公室主任

负责全区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督导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杨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督导;制定资金管理方案;落实有关经费。

2.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杨 波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

惠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牛红玲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住院部主任

柯咏梅市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主任

许燕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张宏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科长

代彩莲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科员

孙燕霞市妇幼保健院宫颈癌筛查门诊医生

张秀红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科员

张莉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科员

郑亮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科员

负责全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工作方案流程制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机构职责。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初检机构和检测机构。

初检机构和检测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宫颈癌”检查任务。

1.初检机构。

采集病史、HPV检测标本的取材,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

(1)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

(2)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

(3)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

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

(4)初检机构获得检测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

2.HPV、宫颈细胞学、组织病理学检查机构。

(1)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组织病理学检查,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检机构。

(2)重点加强实验室管理。

配备与承担相关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3)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建立PCR实验室,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技术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展HPV检测工作。

五、信息管理

(一)信息录入。

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

固原市保健院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录自治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直报系统(http:

//10.253.80.158:

18080)报送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乡镇卫生院通过宁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中“两癌”模块录入个案登记表。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每月3日前录入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的个案信息。

每月项目报表由自治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直报系统自动生成,并将纸质报表报送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

2.固原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员每月4日前完成上一个月项目实施情况数据的逐级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于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报表的上报、网络审核;加盖公章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六、质量控制

(一)组织管理。

主要了解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部门协作机制,项目服务网络的建设情况,项目资金的管理与落实,宣传动员,文档管理、督导质控,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信息管理等,确保组织管理到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

1.质控内容:

主要包括对妇科检查、子宫颈癌筛查方法、阴道镜以及病理检查等方面的监督与评估。

每种检查的监督评估内容不仅包括对相关操作流程和结果的督导评估,同时还应包括对相关设备、环境、服务人员资质信息数据收集登记以及制度的督导评估。

2.质控方法:

妇科检查、子宫颈癌筛查、阴道镜检查、细胞学和病理检查的操作流程主要采用现场观察和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质控,而对细胞学和病理检查结果的质控,多采用抽片复核的形式。

相关检查设备环境、服务人员资质、信息收集登记以及制度的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开展。

3.主要质控指标:

(1)HPV检测质控。

开展HPV检测的实验室应定期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室间质评合格率达80%以上。

(2)TCT检查质控。

异常TCT标本玻片按20%抽查,正常TCT标本玻片按5%抽查,抽取TCT标本玻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细胞学阳性涂片复核符合率应≥85%(判读结果不相差两个级别)。

细胞学阴性涂片复查的符合率应≥98%。

(3)妇科检查质控。

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4)阴道镜检查诊断高级别病变(HSIL)与活检病理检查结果符合率应≥65%。

(5)组织病理检查结果符合率应≥90%。

(6)数据质控。

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达到95%。

(7)随访指标。

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宫颈阴道镜随访率达95%以上,宫颈病理检查随访率达95%以上,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治疗随访率达95%以上。

(8)各种登记、个案卡及报表的纸质资料要求保存5年,电子版资料要求永久保存。

七、经费管理

宫颈癌检查费用20元/人,用于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宫颈癌取材、阴道镜、妇科检查、项目培训督导、质量控制等必要的成本支出。

八、项目绩效考核

(一)对照绩效目标表确定的考核指标落实项目工作。

区卫健局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组织开展两次督导和绩效评价(详见附表1-12)。

(二)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自评。

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展,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22年1月6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项目绩效自查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1),区卫生健康局协调市妇幼保健院对各单位绩效评估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于2022月1月20日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11)。

附表:

1-1.农村适龄妇女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1-2.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登记册

1-3.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电话调查问卷

1-4.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HPV检测送样单

1-5.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月份)

1-6.农村适龄妇女HPV检测项目流程图

1-7.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1-8.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1-9.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1-10.度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明细表

1-11.度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1-12.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表1-1:

农村适龄妇女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为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决定为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和生殖道感染检查。

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

如果本次检查未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有可疑或异常情况,请按照医生的要求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如果您是农村适龄妇女或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愿意参加本次检查,请在本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本次检查要耽误您半天的时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本人已经完全了解检查的有关事宜,同意参加检查。

接受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项目:

宫颈癌□乳腺癌□

检查日期:

-33-

附表1-2: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登记册

附表1-3: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服务对象满意度电话调查问卷

您好:

为了进一步了解宁夏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满意度情况,我们将对您进行电话调查,本次电话调查采取匿名方式,且对您的个人信息保密,也希望能您在百忙之中如实回答如下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

1、您是否自愿参加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

A.是B.不是,主要原因:

2、医疗保健机构护士或医师是否为您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咨询与宣教:

A.是B.否

3、您对医疗保健机构给您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的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主要原因:

4、您对提供服务的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主要原因:

5、您对项目工作人员跟踪随访工作的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主要原因:

6、您对医疗保健机构项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主要原因:

7、您对宁夏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整体的满意程度:

A.非常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主要原因:

8、您对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问卷备注:

□有效□作废

问卷到此结束,请您再认真检查一遍是否有遗漏的问题未答!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敬祝万事如意!

附表1-4: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HPV检测送样单花名册

序号

编号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采样日期

取检医生

取检单位

送检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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