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58213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doc

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加快推进县国有融资平台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梳理、摸清家底、盘活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组建有实力、有竞争力、融资能力更强的国有企业,为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特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

**

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投公司(**)。

统筹协调推进清产核资工作,莫海兰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清查范围

根据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目前仍分散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分类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梳理,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占有、使用、控制的与其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无关的以下经营性、闲置资产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依法将具有经济价值、权属清晰的资产划转政府平台公司统一经营。

清理工作基准日确定为2021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1.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土地等)。

2.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已移交和尚未移交国投公司的房屋和土地等)。

3.代政府管理的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水利、市政设施、文物、保障性住房等)。

4.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含在建工程)。

5.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企业资产(含林场、水电站、酒店、加工场、养殖场、经济林等)。

6.各类股权及有价证券(包括高峰公司股权、新电力集团股权、广电股权以及各单位对外投资和购买的各类股权及有价证券等)。

(二)国有企业(包括改制结束和破产终结后的国有企业以及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改制的大集体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资产及债权、债务

1.各类工业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

(责任单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各类商业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

3.粮油供销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

4.涉水企、事业资产及债权、债务。

(责任单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三)资源类资产

1.水利资源。

2.土地资源。

3.林业资源。

4.旅游资源。

5.矿产资源。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申报阶段(2022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由南丹县资产清查工作组制定相关资产清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单位)按照清查范围和要求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在规定时间内将清理情况报告(含本部门清理的基本情况、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及清理情况统计表(附表)由各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及时报送清产核资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清理情况报告及统计表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无填报内容的单位也要实行零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一个单位上报,二级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填报。

报送方式为一式两份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情况报告和清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到县国投公司8楼清产核资办公室。

一份电子档材料发送至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

(二)核查核实阶段(2022年2月1日—4月30日)

从南丹县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领导小组资产清查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核实小组,到各单位全面核实。

按照“快清查、快规范、快见效”的要求,对各单位具有独立产权的优质“干净”经营性资产,提交资产整合处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资产移交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按照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资产处置方案,由县财政局作为出资人将具有经济价值、权属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优质资产,聘请第三方中介审计评估机构进行价值审计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依法划转至政府平台公司,实行“统一监管、统一经营”;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划转、过户登记等相关工作;县税务局配合做好资产划转税收指导、减免等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四) 规范管理阶段(长期)

1.政府平台公司接收经营性资产后,依据评估结果纳入平台公司资产账核算,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增强政府调控经济能力。

2.对清理资产存在权属不清、债务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单位或企业,由原主管单位进行清理解决,再实施划转。

3.对于“僵尸企业”、空壳企业以及长期亏损难以持续经营的困难企业,由原主管单位具体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改制或退出方案,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式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并负责妥善处理企业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问题。

处置工作完成后形成的净资产再划转政府平台公司经营。

五、工作要求

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由南丹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要按照最大限度的盘活国有资产原则,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资产及所办企业清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理工作。

(一)强化担当,压实责任。

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统一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

按照“谁主管、谁清理、谁负责”的要求,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是本部门或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经营性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理及划转按时完成。

(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各部门(单位)要对国有资产、闲置资产、账外资产及所办企业基本情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情况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做到应清必清,务求彻底。

 

各部门(单位)已交由县城投、国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房屋、土地等资产未办理产权移交的,由原单位填报,备注已交由县城投、国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三)清理核实,确保真实。

各部门(单位)要对清理结果进行核对和查实,盘点实物、核实账目、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在资产统计和清理中,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有经营性资产的要准确填写情况表,没有经营性资产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划转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在本通知下发后未明确统一监管前,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对所辖的经营性资产保持使用原状不变,不能续签租赁合同、擅自处置等。

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情况表

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情况表

3.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表

4.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股权、有价证劵明细表

5.在建工程情况表

6.公共基础设施—公路情况表

7.公共基础设施—水利情况表

8.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情况表

9.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

10.保障性住房情况表

11.财政性资金投入企业投资的项目统计表

12.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企业资产情况

13.教学用房情况表

14.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清查表

15.国有企业货币资金明细表

16.国有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

17.国有企业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18.国有企业预付账款明细表

19.国有企业存货明细表

20.国有企业长期投资明细表

2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

2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

23.国有企业在建工程明细表

24.国有企业短期借款明细表

25.国有企业应付账款明细表

26.国有企业预收账款明细表

27.国有企业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28.国有企业长期借款明细表

29.国有企业资本公积明细表

30.国有企业应收票据明细

31.国有水利资源调查表

32.土地资源调查统计表

33.国有林业资源调查表

34.旅游资源调查统计表

35.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表

—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0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