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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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委以及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的决策部署,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推动全县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开展,增强全民造林绿化意识,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领导干部下乡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地、水利项目建设点、定点帮扶村、大中型灌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重要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双高”糖料蔗基地等,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参加劳动等形式,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项目建设和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冬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同时以活动为契机,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了解当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展、植树绿化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生态保护建设以及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等情况,了解群众的需求和乡村振兴的短板,发动群众积极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绿化,帮助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绿化难点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县领导带头参加活动。
县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深入各自扶贫联系点等开展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县直、驻县垂直管理单位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积极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活动,力求实效。
3.各乡镇要组织当地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冬修农田水利、植树造林等活动,配合春耕生产,解决群众问题。
4.各派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各派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等劳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下乡开展专项活动,积极就本村问题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基惠民各项政策落实。
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强基惠民各项政策落实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要对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当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植树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对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需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田间地头。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重要目标任务,坚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持续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加大对脱贫地区水利、农田基础设施和国土绿化投入的倾斜力度,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保障、义务植树、村屯绿化美化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小型水库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农民幸福感。
要推广休闲农业、农业观光旅游,推进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创建,推动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农田水利和林业法规政策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各乡镇要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将年度建设任务分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分工程实行包干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深入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
着力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修复水毁灾毁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查漏补缺工作,强化防洪抗旱等薄弱环节建设,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3.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条例》对古树名木的定义、认定、养护、管理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撑。
当前,古树名木普查、立法、认定公布、挂牌立碑等工作已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该《条例》,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做好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和复壮工作,重点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地面过度硬化整改工作,让古树名木成为乡村的永久性标志和名片。
4.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国土绿化,创新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社会等各方资源有机结合的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义务植树管理机制,有效调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及田间基础设施,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可持续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开展活动时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二)细化活动方案,强化宣传和氛围营造。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沟通、精心组织和开展好活动。
要注重发现、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网络等舆论阵地和工具,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和总结各地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国土绿化的典型经验,营造全县上下齐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国土绿化活动,促成群众人人参与、干群和谐共建的场面,切实做到乡乡(镇镇)有任务、村村有现场、屯屯有行动。
要积极配合做好县直、驻县垂直管理单位到各乡镇开展活动的衔接工作,及时组织本乡镇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四)植树造林活动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和植树工具由各乡镇、各部门自行解决。
(五)做好活动材料的报送和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总结情况及《2022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统计本县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
附件:
1、县2022年县直机关单位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2、2022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情况统计表
县直机关单位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在全县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热潮,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县2022年县直机关单位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国土绿化·共建绿色家园”。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8:
30。
(二)地点:
县仙湖公园南面(详见位置示意图)。
三、参加人员
县四家班子领导成员、县直机关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人数30%以上。
按照两人种三株以上的工作量完成植树任务。
四、植树具体要求
先碎土,然后填土回坎至1/3位置;将绿化树苗根部土球包装袋解开(或割开)除掉,放入种植坎竖直;再填土至平地面,踩实,再覆一层浮土高于地面10公分;定植好的树木淋足淋透定根水(两桶水以上)。
五、植树现场准备和布置
(一)现场挖好70×70×60cm种植坎,种植坎边摆放绿化大苗。
(二)种树现场布置。
在现场悬挂3条宣传横幅,内容如下:
1.县2022年县直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活动。
2.开展国土绿化,共建绿色家园
3.开展植树造林,共建生态“滨湖”城市。
六、其他事项
(一)请县四家班子领导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8:
10在县政府大院统一乘坐中巴车前往植树活动现场。
(二)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土地平整、挖好种植坎工作,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做好前期准备以及现场布置、技术指导等工作,各片区单位人员务必完成本片区所有树苗种植好后方能离开。
县林业局负责制作、悬挂3条宣传横幅。
(三)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种植黄山栾树等绿化大苗388株,由县林业局负责采购和移植,务必在3月10日22:
00前将所有苗木运送到位,由县住建局负责用水车送水至现场,或使用消防栓供水,各单位干部职工自行取水对种植的苗木进行浇灌。
(四)请各单位自备劳动工具,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时到达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人员务必佩戴防护口罩。
(五)请县政府办负责申请1辆中巴车作为公务用车。
(六)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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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植树位置示意图
附图:
各单位负责义务植树片区示意图
县县直机关单位分区名单
A1区:
县四家领导班子、县委办(县档案局)、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侨联)、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直工委、县委编办、县督效办、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史志办、县残联、团县委、县文联、县纪委监委。
A2区: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仙投集团、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县农机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党校、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
A3区:
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
B1区:
县供销联社、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县工管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B2区:
县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县机关后勤中心、县征迁综合办、县重大办、县三江口办、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局、公路养护中心、武警中队、黔江农场、种畜场、六峰山林场。
附件
各乡(镇)2022年一季度一产各行业增长计划目标
(农业)
地区
蔬菜(含食用菌)产量
(万吨)
园林水果产量
(万吨)
全县合计
7.21
5.91
各乡(镇)2022年一季度一产各行业增长计划目标
(牧业、渔业)
地区
生猪出栏(万头)
肉牛出栏(万头)
肉羊出栏(万头)
家禽出栏(万羽)
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万吨)
水产品产量(吨)
全县合计
15
0.3512
0.2806
80
1.2921
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