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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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docx

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与小农户有机衔接,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加快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展高质高效农业,202A、202B年在油菜、高粱上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

重点在适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有利于推动机械化作业的黄庄村和旸岩村实施。

(二)因地制宜。

根据实际,科学选择项目实施区域、主要产业及服务的关键环节,如遇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不能开展机械化作业时,则不实施相应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三)全程推进。

在规划区域内,以专业合作社为单位,以最低200亩为一个作业单元,集中连片、全程推进。

(四)坚持自愿。

充分尊重专业合作社意见,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和指定性行政推动。

(五)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原则。

从项目区域、服务组织、补贴环节、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资金落实等环节的确定,全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劳务与种植专业合作社分散劳务投入相结合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以服务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劳务为主,受服务种植专业合作社自行承担零散杂工、日常田间管理、部分环节劳务等分散劳务为辅,共同完成试点任务。

三、生产作物、任务及资金安排

(一)生产作物:

油菜、高粱。

(二)生产任务及资金安排。

1.生产任务:

油菜和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均为1300亩,其中黄庄村750亩,旸岩村550亩。

2.资金安排:

采取财政奖补的方式,具体补助额度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下达的补助资金为准。

四、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及收费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对为生产区域内种植农户或业主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自身生产经营服务的,不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协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二)补助环节。

1.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

油菜生产过程中的灭茬整地、深旋耕地、浅旋耕地并开箱共计3个环节。

2.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

高粱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整地、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获、高粱烘干共计4个环节。

(三)作业服务环节收费与补助标准。

1.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服务组织每开展1亩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收费为180元,其中财政补贴资金180元/亩。

2.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以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下达的补助资金标准为准。

(四)补助方式。

1.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实行先验收后补助,经镇级全面验收、区级抽查部分环节合格后,镇政府填写拨款申请表,由区财政局下拨资金到镇财政,实行镇级报账制。

2.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补助方式以区级要求为准。

五、验收方式与验收标准

(一)验收环节。

1.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环节为:

油菜生产过程中的灭茬整地、深旋耕地、浅旋耕地并开箱共计3个环节。

2.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环节为:

高粱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整地、机械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获、高粱烘干共计4个环节。

(二)验收方式。

作业服务各个环节结束后,在村级对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的基础上,由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作业服务完成情况逐村按环节进行全面验收,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

六、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

(二)组织申报阶段。

黄庄村和旸岩村组织召开专业合作社、村民代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的申报动员会,组织服务组织自愿申报。

202A年9月29日(星期二)18:

00前以村为单位向镇政府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

(三)择优确定服务组织。

镇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共同负责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选定和核实,组织评审小组,择优确定服务组织。

确定的服务组织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村与服务组织签订责任书,服务组织向实施村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签订服务作业协议阶段。

确定的服务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与专业合作社签订社会化服务作业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质量要求、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自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

服务合同在项目村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存档备查。

(五)提供作业服务阶段。

遴选出的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和作业标准要求,分时间段分环节提供相关服务。

(六)村级作业核实阶段。

服务组织完成相应社会化服务环节后,服务组织按环节以村为单位填写《社会化服务作业完成情况统计分户确认表》并向当地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村委会在对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的基础上,对质量合格、面积准确的,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在村公示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验收。

(七)镇级全面验收阶段。

在村级全面核实的基础上,镇验收组对所有作业服务环节进行全面验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时要将农户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镇验收结果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兑付补贴资金。

一是油菜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下拨到镇财政。

当服务组织完成各作业环节面积不一致时,根据验收情况,以完成各环节最低面积作为该服务组织的最终完成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并以该面积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对于仅完成部分作业环节,未按要求完成全部作业服务任务的服务组织,不予兑付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服务组织3年内不得承担X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业务。

二是高粱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按区级相关要求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为保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农业分管领导等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

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分管领导张羽同志担任。

项目日常工作农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

黄庄村和旸岩村需成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并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具体落实、公示和上报验收。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管。

一是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切实做到“二公示、一签字、逐级验收”,即:

服务合同公示、社会化服务作业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专业合作社签字确认;村级和镇级全面验收。

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服务组织要针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资金支出情况建立专门财务账册。

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是对服务组织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广泛宣传,搞好服务。

黄庄和旸岩村要通过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政策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镇职能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帮助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农机维修、售后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五)落实保险,防范风险。

为切实增强社会化服务组织抵御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风险和应对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户稳定增收,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坚持政府倡导、专业合作社自愿、财政补助的原则,在开展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区域内全面实施高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附件:

X镇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X区202A年粮油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和X市X区农业农村委员会X市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X区202A-202B年度产油大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现对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生产区域内为油菜、高粱种植的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的合作社、协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

①服务组织需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达到四有标准,即:

有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以及具备与服务能力相应的农机具。

②能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不少于200亩。

③拥有保障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技术和农机操作人员。

④服务组织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⑤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材料

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

1.X区粮油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申报表一份。

2.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服务组织对公账户复印件一份。

4.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的农机具情况统计表一份,含农机具名称、类型、型号、动力、数量等基本信息;属租赁的机械,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5.开展粮油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技术和农机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一份。

6. 近两年开展粮油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合同等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申报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A年9月29日(星期二)18:

00前向X镇农业服务中心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件(部分格式见附件1-1—附件1-3)。

联系人:

附件1-1

X镇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月 日

申报类型:

申报面积(亩),其中:

××村××组××地点:

××村××组××地点:

...

村民委员会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镇街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备注:

以最低200亩作为一个服务单元进行申报,类型有高粱生产社会化服务、油菜生产社会化服务。

附件1-2

X镇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组织

现有农机具情况统计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机具名称

型号

动力(千瓦)

数量(台套)

备注

附件1-3

X镇油菜、高粱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组织

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操作农机类型

是否持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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