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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反馈观、评价观,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形势下的学校管理,科学评价教师工作实绩,调动全体教师教育和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看工作、重实绩、促发展”的原则,从德育建设、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考勤制度、校产管理、安全管理、加分项目六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考评。

考评工作采取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过程考评与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统一性。

一、德育建设:

(20分)

㈠职业道德评议(5分)

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关爱学生2个二级指标。

见附件1

1.学生评议(1.5分)

2.级部评议(1.5分)

3.考核组评议(2分)

㈡德育工作评议(3分)

主要考察教师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或发展困难学生等情况。

主要通过学生和家长评议及考核组评议和级部评议,分出优、良和一般三个等次。

评议指标包括在课堂内外教师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思想教育、学业指导、人文关怀、理想责任习惯培养、文明课堂创建、与家长沟通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见附件2

1.学生评议(1分)

2.级部评议(1分)

3.考核组评议(1分)

㈢班级常规管理(12分)

依据《区小学日常管理评价方案》评价。

其中各教师分数为所教班级评价分数的平均分数。

见附件3

附件1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细则

项目

权重

项目

序号

项目

表      现

5%

1

饮酒

吸烟

手机

A.从不带着酒气上课,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

B.偶尔带着酒气上课,偶尔在课堂上吸烟,偶尔接打手机

C.经常带着酒气上课,经常在课堂上吸烟,经常接打手机

2

衣着

言行

A.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B.衣着较得体,语言基本规范,举止文明

C.衣着不得体,语言不规范,举止不文明

3

上课

A.从不迟到或旷工,上课从不外出

B.偶尔迟到或旷工,上课偶尔外出

C.经常迟到或旷工,上课经常外出

4

师生

关系

A.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B.师生平等,但对学生关心不够,偶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C.歧视学生,不关心学生,无平等师生关系经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资料

订购有偿

家教

A.从不参与有偿家教,从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资料

B.偶尔参与有偿家教,偶尔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资料,但不强行订购

C.经常参与有偿家教,强行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资料

说明:

请您对照此表给每位任课教师客观、公正地划出等次,然后折合成相应的分数填在教师职业道德、德育工作评价划分表。

(A为1分,B为0.5分,C为0分)

附件2  教师德育工作评价细则

项目

权重

项目

序号

项目

表      现

3%

1

全员

育人

A.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B.偶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C.从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

师生

沟通

A.经常性多渠道与学生沟通

B.偶尔与学生沟通

C.从不与学生沟通

3

对待

学困生

A.经常帮助

B.偶尔帮助

C.从不帮助

说明:

请您对照此表给每位任课教师客观、公正地划出等次,然后折合成相应的分数填在教师职业道德、德育工作评价划分表。

(A为1分,B为0.5分,C为0分)

附件3

区小学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评价方案

一、班级评比细则(总分每周100分,采用扣分制)

㈠室内卫生

要求:

一天两次清扫教室内外卫生,做到无痰迹,无杂物,无死角。

1.一片A4大小废纸扣1分,每片碎纸屑扣0.5分,2片以上5片以下碎纸屑扣1分,5片以上扣2分。

2.泡泡糖胶痕扣1分。

3.走廊外窗台未擦扣1分。

4.垃圾桶内垃圾超过一半未倒扣0.5分。

5.室内书橱架有浮土扣0.5分。

6.未打扫教室卫生,一次扣3分。

7.卫生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0.5分

8.室内外卫生保持好,无垃圾,无乱涂乱画现象,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㈡室外卫生

要求:

一天两次清扫卫生区外卫生,做到无痰迹,无杂物,无死角。

1.卫生区一片废纸扣1分,每片碎纸屑扣0.5分,2片以上5片以下碎纸屑扣1分,5片以上扣2分。

2.泡泡糖胶痕一个扣1分。

3.楼梯扶手栏内侧未打扫扣1分。

4.厕所脏乱每班扣0.3分。

(上午下午大课间检查)

5.升旗仪式、课间操或其他重大集会后留有纸屑扣分标准同“1”。

6.未打扫卫生区卫生,一次扣3分。

7.卫生区卫生保持好,无垃圾,无乱涂乱画现象,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㈢礼仪

1.未佩戴红领巾每班每人次扣1分。

2.未穿校服每班每人次扣1分。

只穿上身或裤子扣0.5分。

校服脏乱扣0.5分。

3.每周一班队会期间抽查一名少先队员询问队礼、红领巾佩戴知识,不合要求每班扣1分。

4.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否则每人次扣0.5分。

5.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语言文明,友爱同学,如不能做到,一人次扣0.5分。

路队行进时,无需向老师行礼问好。

6.有领导或来宾视察我校,要主动让路,敬礼问好,不围观,不起哄。

否则,扣班级1分。

7.不准边吃食物边进校;不准到校外摊点购买物品,经劝告不改的扣1分。

8.不在校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发现一人次扣班级0.5分。

9.打架、骂人、滋事生非、骗取索要他人财务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10分。

10.放学路队有秩序,前后左右成排成列,由任课老师带队送至学生接送点,无老师送队每次扣班级1分。

11.路队行进时追逐奔跑,推搡拉拽,嬉戏打闹扣3分,不踩线,前后混乱不成队扣3分。

12.早读、习字期间必须有教师坐班,学生不能收发作业或随意走动。

坐姿要端正,不做与早读习字无关的事。

书本摆放要规范(全班要统一)。

否则,每人次扣0.5分。

㈣活动

1.课间操、升旗仪式集合做到快、静、齐,未按时到达扣班级3分。

2.被学校选拔参加学校及上级各项活动或训练时,班主任老师要按时让其参加,每差1人,一次扣0.5分。

3.学校安排班级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扣班级5分。

4.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下午的班队会,班队会课不得上其他课程,要求班队会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以《和风细雨润童心》为主)无故不上班队课,一次扣5分。

5.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才能出校门。

学生无旷课现象。

如违反,一次扣2分。

㈤其他

1.攀爬墙面一次扣3分。

2.破坏公共设施,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

3.乱踩,乱揪花草树木一次扣3分。

4.攀爬图书角等设施,一次扣2分。

5.班内有2面以上(含2面)流动红旗扣1分,累计叠加。

二、评比方法

1.检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日检查,及时记录。

2.检查人员由校少先队大队红领巾监督岗负责。

二、教学能力,教学效果

(一)教学能力(教务处20分)

1.课堂教学(3分)

⑴组织教学(2分)

教师要提前做好上课准备,第一遍铃声响后要立刻走出办公室,及时到达教室门口。

课堂上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规范,不坐着讲课,不空堂,不拖堂,不带手机,不接待来客。

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不得让学生在走廊或校园内逗留等。

检查时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开教室、班级纪律混乱的,扣0.2分;坐着讲课(特殊情况除外)、接待来客的扣0.2分;学生有一人无故不上课的扣0.1分,以此类加;如果出现因无人上课,学生找到教务处或校长的,扣该教师1分。

⑵公开教学(1分)

以档案为准,50岁以下(含50岁)的女教师和55岁以下(含55岁)的男教师必须讲课,否则该项得分为零分。

2.作业(3分)

⑴作业量

一年级写字组词每课一次,一二年级的语文作业包括《新思维》、写字、课堂作业。

《新思维》、写字每课一次,写话每单元一次,造句每学期不少于50个;三至六年级的语文作业包括作业本、《新思维》和作文,作业本上的作业每课一次,作文每单元一篇;一至六年级的数学作业包括作业本和《新思维》,每周数学作业本上的作业不得少于3次;三至六年级的《英语》、《品德与社会》和《科学》作业写在配套练习册或作业本上,每课一次。

作业本数要不少于班级实有人数的95%。

⑵批改要求

以上各项作业均要求老师全批全改;批改要认真,及时发现作业中的错误,对作业中出错较多的题目做好记录,并让学生及时订正;批改时要有等级和日期,不漏批、错批、少批。

检查时发现漏批、错批,或不进行二次批改的,扣0.2分;根据教学进度,少做一次扣0.2分;让学生批改一次的扣1分(作文每学期可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批改一次)。

3.教案(3分)

教案项目齐全,有全册教学计划、课时进度、单元备课、课时备课、板书设计、教学反思,内容要具体实用,不能照抄网上的教案。

每个教师的教案后面都要附有课件,且课件与教案相吻合。

上课时所讲内容要与教案相符,每节课都用课件(体育课除外)。

检查时发现违犯上述情况之一者,每项扣0.5分,以此累加。

4.单元测试(1分)

语文、数学每一单元学完后,每一位老师要根据区教研室下发的试卷认真组织考试,只要是有单元试卷的学科都要进行单元考试。

教师对试卷要做到全批全改,并及时评讲。

不能让学生自己改。

检查时发现批改不认真或让学生批改的扣0.1分;发现一个单元不改的,扣0.1分;一个单元不考的扣0.2分。

直到把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5.教研活动(3分)

每一位老师都要按时参加学校(比如集体学习、读书、集体教研等)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不迟到,不早退。

活动时发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2分;发现不参加的,每次扣0.5分。

直到把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6.读书笔记(1分)

每个老师都要按照学校下发的阅读书籍,认真阅读,并根据所读的书目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字迹清楚,行款整齐,摘抄内容有实用性。

检查时发现读书笔记不认真的,酌情扣分;没有读书笔记的,该项得分为零。

7.听课记录(1分)

每一位老师每学期的听课记录不能少于20节,少1次扣0.1分,直到把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等要写出听课随想,听课后要写出听评意见或听课反思。

8.教学材料(1分)

每一位老师要按时上交各项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材料。

不能按时上交的,扣本人0.2分;无故不交的扣本人0.5分。

直到把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9.写字(1分)

教师每周写钢笔字三张,并将练写的三张字及时上传至平台,按时在手机上打卡,星期五下午放学前一并交教务处;周二、周四午间习字时间展示练写的粉笔字,每缺少一次扣0.1分,直至该项分扣完。

10.普通话(1分)

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符合要求者得1分,否则不得分,发现教师上课期间不用普通话每次扣0.1分。

课题研究(2分)

凡参与我校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中,经相关专家验收合格,有开题或结题报告,按市、省、国家不同级别,课题主持人分别得1、1.5、2分;课题组成员分别得0.5、1、1.5分。

(二)教学效果(教务处共50分)

教学成绩共50分,其中考试成绩40分,进步幅度10分,其中教学质量阶段性检测抽查占20%,教学质量期中检测占30%、教学质量期末检测占50%。

   

1.语文、数学系列:

⑴优秀率、合格率总分40分;进步幅度10分

⑵学期教师教学成绩总得分=优秀率、合格率得分+进步幅度得分

⑶优秀率得分=优秀率×20分;合格率得分=合格率×20分

根据每次考试所占比例,算出该次考试得分,最后得出两项(优秀率、合格率)学期总分。

⑷进步幅度得分最高10分,根据名次高低依次递减,详见具体核算方法③  

⑸具体核算方法:

①各级部实考人数的40%为优秀,班级优秀率=班级优秀人数÷班级实考人数。

②各级部实考人数的80%为合格,班级合格率=班级合格人数÷班级实考人数。

③进步幅度(10分):

进步幅度以平均分作为评价标准,本学年度平均分以本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平均分为基础分,下一次平均分以本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平均分为基础分。

每次考试的平均分与基础分相减后的差作为进步幅度的衡量分数,以“差”的分值大小依次排出123456等名次,具体得分:

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7分,第三名得9.4分,第四名得9.1分,第五名得8.8分,第六名得8.5分,第七名得8.2分,第八名得7.9分,第九名得7.6分,第十名得7.3分。

学期中每次考试进步幅度得分×所占比例,就是该项最后得分。

这种情况下,“差”有可能是负分,负分越大,得分越高。

反之,得分越低。

④学期教师教学成绩量化总分数=进步幅度所得分数+优秀率得分+合格率得分 

2.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系列:

该学科老师由于不是担任一个班级,所以该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⑴教学成绩总得分=所教班级的两率得分之和÷班级数+所教班级进步幅度得分之和÷班级数

⑵只担任一个班级的综合学科的计算方法参考语数科目的计算方法。

3.其他非考试科目系列:

民主评议。

分值区间的设定是,最高分是语数科目得分最高分的90%,最低分为语数科目教师的最低得分,再加上作业项分值3分。

(如果采取考试评价的方式,则参考考试科目的评价办法)

4.兼任其他学科的语数教师,最后量化得分是语数科目得分+兼任学科达标后所加的相应等次的分数。

具体核算方法是:

可考科目系列(品德与社会、科学):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以该科目的平均分制定达标标准,标准共六个等次。

一等:

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包括90分),按照语数得分的10%加分;二等:

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包括80分),按照语数得分的8%加分;三等:

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按照语数得分的6%加分;四等:

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包括60分),按照语数得分的4%加分;五等:

平均分达到50分以上(包括50分),按照语数得分的2%加分;六等:

平均分在50分以下,按照语数得分的1%加分。

5.教师发展性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

三、考勤制度(办公室10分)

㈠请销假审批手续

1.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正常到校上班的教职工,都必须请假。

2.请假时必须在《请假审批单》中填明理由、起、止时间。

3.凡需请假的教职工,由本人到年级主任处填写《申请报告单》,请假半天内(半个工作日)由级部主任批准,持级部主任的请假条门岗方可放行;请假1天(一个工作日)由分管分管领导批准;2天至5天(两个工作日至五个工作日)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由教育局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

需请假的学校领导,向校长请假。

4.确因急事来不及当面请假者,必须事前自行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级部主任、校办公室汇报,事后应及时补填请假条,交级部主任、校办公室汇总、存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5.假期结束时,请假人应及时向单位销假。

假期结束还需继续请假的,应重新申请,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6.请婚假应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产假应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计划生育手术假应提交医院有关手术证明。

7.教职工请病假,须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疾病证明及病历卡;请病假三个月以上的,须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㈡假期类别

1.婚假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增加往返路程时间。

再婚不享受晚婚待遇,享受正常婚假;婚假超出的天数以事假计算。

2.产假

根据《2016年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

⑴女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23周岁以下),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⑵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7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⑷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本条中的⑴⑵⑶,女职工的假期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科备案。

3.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5天假期,祖母、外祖母去世时一天的假期,一、二、三周年一天假期,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增加往返路程时间。

4.计划生育手术假

⑴放置宫内节育器:

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术后一周内单位不安排重劳动。

⑵取宫内节育器:

当日休息1天。

(3)人工流产:

休息14天。

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6天。

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休息30天。

(4)中期终止妊娠(四个月以上):

休息42天。

(5)产后结扎输卵管:

按产假另加7天。

(6)因违纪超生而强制执行上述手术的,不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

5.病假

病假分为门诊假和住院假。

⑴门诊假:

以正规医院门诊发票、盖章收据、检查凭证或报销凭证为准,半天扣个人量化分0.05分,一天扣个人量化分0.1分,以此累计。

如无正规医院门诊发票、盖章收据、检查凭证或报销凭证的教师,按事假计算。

⑵住院假:

以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为准,出院以后,按住院天数的10%延长休息时间。

如无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的教师,按事假计算。

6.会假

⑴会假每次扣教师本人量化分1分,旷会按旷课一节处理,旷会一次扣教师本人量化2分,扣级部量化2分;开会期间不允许中途离会,如需中途离会,必须告知考勤领导,并及时归会,中途离会未归者按早退处理,扣教师本人量化1分,扣所在级部0.2分。

⑵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按事假双倍计算。

⑶外派学习的教师,可集体填写一张请假条并注明外出学习起止时间,一式三份,由校长签字批准后交批准人、办公室、级部主任,外出学习的教师视为出勤。

7.事假

⑴半天及课间请假到级部主任处写好假条,方可离校,每次请假一节扣个人量化分0.05分,半天扣个人量化分0.2分,一天扣个人量化分0.4分。

请假3天以内有本人结合级部主任自行调课,超过3天确实需学校调课者有教务处结合级部主任统筹安排。

⑵每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内不计假,以后每增加2次计请假半晌,漏签按迟到或早退计算。

迟到时间:

以预备铃为准(应该早到的任课老师按规定时间),迟到超过一节课的又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早退时间:

上午、下午没课的老师以学校规定放学时间提前20分钟安排好学校工作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早退。

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本人量化分0.1分,扣所在级部0.1分。

⑶每周一次升国旗仪式全体教师必须参加,由值班领导考勤,升旗仪式开始之前未到者,按旷会处理,扣教师本人量化1分,扣所在级部量化1分。

㈢假期待遇

1.病假

⑴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执行。

⑵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其年度考核和工龄分别按《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发〔2001〕4号)和《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龄计算等两个问题的复函》(内人工字第259号)文件规定执行。

⑶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病假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复工后1个月内又请病假的,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⑷病假人员在病休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享受病假,并扣发病休期间的全部工资。

2.事假

学校教职工因已实行寒暑假,原则上不予请事假。

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一学期应控制在3天以内不扣分。

超过5天的,学校可酌情扣除部分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除酌情扣除工资外,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不得晋级、晋职、评优;请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或连续超过5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停发工资。

3.离岗进修假

⑴教职工离岗进修学习,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学校允许并与学校签订离岗进修协议后,由学校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⑵离岗进修学习结束后,需按期返校并向学校提供学员证和缴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缴其进修期间所发的工资。

若在批准给假期间不去学习,又未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⑶离岗进修学习期间的年度考核按《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文件执行

⑷离职学习超过一学期者不享受学校所有在校福利及奖励。

⑸在职函授、自学考试视为出勤不记假(时间以通知、考试坐签、准考证为准)。

⑹一学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三十个工作日)不享受期末福利。

⑺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进修学习的,按旷工处理。

⑻旷工1天至4天每天扣个人量化分4分,旷工5天至10天扣个人量化分10分,旷工10天报上级批准,停发工资,解除聘用。

㈣考勤时段

1.全体教职工每天两次签到;

2.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

3.每周一次升国旗仪式;

4.学校及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监考阅卷;

5.大型集体活动;

㈤考勤办法

1.考勤采学校考勤与学校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抽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处理。

办公室抽查依据门岗出入登记(临时出门条)、教师请假情况及当日级部主任考勤进行抽查。

2.因请假未及时调好课造成空堂者,根据请假情况、天数,追究至个人、分管级部领导、所在级部,按旷课处理。

3.教职工请假须及时填写请假条,销假时应及时到校办公室及级部主任处注明销假时间,以备统计。

没有销假的教职工,按照继续请假处理。

电话口头请假未及时补填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㈥教职工旷工的处理办法

1.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不上班、不按时到新单位报到、未经学校负责人同意擅自调课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

2.对擅自离岗及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但逾期不归的教职工,学校要书面通知其限期返校。

通知书应送达本人或亲属签收,若拒签,由送达人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对象、拒签情形等。

通知书送达后仍不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本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晋级、晋职、评优。

4.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解除聘用合同,并及时将解聘手续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5.丧假、病假若有弄虚作假者把考勤方面的分扣完。

㈦其它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学期享有哺乳时间,但每周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计入教师发展性评价,作为评优树先的依据之一。

3.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四、校产管理(7分)

㈠处室、办公室校产(2分)

检查所扣处室、办公室分值也就是所在处室、办公室教师每人各扣对应分值。

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不在指定的地点办公者扣0.1分/人,私自调办公地点者扣0.2分/人

2.未经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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