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57637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7.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村建设工作方案.docx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乡群众践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格局,推动健康积分和爱心超市有机结合,激励激发群众健康促进内生动力,加快健康建设,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健康乡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贯彻中央、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加快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决策部署,实施健康行为积分制管理,依托爱心超市,兑换实物商品,引导城乡群众学习健康知识、参与健康管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卫生环境、深化健康乡村建设,为建设健康汇聚基层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健康积分制管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健康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健康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健康细胞创建工程”工作任务,利用一年时间,每个乡镇创建不少于1个开展健康积分制管理的健康示范村(社区),不少于2个参与健康积分制管理的健康家庭。

在试点示范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行政村(社区)健康积分制管理全覆盖。

1.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环境整治,“赚”健康积分,“兑”出城乡环境新面貌。

2.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完善。

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

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开展健康沙龙、健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建立一家一张“明白纸”、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实用工具的“三个一”模式,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宣教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健康教育阵地和村医健康指导员作用有效发挥。

3.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逐渐形成。

家庭和居民落实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坚持“三减三健”,帮助居民养成“管住嘴、迈开腿、多喝水、勤洗睡”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科学健康观,主动学习健康知识。

定期清扫家庭环境卫生,无病媒生物滋生,注重传染病防控,自觉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家庭成员掌握常见病预防和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备有家庭保健药箱,定期体检。

4.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

广大群众参与健康积分制管理行政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卫生健康治理新局面。

三、实施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干部,妇联主席、执委、小组长、村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和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健康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做好领导和宣传发动,负责行政村(社区)健康积分的审核认定和管理。

建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社区)健康积分制实施细则,村(居)民健康积分初审,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健康积分实践活动。

确定村医负责村(居)民健康积分的申报、记录、积分兑换等工作。

健康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民监督委员会或社区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参与健康积分的主体主要是村(居)民、家庭和单位。

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参与不同的实践活动,根据行政村(社区)设置的健康积分制管理细则,获得相应的积分。

(三)积分流程。

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康积分手册。

1.一事一记录。

健康积分申请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工作人员可代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两委”反映加分。

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

健康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每月对村民积分及集中开展实践活动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

每季度将村(居)民的健康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

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一季一兑现。

村(居)民健康积分经每季度公示核实后确定最终得分。

村(居)民可据最终得分进行实物商品兑换,也可继续累积积分到一定数量后兑换商品。

已经兑换商品的积分可做数量记录,不得再兑换商品。

四、工作步骤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乡村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开展。

(一)计划阶段(2022年1—3月)。

制定县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各乡(镇)选定开展健康积分制管理的行政村和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准备阶段(2022年4—5月)。

各健康积分制管理实施行政村和社区,结合实际建立健康积分制管理运行机制,选定或建设爱心超市,明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积分规则、兑现办法。

争取县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实施阶段(2022年6—9月)。

开展健康积分和兑现活动。

对实施中的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四)考核阶段(2022年10—11月)。

健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考核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县级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将评估结果纳入2022年健康建设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再由市级进行抽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2022年固原市健康固原建设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实施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乡村建设是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积极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二)夯实保障。

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要予以必要支持。

要强化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涉农村、涉社区、涉基层资金的统筹使用。

各部门单位要在项目安排、资金配套、评先选优等方面对示范村适当倾斜,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

行政村、社区在合法公正廉洁的原则和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入有参与意愿的企业商家,为爱心超市提供资助。

(三)注重结合。

要结合当地特点和工作实际,指导帮助相关行政村、社区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运行机制。

开展健康积分制管理的行政村、社区和家庭,应优先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健康家庭”创建户应优先安排“健康村(社区)”家庭。

(四)积极宣传。

要积极宣传健康积分制管理、深化健康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积分管理的目标、运行规则和积分标准,形成县区支持重视、乡镇帮扶指导、村(居)委主动担当、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凝聚基层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共享健康生活的积极性和创建性。

(五)强化激励。

各行政村、社区向上级申报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健康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

1.县行政村、社区健康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

      (试行)

  2.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国家标准)

  3.健康社区建设规范(试行)(国家标准)

  4.健康家庭建设规范(试行)(国家标准)

  5.《自治区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示范县(市、区)

      建设标准(试行)》之健康村示范标准、村卫生室示

      范标准、健康家庭示范标准

  6.“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倡议书

  

附件1

县行政村、社区健康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

  

一、践行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1.掌握自己的身高、体重、血压、血糖等基本健康数据,清楚自身最重要的健康风险因素。

2分,每年积一次。

2.主动到村组、社区建立并更新健康档案。

2分,每年积一次。

3.积极参加村组、社区举办的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不少于20分钟。

每参加一次积1分。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月至少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测量一次相关数据。

每月次积1分,全年不超过12分。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落实体育锻炼、饮食调整、规范服药等综合干预措施,相关指标较为稳定、生活不受较大影响。

10分,每年积一次。

6.控制个人体重在正常范围(18.5≦BMI<24)。

5分,每年积一次。

7.及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及其他政府倡导的疫苗。

每次积2分。

8.吸烟者成功戒烟一年以上,积10分。

复吸的,扣20分。

9.掌握至少一种体育锻炼技能并坚持锻炼的(每周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每月积2分。

二、促进健康行为

1.在村组、社区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上讲课不少于20分钟。

每次积5分。

2.在村组、社区举办的健康类活动中,承担志愿服务工作。

每次积2分。

3.无偿组织村民、居民坚持开展集体健身活动。

主要组织者每月积2分。

4.无偿指导他人成功掌握一种体育运动技能的。

每人次2分。

5.志愿担任吸烟劝阻员、吸烟监督员等,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

劝阻成功一次积2分。

6.对发现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

每次扣4分。

三、家庭践行文明健康生活理念

1.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分类投放垃圾。

每月积1分。

2.家庭使用公勺公筷。

每月积1分。

3.家庭成员购买医疗保险的,每人次积1分,全家所有人(3人及以上)都购买的,再加2分。

4.家庭主动参加“爱国卫生日”活动,窗明几净、内外整洁、有“四害”防治措施且成效明显的。

每月次积2分。

5.无偿献血1次。

积30分。

6.创建成功县(区)级、市级、自治区级健康家庭的,分别积10分、20分、30分。

每个等级健康家庭仅积分一次。

四、主动履行健康社会义务

1.利用医学急救知识为抢救危重病人成功赢得时间的。

每人次积100分。

2.建成健康村、健康社区的。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各积5分。

3.在“爱国卫生日”,组织村组、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每人每月积1分。

  

附件2

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乡村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村居健康危险因素,减少农村常见健康危害,提升村民健康素养,全面改善健康状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健康村作为"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健康村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  健康村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村民参与",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满足村民健康需求,实现乡村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行政村。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  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建设,村域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各项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村民和谐幸福。

第七条    完善村域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实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

北方地区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积极开展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鼓励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第八条  村庄院落环境干净整洁,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无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和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沿村公路、村内道路沿线等无散落垃圾,铁路沿线垃圾有效管控。

村内河塘沟渠等水体没有"黑臭"现象,堤坡整洁且无乱搭乱建。

第九条  实现自来水全普及,保障饮水安全。

村内饮用水源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保护区内无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无有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十条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村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和销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第十一条  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垃圾箱筒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有门有盖、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焚烧垃圾现象,鼓励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  建设覆盖全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或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    居民普遍使用卫生厕所,500户以上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公共区域无人畜粪便暴露。

倡导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第十四条  村庄声环境良好,无固定噪声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或得到有效治理。

第十五条  农业生产中使用环境友好型肥料、高效低风险农药,无使用违禁农药现象。

有收集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的规定和场所。

病死畜禽按规定处置,无随意丢弃现象。

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严格环境监管,减少恶臭污染,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无秸秆焚烧现象。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在易发生溺水、跌落、触电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第三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七条  村内有标准化的卫生室,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鼓励设立村健康自助检测点或建设健康小屋。

第十八条  提供分众化、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提高村民健康素养,引导村民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鼓励组建村民健康自我管理组织。

鼓励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入户指导服务,提高村民科学育儿能力。

第十九条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乡村防控机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综合防控工作。

第二十条  关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失能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为老人和儿童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村医或其他医务人员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等服务,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

第二十一条    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为村民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

第四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二十二条  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理念和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激发村民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的主动性。

第二十三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四条  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村民牢固树立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组织村民积极参加"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倡导无烟文化。

村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村内公共场所及村民集中区域有明显的控烟标识,村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六条  倡导全民健身文化。

村内设立公共健身设施,发挥农村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及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  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第二十八条  倡导绿色环保文化。

引导村民节约能源,采取步行、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和一次性用品。

避免高噪声行为干扰他人。

第二十九条 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三十条  倡导文明乡风.提倡文明婚育和安全性行为,鼓励村民及家庭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村内无赌博、吸毒、酗酒、卖淫嫖娼等现象和重大社会治安问题。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一条  将健康村建设纳入村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村建设工作。

第三十二条  对居民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订健康村建设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十三条  将健康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融合推进,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家庭医生团队等的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和村民等积极参与健康村建设。

  

附件3

健康社区建设规范(试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社区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社区健康危险因素,减少社区常见健康危害,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健康社区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健康社区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  健康社区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作、街道组织、社会支持、居民参与",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满足社区居民健康需求,实现社区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  本规范所指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  社区内道路清洁平整、无积水,建筑立面、楼道等区域干净整洁。

社区公园、绿道、宅间绿地能够满足居民休闲、运动等需求。

北方地区区域内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第七条  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  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积极推广明厨亮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

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第九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合理布局居住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第十条  在居民集中活动场所附近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引导居民文明饲养禽畜宠物,及时清理粪便,定期体检驱虫,预防人畜共患病鼠、蚊、蝇、嶂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  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通畅。

社区道路和设施安全状况良好,车辆停放有序。

在易发生跌落、触电、溺水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定期组织防震减灾和急救等应急培训。

第十三条  加强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出行。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鼓励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社区声环境良好,无固定噪声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或得到有效治理。

第三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四条  建有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内),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鼓励设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或建设健康小屋。

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第十五条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鼓励成立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相关的社区社会组织。

第十六条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

保障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为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照护服务和医育结合服务。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  鼓励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

第四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十九条  制订居民公约,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理念和要求纳入其中,激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的主动性。

第二十条  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一条  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居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组织居民积极参加"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第二十二条  倡导无烟文化。

社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社区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控烟标识,社区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三条  倡导全民健身文化。

充分利用小广场、活动室等空间,配备公共健身设施,发挥体育场馆作用,为居民提供健身服务,发挥农村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鼓励建设健康(身)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

加强对健身活动区域和时段的管理,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第二十四条  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第二十五条  倡导绿色环保文化.鼓励节约能源,引导居民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自带购物袋、水杯等,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一次性用品。

避免高噪声行为干扰他人。

第二十六条  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

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二十七条  鼓励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提倡文明婚育和安全性行为,社区内无赌博、吸毒、酗酒、卖淫嫖娼等现象和重大社会治安问题。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将健康社区建设纳入社区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定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计划,适时优化调整工作内容,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  将健康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各项工作融合推进,居民委员会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等的作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参与健康社区建设。

第三十一条  探索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技术及产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健康社区建设水平。

附件4

健康家庭建设规范(试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标准)

第一条  健康家庭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通过家庭成员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和谐健康。

第二条  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早晚刷牙、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外出就餐使用公勺公筷,不随地吐痰。

第三条  家庭日常食谱食物多样,谷类为主,多吃蔬果、奶类、大豆,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控制盐油糖,少吃烟熏、腌制食品,烹制食物时生熟分开,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采食野菌。

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

践行“光盘行动”。

第四条  家庭成员经常运动,减少久坐,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外出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

第五条  家庭成员不吸烟,吸烟者尽早戒烟,提倡安全性行为,无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  居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根据需要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厕所卫生无异味,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积极灭除老鼠、蚊子、苍蝇、蟑嶂螂。

第七条  家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

家庭成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生病时去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主动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档案。

家中慢性病患者遵医嘱治疗,重视自我健康管理。

倡导优生优育,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八条  家中定期排查水、电、煤气等安全隐患,适量储备应急物品和药品。

第九条  家庭内部经常沟通交流,保持平和心态,正确应对矛盾,及时疏导不良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