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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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为切实贯彻“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理念,加快打造农业人才集聚高地,努力创建人才引育新模式,积极推进“三农”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民素质教育田建学校认定

(一)申报对象

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或生产规模较大,具有相对固定实训场所的种养殖大户等。

(二)申报条件

1.基地环境整洁,产业特色明显,技术特色明显,建有与培训主体内容相衔接的,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学习设施与设备,并且能满足学员学习、见习和实习的场所,交通便利者优先;

2.申报主体应建有能容纳4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脑、空调等相关设施设备;

3.有2人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国家职业技能认证中心认证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高素质农民。

经营者或管理者担任行业协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农艺师、农民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4.建设单位在当地产业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能自主承担技术传播,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

5.建设单位需完善自身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括技术培训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符合区农民素质教育实施内容。

2.基地行业内部培训,需年初向镇街申报计划,经镇街同意后,纳入镇街培训计划并报区农民素质教育管理总站,方可作为承接业务类培训,并作为评价依据。

3.各镇街相关农业类培训,鼓励镇街培训部门与区内各田间学校合作,作为基地承接业务类培训。

4.鼓励田间学校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影响力,承接区内外各类涉农培训项目。

  (四)认定与评价

1.认定

(1)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图片,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并经镇街相关部门初审。

(2)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科站复审。

(3)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要求,择优确定田间学校名单,进行挂牌认定,总量不超过15家,一定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并通知各镇街及建设单位。

(4)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作“区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标牌,并对列入的培训基地进行统一宣传。

2.评价

(1)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科站每年对田间学校进行考核评价。

田间学校提交年度评价申请表(附件2),区田间学校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3,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委托培训单位填写),培训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

(2)田间学校每年承接的各类农民培训不少于200人次,累计培训课时不少于48课时,方可参加当年度评价。

(3)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科站根据评分表(附件4)对田间学校评定,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五)资金补助

对每年评价通过的田间学校,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优秀单位每个补助3万元,合格单位每个补助1万元。

(六)田间学校撤消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田间学校资格:

1.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教学工作的;

2.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承担实训任务的;

3.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情况,不宜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

4.因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被兼并、注销的;

5.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

(七)其它规定

1.田间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田间学校承接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及其他培训委托项目,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一期一结。

二、“土专家”认定

(一)申报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被认定为高素质农民的区级及以上农村实用人才库成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农民技师或中级农艺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职业技能二级及以上资格证的涉农技术人员。

2.传统技艺非遗传承人,被认定为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技艺类)。

3.经组织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农业技能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农村实用人才。

4.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实用技术研究,能够能带头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及推广,承担省市区级试验创新项目,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等。

5.示范带动服务好,在助推农业农村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公认度强,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积极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技术帮扶、技艺传承方面作出贡献的。

(二)资助方式

列入“土专家”师资库的成员可申报“师傅带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师傅要求:

师傅必须列入区农民素质教育师资库成员。

每名师傅一年内带徒数量3-10名,有带徒经验,并能个性化制定带徒方案。

2.学徒要求:

年龄45周岁及以下,区户籍人员,或在区涉农行业自主创业、就业,并参保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3.立项评价:

根椐“师傅带徒”设计方案,请专家组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立项。

4.验收评价:

根椐立项目标绩效,通过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是教学培训管理;二是档案规范;三是学徒数量;四是带徒成果;五是效益提升。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7。

5.“师傅带徒”项目每年立项不超过5个,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在区级三农人才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报程序

1.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区“土专家”认定及项目管理专家组,负责对“土专家”和“师傅带徒”项目认定与验收工作。

2.土专家认定。

申报人提交申报表(见附件4),并经镇街区域发展办公室或相关科室初审,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科站复审后,组织相关产业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农民素质教育“土专家”师资库,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3.“师傅带徒”项目认定。

“土专家”根椐自身技能特长,招收好学徒,设计好培养方案,填写“师傅带徒”项目申报表(附件5)及附件证明材料。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项目评选,择优确定“师傅带徒”项目,每年不超过5个。

4.“师傅带徒”项目在期满之前完成立项目标后,及时申报项目绩效,由专家组进行验收评价,按绩效成绩,确定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标准,一次性拨付。

(四)申请材料

1.“土专家”申报材料。

填写“土专家”申报表(附件4),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新闻媒体报道、发布刊物资料、授课经历证明、创新专利证明等。

2.“师傅带徒”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需被确定为“土专家”师资库成员,填写“师傅带徒”申报表(附件5)。

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师傅带徒合同;

(2)带徒方案及绩效目标;(3)学徒身份证、学历证明、原有资格等级证书(每名学徒立项前,均在国家职业资格网核实获证信息);(4)学徒户籍证明;(5)就业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复印件、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认定及项目资助,并取消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培训补助实行多头申报的;

3.培训不尽责的,收到相关举报,并经核实的;

4.培训单位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情况,不宜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区田间学校申报表;

2.区田间学校年度评价申请表;

3.区田间学校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表;

4.区田间学校考评表;

5“土专家”认定申报表;

6.“土专家”师傅带徒项目申报表;

7.区土专家“师傅带徒”项目验收评分表。

附件1:

区田间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主导产业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室面积

m2

设备条件

培训实践内容:

镇街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年月日

区农业局审定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格一式三份,申报单位、镇街道、农业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区田间学校年度评价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教室面积

m2

培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培训次数

总培训人次

总培训课时

培训实施

情况

培训时间

委托培训单位

授课人数

培训课时

培训内容

镇街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盖章)年月日

区农业局审定

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格根椐培训实施情况,可自行增添。

             

附件3:

区田间学校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表

委托培训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田间学校名称

田间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班名称

类型

培训时间

月日—月日

培训人数

培训内容

授课老师

职称

授课老师

职称

委托培训单位满意度调查

1、对基地安排的培训场所是否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2、基地是否安排专人带队配合培训管理。

有()没有()

3、基地是否安排技术老师做技术指导或授课。

有授课和指导()

有授课未指导()无授课有指导()未授课未指导()

安排其它师资授课(说明)

4、愿意再次合作吗?

愿意并会宣传( )愿意合作( )

不愿意(  )

委托培训

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备注材料

1、受训人签到表、联系方式

2、课程设置

3、师资安排

4、田间学校培训照片

(以上材料原料由委托方留存,验收用复印件即可)

注:

本表由委托培训机构填写,一期培训班需填写一张,验收时上交。

23

附件4:

田间学校考评表

参加考评单位:

负责人:

序号

主要

内容

评价标准

分值

考评分

1

硬件

基础

基地环境整洁,产业特色明显,技术特色明显,具备相应设施设备,交通便利。

5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教室可容纳40人以上,投影仪、空调、电脑等设施设备齐全。

5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2

软件

要求

有2人及以上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国家职业技能认证中心认证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高素质农民。

5分。

少1人扣2.5分,扣完为止。

★建设单位需完善自身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括技术培训等相关内容。

10分。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有技术培训的判定不合格。

3

培训

质量

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齐全,台账、档案资料齐全。

30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每年承接的各类农民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20分。

200人次以下判定不合格,200-400人次15分,400人次以上每增加100人次增加1分。

★累计培训课时不少于48课时。

20分。

48课时以下判定不合格,48-96课时15分,96课时以上每增加1课时增加1分。

委托单位满意度。

5分。

委托培训单位不满意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

培训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加5分,省部级媒体报道1次加4分,市级媒体报道1次加3分,区级美体报道1次加1分。

最高加10分

合计

100

备注:

带★项为必须完成项,未完成的则一票否决。

附件5:

“土专家”认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民族

学历

职称

专业

技能等级

联系地址

电话

QQ或微信号

专业能力情况

说明

(可附页)

镇街

推荐意见

(盖章)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审定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格并附证明材料一式3份。

申报单位、镇街道、农业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6:

“土专家”师傅带徒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人

申报单位

专业技能

技术职称:

技能等级: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

 

QQ/微信

教学内容

带徒人数

(带徒名单及带徒方案附后)

绩效目标

镇街推荐意见

(盖章)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审定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

本表格一式3份,申报单位、镇街道、农业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7:

区土专家“师傅带徒”项目验收评分表

项目

目标与

要求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教学培训管理(30)

授课教学

15

全年不少于15次,有计划的课程教学方案,教学次数在15次以上得10分,减少一次扣2分,增加一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要求有听课笔记、授课现场照片

学员考核

5

完成培训目标要求,个性化考核学员,每位学员5个考题全部答对5分,答错一题,扣1分。

根椐授课内容,由相关专家出卷5题,学员答题

培训系统

管理

10

完成培训考核与评价,少完成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

按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需要及时完成培训评价

档案规范(30)

教学档案

15

15次以上教学课程方案完整得15分;缺一次扣1分。

师傅授课记录(15次以上)

学员笔记

10

每次授课有学习笔记,根椐笔记质量评定,优为10分,良为8分,一般5分

学员学习笔记

学习总结

5

每个学员培训结束后,撰写学习总结,全部完成得5分,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撰写学习总结,每人2000字以上

学徒数量(10)

徒弟数量

10

3名学徒得3分,每增加1名得1分,最高10分。

增加学徒数量需报备农教总站,每名学员总培训时数不少于15天

带徒成果(15)

学员成长

10

学员获评企业优秀员工等加2分,获镇街荣誉加5分,获区级以上相关荣誉加10分

相关评价证明

就业创业

5

学员能够运用技能开展自主创业或充分就业,加5分。

附上就业或创业证明

效益提升(15)

学员效益

15

镇街提供年度效益5%以上的证明得1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得15分。

未提供得0分。

镇街提供年度效益证明

加分项

专业能力提升

5

学徒在培训期内,取得职业技能晋升等级的,按级别给分,如取得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的或农民高级技师资格的,给5分,四级或农民技师给3分,初级证的给2分。

附上相关文件总量不超10分

竞赛获奖

5

取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得5分;市级以上奖励的,得4分;区级赛奖励的,得3分。

参赛未获奖均得2分。

附上年度获奖材料,总量不超5分

技术成果显著

10

培养期间撰写各类技术材料的,有编制工艺规程、学术论文等,给5分,对外发表的另加5分,需前三位完成人;参与人给5分。

有专利成果给10分。

成功立项科技类项目给5分,项目完成验收的追加5分。

附上相关文本材料。

总量不超10分

扣分项

严控质量

20

师傅带徒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抽查或有举报情形,如有弄虚作假等,经核实,取消项目验收资格,如发现有培训质量问题,视情况扣10-20分。

合计

备注:

每项材料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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