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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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考核对象

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等7个县直属相关部门。

二、评议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突出重点。

全面考核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政策细化、人员配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办学条件、降低近视率等。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重客观事实。

考核对象应实事求是提供工作情况报告,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目标导向,力求实效。

突出近视防控工作进展和实效,将评议考核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本级工作方案。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部门分工责任机制等情况。

(二)落实责任主体,推动学校落实。

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对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所辖学校落实,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加强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工作开展。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合理安排投入,保障本辖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推动所辖学校开展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推进工作,大力支持全国或自治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开展工作等情况。

(四)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或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各地近视防控等情况。

(五)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建设,强化试点引领,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情况。

(六)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巩固消除“大班额”取得的成效。

(七)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为中小学校配备符合要求的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等情况。

(八)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和网络作业总量,避免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推广、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等情况。

(九)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采取的家庭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庭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相关措施等情况。

(十)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情况。

(十一)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开展近视普查抽查科学化、准确性,保障近视率核定,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等情况。

(十二)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等情况。

(十三)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

评议考核县直属相关单位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防控目标,开展近视防控自查自评等情况。

四、评议考核步骤

(一)印发通知。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评议考核工作。

(二)自查自评。

县直属相关单位依据本办法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根据通知要求,于每年11月20日前,全面总结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附自评打分表),报送县教育局。

县直属相关单位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实施考核。

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和整改意见,明确得分。

(四)通报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向县直属相关单位反馈,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

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县直属相关单位,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排名靠后的县直属相关单位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县直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相关单位,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向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评议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

县直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确保自评工作质量。

做好自评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自评材料经得起核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评议考核部门要本着公正、客观原则,组织实施评议考核。

(三)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科学评议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六、结果运用

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县直属相关单位工作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作为县直属相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

附件:

1.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2. 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考核任务分解表。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

报送单位:

报送人:

报送日期:

:

联系电话:

评议考核项目

评议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

扣(加)分因素

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工作方案

1.成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4

2.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4

3.财政统筹安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

4

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4

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

5.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3

6.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3

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

7.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3

8.建设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

3

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

9.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3

10.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4

11.消除“大班额”现象。

2

评议考核项目

评议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

扣(加)分因素

配备设施设备,

开展监测筛查

12.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中小学校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2

13.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2

1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

减轻学业负担,

贯通体育锻炼

15.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4

16.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I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4

17.加快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4

实施家校联动,

发挥家庭作用

18.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2

19.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的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2

20.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2

评议考核项目

评议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

扣(加)分因素

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

21.县直属相关单位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2

22.支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工作,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2

23.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3

2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3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康档案

25.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2

26.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2

27.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一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2

l

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28.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2

29.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2

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

30.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

10

3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3

32.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4

常规项目

100

评议考核项目

评议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

扣(加)分因素

评议考核加分项目

I.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5

2.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5

3.设立社区防控站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并推广。

5

4.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

5

加分项目

20

总计

120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考核任务分解表

(政府考核指标)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单位领导签字: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

及配合单位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1

加强组织

领导,出

台工作方

I.成立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1.县政府是否成立有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2.是否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工作;3.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

近视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4

2.结合实际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1.县政府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是否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

近视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4

3.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

1.本级财政对近视防控工作是否有财政资金投入;2.财政资金的投入是否有具体项目。

教育部门、财政部

4

2

明确主体任务,带动基层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I.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是否定期召开会议;2.是否对幼儿园、学校定期开展检查工作;3.对检查中的问题是否制定有整改落实措施。

近视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4

3

落实专门

构,强化

专业保障

5.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1.近视防控工作是否有专职人员和独立的办公场地;2.是否制定有近视防控技术资料。

卫生健康部门、教

育部门

3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

及配合单位分值评分扣分因素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3

落实专门机

构,强化

专业保障

6.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1.本辖区是否有眼科医疗机构、近视防控机构;2.是否开展近视防控监测和防控研究。

卫生健康部门

3

4

示范引领

动,培育

典型经验

7.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是否积极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县建设活动。

教育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

3

8.建设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

1.本辖区学校是否开展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创建;2.本辖区学校参与近视防控学校活动是否达到100%。

教育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

3

5

优化办学

件,改善

用眼环境

9.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I.新建学校是否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2.老旧学校是否在逐步配、换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财政部门、教育部门

3

10.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等,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1.新建学校是否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等;2.老旧学校是否在逐步配换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财政部门、教育部

4

11.消除“大班额”现象。

本辖区是否还存在“大班额”现象。

教育部门

2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

及配合单位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6

配备设施

设备,开

展监测筛

12.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中小学校保健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1.学校是否建立有医务室、保健室等机构;2.学校是否有专(兼)职医务人员、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3.是否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培训。

教育部门、财政部

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2

13.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1.学校是否配备有近视防控监测设备:

2.学校是否开展日常近视监测工作。

教育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财政部门

2

1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学校根据标准是否达标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教育部门

4

7

减轻学业

负担,贯

通体育锻

15.切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I.学校是否落实减负实施方案,有效控制书面作业总量;2.学校是否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

教育部门

4

16.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1.学校每天是否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2.学生是否每天有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3.学校是否开展每天上下午各I次的眼保健操。

教育部门、体育部

4

17.加快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I.学校体育、健康场地是否完善;

2.学校是否落实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教育部门、体育部

4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

及配合单位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8

实施家校

联动,发

挥家庭作

18.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学校是否开展家校互动活动,督促家长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教育部门

2

19.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的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学校是否开展家校互动活动,督促家长有效管控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教育部门

2

20.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1.学校是否有效管理教学工作中电子产品使用时长;2.学校是否以纸质方布置作业。

教育部门

2

9

重视科普

宣传,推

进健康教

21.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是否开展近视实施方案宣传、解读和落实工作。

宣传部门、教育部

门、卫生健康部门

2

22.支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工作,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1.是否建立有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

2.是否有近视防控专家进校开展宣讲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教

育部门、宣传部门

2

23.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是否利用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部门、教育部

门、卫生健康部门

3

2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学校是否开展有健康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宣传部门

3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

及配合单位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10

运用信息

技术,建

立健康档

25.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学生是否建立有近视健康电子档案。

卫生健康部门、教

育部门

2

26.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是否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

教育部门

2

27.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1.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是否达90%以上;2.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教育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

2

I1

加大监管

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28.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是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

教育部门

2

29.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学校是否有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教育部门

2

12

降低近视

发生,严

格评议考

30.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本辖区学校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

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是否达到每年下降0.5%的目标要求。

教育部门会同成

领导小组成员单

10

3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是否存在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情况。

教育部门会同成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32.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是否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教育部门会同成

领导小组成员单

4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及方法

考核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

分值

评分

扣分因素

13

加分

项目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1.学校是否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2.学校是否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教育部门、体育部

5

设立社区防控站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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