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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美丽建设,打造民生实事工作重要窗口,提升全市居民幸福感,根据**,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分标准

(一)评分守则

农贸市场长效考核评分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实事、做好事、做精事的准则,坚持明查、暗访和奖惩相结合的守则,做好每月一排名一公布,每季度一评选一奖惩,每年一通报一表彰。

强化农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优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二)计分公式

月度、季度、年度总分皆以100分计。

月度总分=第三方暗访×60%+基层所(分局)打分×40%;季度总分=该季度范围内三个月度总分之和÷3+加减分;年度总分=每季度总分之和÷4+荣誉加分。

表1 一票否决项目表

一票否决

项目

项目列表

判定程序

1.市场受到连续2次以上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通报,或出现疫情防控安全事件被相关单位惩戒的;

2.市场受到各级行政单位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处理,影响较大、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3.市场受到各级官方或主要社会媒体重大问题曝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4.市场管理范围内出现各类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其它原因,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影响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

6.经市领导小组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以执行一票否决的。

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节轻重进行处置,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和否决原因告知市场主办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注:

“一票否决”处置结果抄告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二、考评打分要求

(一)分数安排

月度评比总分按100分计,分为第三方暗访和基层所(分局)明查两个部分,其中第三方暗访占月度评比总分的60%,基层所(分局)明查占月度评比总分的40%,两项得分都以100分计,并按比例相加后计入月度总分。

季度评比总分为该季度内各月度评比总分之和的平均值加上加减分项的和,按100分计(见计算公式)。

表2 加减分项目表

/

评比项目

附加分值

打分要求

1.社会组织正面评选,媒体舆论正面报道

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温州市级+3分;市级+1分。

各项由层次高到低,逐级逐次累加,季度计算。

2.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部门授予荣誉或实际奖励的(应提供文件、证书、牌匾等实物或奖金票据)

按奖励影响大小,以受奖之日(证书等实物日期或报道日期)记入加分,加1至3分。

逐级逐次累加,季度计算。

3.积极参与市场创建,较好完成重要接待等各项任务,受到群众好评,且当季表现良好的

酌情加1至5分

具体分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并进行说明。

1.受各级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约谈的

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温州市级-5分;市级-2分;乡镇街道级-1分。

各项由层次高到低,逐级逐次累加,季度计算。

2.社会组织负面评选,媒体舆论负面报道

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温州市级-3分;市级-2分;乡镇街道级-1分。

各项由层次高到低,逐级逐次累加,季度计算。

3.市场主体、经营户因自身原因或工作不到位,对农贸市场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酌情扣1至10分

具体分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并进行说明。

注:

以上加减分评比项目与项目之间不重复加减分,同一事项只按最高加减分项目单次计分。

年度评比总分为本年度各季度总分之和的平均值加上荣誉加减分项的和,按100分计(见计算公式)。

表3 荣誉加分项目表

/

评比项目

附加分值

打分要求

荣誉

加分

政府设置的农贸市场创建评选等农贸市场相关荣誉奖项或其它重大事项奖励内容

国家级+10分;

省级+5分;

温州市级+3分;

市级+1分

经市领导小组办研判后,由层次高到低,逐级累加,年度计算

注:

1.以上加减分评比项目与项目之间不重复加减分,同一事项只按最高加减分项目单次计分;2.出现其它重大奖惩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结果按附加分值层次进行加减分。

(二)第三方暗访打分基本要求

第三方评分必须按照评分标准,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按专业、严格、公正、合理的要求开展评分工作。

第三方单位必须记录好具体扣分点,提交扣分点照片、暗访人员现场工作记录照片、打分表(合并扣分点记录表)和总排名表等评分材料。

第三方单位应坚持不定期、不定员、不联络的暗访原则,派出两人以上暗访小组进行暗访,不得与市场主办方接触,对于突出问题必须有照片、视频等记录。

如遇阻拦暗访等情况,立即标明身份亮出暗访证件转为明查测评,事后应将相关照片、录像、录音或文字说明等材料报至市场监管部门由其进行从严处理。

参评第三方机构根据合同条款和评分要求,按期按量进行评比工作,对自身工作负责,发现问题需及时汇报市场监管部门。

考评结果需于每月24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遇假期,则提前至假期开始前一天报送。

(三)基层所(分局)打分基本要求

由基层所(分局)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以100分计,按比例直接计入每月总分,打分后需要提交的评分依据材料要求与第三方暗访单位要求一致。

各基层所(分局)必须对标对表、认真巡查、主动指导,做好打分工作,并在每月24日前提交考评分数排名,如遇假期,则提前至假期开始前一天报送。

三、考评结果评选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农贸市场(小菜场)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及本方案负责评选结果公示和奖惩。

一票否决事项依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明确惩处内容,原则上被一票否决的市场没资格获得当季和年度奖励。

无证市场纳入考核但不予奖补,未营业市场暂停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年度评选活动,对于年度考核分数第一的农贸市场,将授予市年度金牌农贸市场流动牌匾及证书;对于年度考核分数第二、第三的农贸市场,将授予市年度先进农贸市场流动牌匾及证书;对于年度考核分数倒数第一的农贸市场,将授予市年度黑牌农贸市场流动牌匾及证书;对于年度考核分数倒数第二、第三的农贸市场,将授予市年度落后农贸市场流动牌匾及证书;对于年度考核评比进步、退步最大的农贸市场,将分别授予市年度进步农贸市场证书和市年度退步农贸市场证书。

各流动牌匾被授予单位应将牌匾悬挂至市场主要出入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挂牌市场进行一个季度的长效管理考核成绩监测,成绩好坏将直接影响季度考评加减分及是否去除惩戒或荣誉牌匾,所有流动牌匾在被授予六个月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回。

附件1.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第三方暗访评分表

2.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基层所(分局)检查评分表

3.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市场名单

附件1:

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第三方暗访评分表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备注

文明规范(20分)

一、农贸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不少于5处,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诚信主题不少于1处,自创公益广告3处,并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5分)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失,每缺少一个词语扣0.5分,扣完为止。

2.诚信、卫生健康或食品安全健康广告等三个方面,每缺一各方面的公寓广告,扣1分。

3.公益广告出现错字、漏字、破损和遮挡的,扣2分。

4.公益广告少于5处的,每少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未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扣1分。

6.电子屏幕损坏,未在修复的,扣1分。

二、市场门头、市场管理制度公示及市场区域导示等统一规范使用农贸市场标识,市场内设置禁烟标志并市场内无吸烟现象。

(4分)

1.市场门头、市场制度公示及各划行规市导示文字旁未使用农贸市场标识,发现2处扣0.5分,每增加一处扣0.5分。

2.市场内无禁烟标识扣2分。

3.发现经营户及工作人员在市场内吸烟,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场内及周边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虚假宣传。

(2分)

场内及周边有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虚假宣传现象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四、市场内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不文明和不雅的言行举止。

(3分)

1.发现市场从业人员与消费者、检查人员等其他人员发生强买强卖、无争吵谩骂、无肢体冲突等不文明行为的,扣3分。

2.发现市场内从业人员养宠物、随地吐痰、赤膊光背、躺卧公共座椅、打牌、搓麻将不雅行为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发现流浪猫犬在市场内活动的,每处扣1分。

五、市场平面图要上墙,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齐全,有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定期更新市场内经营户及管理人员评比结果。

(4分)

1.市场平面图未上墙,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齐全的,扣2分。

2.未按规定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扣4分。

3.未定期更新经营户及管理人员评比结果的,扣2分。

4.未发现经营户红黑榜、流动红旗等实际性场内管理的,扣2分。

六、配备公平秤,设置顾客休息专座。

(2分)

1.未配备带电子打码功能的公平秤且无校称处提示的,扣1分。

(1分)

2.未设置顾客休息专座的,扣1分。

环境卫生(30分)

一、市场各处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内墙顶棚、灯罩、窗户玻璃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10分)

1.过道、摊前、楼梯拐角等位置发现零星垃圾和积水散布的(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发现1-3处,扣1分,发现4处以上的每增加一处扣1分。

2.市场内部设施设备出现零星蜘蛛网或有明显积尘、污垢的,扣1分;出现大量蜘蛛网或有明显大面积积尘、污垢的,扣3分。

3.公共厕所有异味扣1分,厕所便池堵塞、设施脏乱发现1-3处扣1分,发现4处及以上每增加一处扣1分。

4.市场大门口外侧半径5米范围内发现垃圾散落2-4处或积水2-3处,各扣0.5分,垃圾5处或积水4处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市场门前和摊前摊内“卫生三包”,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拉电线、乱挂物品、无损坏公共财物现象。

(10分)

1.发现2-3处占道经营的,扣0.5分,发现4-6处的,扣1分,7处以上扣2分。

2.发现3-5处出摊经营的,扣0.5分,发现6处及以上的,扣1分。

3.发现1处摊上、摊内货物摆放凌乱或高度超过1.4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发现1个摊位乱拉电线、乱挂物品的,扣0.5分,扣完为止。

5.发现1个摊位内垃圾成堆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分)

6.发现商户或工作人员乱扔杂物的,每起扣0.2分,扣完为止。

7.发现经营户或工作人员随地吐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每起扣0.2分,扣完为止。

三、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保障。

(5分)

1.市场出入口、地面停车位、外围通道和地下停车场内出现少量垃圾、杂物堆放和污水未清理的,每处扣0.5分。

2.市场出入口、地面停车位、外围通道和地下停车场内出现大量垃圾、杂物堆放和大面积污水未清理的,扣5分。

四、市场环境内外卫生病媒防治情况。

(5分)

1.发现活鼠的,每处扣2分。

2.发现蟑螂5只扣1分,发现蟑螂6只或蟑迹3处以上的,每增加一处扣0.5分。

3.市场内发现腐肉、腐坏蔬菜水果、腐坏豆制品等腐坏垃圾堆积,扣2分;发现摊位内有腐坏垃圾裸露未处理,发现1处扣1分。

食品安全(20分)

一、场内经营户亮照亮证经营,副食品、熟食、豆制品、蛋糕等现场制售行业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3分)

发现1户不符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按要求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固定检测员,设有检测公示栏,并公示当日检测情况。

(3分)

1.发现未公示固定检测员信息的扣1分。

2.未公示当日检测情况的扣2分,未设置检测公示栏或公示区域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公示方法皆可)扣3分。

三、熟食品、卤制品等现场制售行业采用透明玻璃封面,要设置二次更衣间,配有空调、冷藏等设施;熟食品、豆制品或直接入口食品的摊点“三防”设施及个人防护要完善。

(8分)

1.熟食区未采用透明玻璃封面的,每处扣1分,未设置二次更衣间的,每处扣1分,未配备灭蝇灯等病媒防控设施的,每处扣1分,未配备空调、冷藏设施其中之一的,每处扣0.5分;以上皆扣完为止。

2.熟食经营户“三戴一穿”即统一着装、戴帽子、戴口罩、戴手套不规范的,每户每项扣0.5分。

3.发现生熟混卖,每处扣1分;未通过窗口传递熟食的,每处扣0.5分。

4.豆制品未进行防蝇防尘,夏季未放置在冰柜或其它冷藏设施内的(含自制冰镇设备),每发现一处扣1分。

四、场内无违规商品和禁止违规野生动物销售,活禽“杀白上市”,水产品销售、宰杀实行分离。

(4分)

1.发现销售违规商品和野生动物,扣4分。

2.发现活禽现场销售或现场宰杀后销售的,扣2分。

3.未实现活鱼宰杀分离的市场,扣2分。

五、规范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健康。

(2分)

1.在市场内存在加工的设施的(如打肉丸机、水果压榨机等),经营户必须保持机器设备的卫生整洁,发现加工设施及区域存在废料大面积残留、垃圾大量堆积为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熟食摊未打开灭蝇灯的,每处扣0.5分。

日常管理(20分)

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6分)

1.在市场没有防疫宣传引导告知的扣2分,有防疫宣传引导告知,但不明显的扣1分。

2.农贸市场入口“亮码+测温+佩戴口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每一项各1.5分,检查进场入口3人,每缺一人扣1分。

3.检查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未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检查经营户3人,每少1人扣1分。

二、场内科学规划及管理。

(3分)

1.未进行划行归市的,扣2分。

2.划行归市区块混乱(摊位与区块对应种类不符),发现2-4处扣1分,5处以上扣2分。

3.通道被占用或堵塞,发现明火作业的(便携式喷火枪除外),每项每处扣0.5分。

三、场内及公共厕所实行专人保洁,经营户实行“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进行动态管理。

(4分)

1.场内卫生无专人负责,未落实动态保洁的,扣1分。

2.垃圾桶未配备的,扣2分,配备数量不足的,扣1分。

3.垃圾桶外表干净且清运及时,桶内垃圾超过1/3的,扣1分。

4.经营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户扣1分。

5.场内闲置摊位脏乱差,出现乱设摊位和使用涂料桶、化工桶、农药桶(袋)盛放各类农产品的,发现一处扣1分。

四、严禁车辆进入市场。

(注:

婴儿车、轮椅或其他特殊人群所用助力非机动车除外)(4分)

1.除市场做营业准备前上下货时间和突发性公共生命健康安全应急需求以外,严禁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市场禁行区,发现一处扣1分。

2.市场应在人员聚集的交易区、市场主要人流通道出入口设置禁止车辆进入标识、标牌,并对车流进行疏导管控,试行人流车流分流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

五、市场管理人员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到位。

(3分)

1.未设置管理人员公示栏,或公示栏空白的,扣2分;公示信息不全的,扣1分。

2.管理人员未佩戴管理工作牌、证,或未穿戴统一服装等有明显于、消费者、经营户区别特征在岗工作的,发现1处扣0.5分。

3.暗访全程未发现管理人员在岗工作,扣2分。

配套设施(10分)

一、供水、供电、排水、垃圾集中收集等配套设施齐全。

(2分)

设施未设置或破损无法使用的,每项扣0.5分;破损可以使用的,每项扣0.25分。

二、设立调解室,设置意见箱、意见和建议留言本,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

(2分)

未设置调解室,设置意见箱、意见和建议留言本,未公布投诉电话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共厕所、市场通道、吊顶、墙面装修、公共休息设施、公平秤等设施设备正常。

(4分)

公共厕所、市场通道、吊顶、墙面装修、公共休息设施、公平秤等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现破损的,每处扣0.5分;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四、消防设施安全有效。

(2分)

市场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破损无法使用的,扣1分;消防设施破损可以使用、设施被障碍阻碍无法正常使用、设施老旧积灰未及时修缮清理等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每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注意事项

1.如考核内容中需扣分数超过括号赋分限制,应在总分中直接扣除,并在备注栏进行简要说明。

2.如出现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在备注栏进行简要说明,特别是突发问题应在与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进行备注。

3.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如何依据本表进行评分进行业务培训,各测评单位应根据培训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公平地打分。

总分

附件2: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

基层所(分局)检查评分表

市场名称:

评分单位:

                             评分日期: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疫情防控(20分)

1.疫情防控宣传、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市场没有防疫宣传引导告知的扣1分,没有签订责任状的扣1分。

(2分)

2.严格落实守小门把关、场内佩戴口罩情况

2.未严格落实守小门(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疫规定。

每发现一项不到位的扣2分,(6分)未佩戴口罩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3分)。

(9分)

3、防控措施执行效果情况

3、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防控督查通报第1次扣3分,被通报第2次扣6分。

(9分)

环境卫生(25分)

4.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治,保洁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内墙顶棚、灯罩、窗户玻璃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4.场内卫生无专人负责,无落实动态保洁的,扣3分;过道、摊前、楼梯拐角等位置发现3张菜叶或零星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等)超过3处的,扣1分;内部有明显蜘蛛网或有明显积尘的,扣1分。

(5分)

5.通道上无乱堆乱放、无出摊经营、无着地剖鱼等现象,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摊位货物摆放整齐且不出台面。

5.发现1处乱堆乱放的,扣1分;发现1处出摊经营的,扣1分;发现地面1处明显积水,扣1分。

(5分)

6.市场门前和摊前摊内“卫生三包”,无乱扔杂物、无乱拉电线、乱挂物品、无损坏公共财物现象。

6.发现1个摊位乱拉电线、乱挂物品的,扣1分;发现1个摊位内垃圾成堆的,扣1分;发现场内公共设施明显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扣1分。

(5分)

7.实施垃圾分类,每个摊位统一配置加盖垃圾桶且垃圾清运及时。

7.垃圾桶配备数量不足的,扣2分;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扣1分。

未实施垃圾分类管理的扣2分。

(5分)

8、场内不销售、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8.发现1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扣1分。

(5分)

配套设施(10分)

9.消防安全制度上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无明火作业。

9.消防制度缺失,无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每项扣1分;消防设施损坏的,每1处扣1分;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每1处扣1分。

发现明火作业的,每项扣1分。

(5分)

10.所有摊位均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市场显著位置设立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公平秤具有电子打码功能。

10.抽查3家经营户,发现1件不合格或使用未经强制检定器具的,扣1分。

(3分)市场没有公平称的,扣2分,不具电子打码功能扣1分。

日常秩序(15分)

12.划行归市科学合理;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照经营。

12未划行归市或区块较为混乱的,扣2分;发现经营户1户证照不符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分)

13.经营户销售商品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规范价格用语,市场公布上市商品参考价

13.发现1户明码标价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市场未公布上市商品参考价的扣2分。

(4分)

14.市场建有专门规范销售商品称重行为的制度,场内无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

12.没有称重行为的制度的,扣1分,发现1户不规范称重行为的,扣1分。

(4分)

15.场内及周边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虚假宣传。

15.场内及周边有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虚假宣传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分)

食品安全(30分)

16.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及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的标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及“三无”食品。

16.抽查3家经营户,标识不符要求的,每家扣1分;发现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现象的,每扣3分;扣完为止。

(5分)

17.熟食经营户统一着装、戴帽子、戴口罩、戴手套;无生熟食混放现象、食品通过窗口传递。

17.未按规定戴帽子、戴口罩和戴手套、未穿工作服的,每家扣1分;未安装“三防”设施或已装未投入使用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18.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落实经营户开展进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18.实地检查中发现1户台账不全的,扣1分;最多不超过5分(抽查5家)。

(5分)

19.场内无违规肉品和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19.发现违规肉品和违禁野生保护动物,每例扣5分。

(5分)

20.按要求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固定检测员,免费向社会开放;检测工作规范开展情况。

20.未设立检测室的,扣5分;检测工作开展不规范(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5批次;每周农残检测项目不少于5个,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保证检测药水有效使用;建立检测台账,记录每日检测情况和不合格食品、农产品的处理情况;设有检测公示栏,并公示当日检测情况),每项扣1分。

(5分)

注意事项

1.检查评分纳入《市农贸市场(小菜场)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总分

2.对每月考核评分不合格的农贸市场,对其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跟进相应的惩处措施,属地市场监督所(分局)免于约谈。

3.因疫情防控不到位被属地乡、镇、街道关停的农贸市场,当月长效管理考核评分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3:

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市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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