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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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结合我区“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镇(街道)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区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的“菜篮子”商品,是指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

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度上升的状态。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镇(街道)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发生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

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预案体系

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镇(街道)“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镇(街道)“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定印发,报区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区政府备案。

二、组织体系

(一)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必要时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府办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事发地镇(街道)、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

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镇(街道)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区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二)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

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统筹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商务局:

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镇(街道)“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

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区发改局:

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区公安分局:

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区财政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区交通局:

做好“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区本地叶菜供应能力,扩大本地生猪养猪规模。

区市场监管局:

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重点保供企业:

组织“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四)镇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镇(街道)政府要参照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控农贸市场、生鲜超区等零售网点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市场监测

区商务局定期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交易数量和库存,部分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并在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后形成“简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二)供求预测

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区“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区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区商务局、各镇(街道)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

(四)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区“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

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众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40%,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

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

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镇(街道)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镇(街道)政府处置能力和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四、应急准备

(一)“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市具体工作部署和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区“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的上。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

区商务局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二)“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

按照布局合理、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区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

依托重点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集中区域。

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

组织重点“菜篮子”配送企业车辆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区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五、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启动应急响应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启动条件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区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区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区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

(2)全区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镇(街道)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先期处置

事发地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四)响应启动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重要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区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和动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区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区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区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五)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六)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然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

(七)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镇(街道)政府。

4.事发地镇(街道)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

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区两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区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区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八)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九)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根据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数量,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三)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区重点商贸配送企业车辆应服从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五)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六)宣传引导

做好我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七、附则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镇(街道)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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